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8月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深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02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钟彦 | 刘玉婷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C座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C座 | ||
电话 | 0755-83200095 | 0755-83200095 | ||
电子信箱 | stock@kaifa.cn | stock@kaifa.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054,564,140.96 | 7,740,568,953.87 | -8.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0,316,903.43 | 296,838,347.28 | 2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4,703,931.96 | 265,033,483.91 | 30.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53,705,517.30 | 1,550,099,162.44 | -12.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09 | 0.1902 | 21.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09 | 0.1902 | 21.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5% | 2.98% | 0.2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135,720,223.82 | 27,382,654,775.73 | 2.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041,466,324.30 | 10,962,137,542.77 | 0.7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4,95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51% | 538,558,777 | 0 | 不适用 | 0 | |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60% | 87,387,217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7% | 22,949,000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7% | 13,645,891 | 0 | 不适用 | 0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1% | 12,68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9% | 10,807,17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其他 | 0.55% | 8,513,925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7% | 7,315,150 | 0 | 不适用 | 0 |
李涛 | 境内自然人 | 0.43% | 6,70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0.35% | 5,412,9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李涛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70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124,670 | 0.65% | 1,038,600 | 0.07% | 10,807,170 | 0.69% | 378,900 | 0.02%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深科技成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事宜公司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都自2023年1月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3年1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深科技成都于2023年12月5日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自2023 年12月6日起停牌。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深科技成都的通知,其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3120003),北交所已正式受理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详细情况可查阅深科技成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深科技成都于 2024年1月10日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4年3月19日,深科技成都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深科技成都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4年6月21日,深科技成都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深科技成都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
函》。截至披露日,深科技成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事宜正在推进中。
2、关于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退还进展的事宜
为盘活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与深科技重庆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土地使用权退还及相关事宜的处置协议》,深科技重庆向有权机关退还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上述宗地对应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3,861.8584万元人民币,鉴于深科技重庆退还金额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的补偿金额一致,为简化流程,应退还资金和补偿款相互冲抵,冲抵后互不退还。
对于N4-19/03号宗地最北侧由深科技重庆已建2栋危化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975㎡),随N4-19/03号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而一并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购。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深科技重庆建设危化品仓库用房的实际建安费进行审核,最终上述危化品仓库用房收购价格以国有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的建安费结果为准,待深科技重庆完成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分宗注销后2年内,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支付深科技重庆收购价款。以上事项已于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持续推进中。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