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对2025年5月24日披露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及完善,形成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说明 |
重大风险提示 | 补充、修订部分风险表述,并按照重要性原则重新排序 |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进一步细化了关于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的相关论述 |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补充、修订部分风险表述,并按照重要性原则重新排序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