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2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为了将人民币借款掉期为外币用于新增和置换到期的外币借款,有效利用利率市场窗口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规避因币种错配导致的汇率波动风险,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为货币交叉掉期。
2.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及交易对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可能涉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如与招商银行发生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构成关联交易。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风险提示:本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的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根据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融资工作安排及境内外的融资环境,2025年度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货币交叉掉期等在内的组合类型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总交易额度内办理审批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的事宜,并在相关合同文件上签字或者签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公司目前有息负债主要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等,其中港币、美元等外币融资成本较高。鉴于人民币融资成本加上掉期费用的综合成本存在阶段性低于外币融资成本的机会,本公司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原则,拟择机提取人民币借款并使用货币交叉掉期将人民币掉期为外币用于新增和置换到期的外币借款,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规避因币种错配导致的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品种
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为货币交叉掉期。
货币交叉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本金交换的形式为在协议生效日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在协议到期日双方再以相同的汇率、相同金额进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可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三)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场所及交易对手
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可能涉及招商银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如与招商银行发生金融衍生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五)资金来源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该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交易的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根据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融资工作安排及境内外的融资环境,2025年度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货币交叉掉期等在内的组合类型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总交易额度内办理审批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的事宜,并在相关合同文件上签字或者签章。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主要办公地点:深圳法定代表人:缪建民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于中国大陆主要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卢森堡、悉尼等国际金融中心。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的总资产为121,520.36亿元,存款总额90,965.87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68,883.15亿元(经审计);2024年招商银行营业收入为3,374.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83.91亿元(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波动风险
国际外汇市场汇率和利率时常起伏不定,导致货币交叉掉期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交叉货币掉期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二)信用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制度完善
本公司已制定《金融工具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本公司将切实执行相关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内控审计的部门有权对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取得、使用、计量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公允、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二)交易对手管理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前,须充分了解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综合对比价格因素、选择信誉良好的交易对手方,降低信用风险。
在履约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定期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履约能力进行跟踪评估,并相应调整交易对手履约担保品的头寸。
(三)风险预案
国际外汇市场汇率和利率时常起伏不定,针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可能涉及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或向本公司提供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
八、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不少于三家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询比价确定。
九、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对手或涉及招商银行,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协议将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本公司将按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对本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本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不少于三家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询比价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不会对招商银行形成依赖。本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十一、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28.69亿元,贷款余额23.29亿元,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利息455.01万元,贷款利息1,712.91万元。
十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日,本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