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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3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符合初始招标文件的相关商务条款,并结合前期服务价格协商确定本次续签合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简基松、聂曼曼、周俊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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