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3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财司”)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签署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同意中集财司向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吸收存款服务和贷款服务等。交易额度为: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中集财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含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集财司为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不含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H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1、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回购部分H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本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包括同意给予董事会关于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提振股东信心,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H股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回购的用途及后续处理: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后续所需授权进行处置,即,在完成回购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含二级市场出售)或注销。
(2)拟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港币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金。
(3)每日回购价格上限: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H股回购的每日回购价格不高于该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5%或5%以上,具体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4)回购数量: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于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的H股总股本(不包括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10%。
(5)本次回购的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开始,至以下较早者发生为止:
1)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除非该会议通过决议予以延续);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决定撤销或修订有关本次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
3)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a)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港币5亿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如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H股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回购方案框架下,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决定实施本次回购的具体方案、时机、规模等事宜;决定聘请本次回购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回购有关的法律文件;在公司完成回购后,处理注册资本变动(如涉及)相关手续;以及其他虽未列明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必要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经授权的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酌情决定。本公司不保证任何H股回购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