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5-03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深圳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一、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分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4、2025年度公司工作重点
5、关于计提和核销2024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1、3、6、9和1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监事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各业务、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