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
任 成 | 莫 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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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敏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