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5-14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楷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835,802,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0,07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5,732,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544,1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54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50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5,732,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5,732,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4%。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44,1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
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43,5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503%。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337,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8%;反对1,30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弃权16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051%;反对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1.8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8,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32%;反对1,30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38%;弃权16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051%;反对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1.8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81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6%;反对38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弃权60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26%;反对38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43%;弃权60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3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812,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6%;反对38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弃权60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08%;反对38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0%;弃权60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3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80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3%;反对38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弃权60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882%;反对38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87%;弃权60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3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384,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反对1,27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弃权141,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051%;反对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1.8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5,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713%;反对1,27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80%;弃权141,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7%。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1051%;反对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1.8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814,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9%;反对37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弃权60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5,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754%;反对37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53%;弃权60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9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伍涛律师、罗见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