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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核销坏账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财务及其他重大信息反馈及时、完整、可靠,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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