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