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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
华锦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李宝信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业宗先生,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忠军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

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评估结论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致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过往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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