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2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拟使用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在境内/外的场外开展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不超过1.49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本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交易受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规避汇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融资外币币种以美元、港币为主。外币融资以浮动利率为主,经常发生波动。随着公司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以及浮动利息波动,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开展场外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投资规模(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不超过1.49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4、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外。场外远期及掉期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合约期限: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6、资金来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业务。
7、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具有必要性。通过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措施,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衍生品交易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场外衍生品交易均为市场普遍的结构。
3、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等进行明确规定。
4、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6、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有效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40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负责有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