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4年度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守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徐守浩 | 4 | 4 | 0 | 0 | 2 |
本人对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工作,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进行认真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徐守浩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向有关人员询
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通过会谈沟通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切实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聘任董事及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树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9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侯卫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拟聘任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者行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责
权利对等的原则,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鼎仑(深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深科本次参与投资鼎仑(深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挖掘优质合作标的,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合伙企业的各方均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守浩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