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6月1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B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八次会议,委员们听取毕马威华振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计划的相关汇报,与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与范围、已识别的风险、职业道德和独立性、沟通事项、最新要求及未来变化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11日向毕马威华振发出了《关于按时提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第一次督促函》,并于2025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按时提交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第二次督促函》。在审计过程中,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2025年4月1日,本公司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