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深圳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6人(包括外部监事2人),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共6人在现场或通过电话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监事长叶望春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有待完善的主要方面;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本行内部控制长期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