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上述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
2、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述公告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各方面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方面,没有出现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独立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3、对2024年定期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4年,监事会分别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和监事会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能实现盈利,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监事会成员将继续积极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监督公司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