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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7人,代表股份231,90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737%。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4人,代表股份139,553,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24%;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92,35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30,89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6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38,772,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28%;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4人,代表股份1,008,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

其中:内资股股东122人,代表股份780,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外资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22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4人,代表股份1,008,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1,905,001231,372,80199.7705%386,2000.1665%146,0000.0630%
其中:A股股东139,553,853139,249,55399.7819%158,3000.1134%146,0000.1046%
B股股东92,351,14892,123,24899.7532%227,9000.2468%00.0000%
中小股东1,008,799476,59947.2442%386,20038.2831%146,00014.4727%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1,905,001231,358,50199.7643%389,6000.1680%156,9000.0677%
其中:A股股东139,553,853139,235,25399.7717%161,7000.1159%156,9000.1124%
B股股东92,351,14892,123,24899.7532%227,9000.2468%00.0000%
中小股东1,008,799462,29945.8267%389,60038.6202%156,90015.5531%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1,905,001231,372,80199.7705%386,2000.1665%146,0000.0630%

其中:A股股东

其中:A股股东139,553,853139,249,55399.7819%158,3000.1134%146,0000.1046%
B股股东92,351,14892,123,24899.7532%227,9000.2468%00.0000%
中小股东1,008,799476,59947.2442%386,20038.2831%146,00014.4727%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1,905,001231,337,00199.7551%408,9000.1763%159,1000.0686%
其中:A股股东139,553,853139,213,75399.7563%181,0000.1297%159,1000.1140%
B股股东92,351,14892,123,24899.7532%227,9000.2468%00.0000%
中小股东1,008,799440,79943.6954%408,90040.5333%159,10015.771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1,905,001231,355,30199.7630%405,0000.1746%144,7000.0624%
其中:A股股东139,553,853139,232,05399.7694%177,1000.1269%144,7000.1037%
B股股东92,351,14892,123,24899.7532%227,9000.2468%00.0000%
中小股东1,008,799459,09945.5095%405,00040.1467%144,70014.343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1,905,001231,234,70199.7110%508,2000.2191%162,1000.0699%
其中:A股股东139,553,853139,111,45399.6830%280,3000.2009%162,1000.1162%
B股股东92,351,14892,123,24899.7532%227,9000.2468%00.0000%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1,008,799338,49933.5547%508,20050.3767%162,10016.06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戴怡人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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