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角度,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其中,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0项议案,会议决议均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3月30日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4月27日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8月24日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2024年9月30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2024年10月31日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2024年11月23日 | 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金收益产品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全体监事列席8次董事会,参加4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实际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在授信额度内所提供的担保,该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六)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职,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