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近一年毕马威华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本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本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本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本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