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王航军董事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号)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王航军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鉴于刘声向先生已辞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航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授权王航军先生代表公司对外签署重大合同或授权书、招投标文件及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授权王航军先生代为行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职责,并办理后续变更企业登记信息等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3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