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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603388)融资融券 F1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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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 融资融券

☆公司大事☆ ◇603388 *ST元成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融资融券】【2.公司大事】
【1.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2.公司大事】
【2025-10-23】
*ST元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 
【出处】本站7x24快讯

  *ST元成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同时,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2025-10-23】
002289,年内收获超60个涨停板!这一“家族”霸榜 
【出处】大众证券报【作者】李秋捷

  今年A股市场,ST板块俨然成为涨停板的“高产户”。
  数据显示,从年初至10月22日,涨停天数排名前十五的个股中,仅有同洲电子(其在今年6月17日“摘帽”,曾用名“*ST同洲”)一只非ST个股,其余席位均被ST个股包揽,呈现出霸榜态势。
  近来,ST板块交投活跃。*ST亚振昨日开盘后震荡盘升,临近尾盘半小时成功封板,完成“两连板”,当日成交金额约为2.35亿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22日,*ST亚振共实现54个涨停,继*ST宇顺和ST信通之后,排名第三。
  同样表现活跃的还有*ST亚太,该股昨日开盘后快速拉升,仅用时45秒即牢牢封死涨停直至收盘,当日换手率仅1.37%。其以52个涨停暂居年内涨停天数榜第四。
  此外,今年斩获38个涨停的*ST南置走出9天7板,“拉萨天团”昨日齐聚该股龙虎榜。从其十月以来披露的三次龙虎榜观察,每次均有“拉萨天团”的身影。
  (截至2025年10月22日)
  此外,有92只ST股在年内获得过10个及以上的涨停,且有10只个股股价年内翻倍。其中,*ST宇顺(002289)以63个涨停和914.89%的涨幅,拿下“双料冠军”。
  不过,高涨停数与股价表现并非总成正比,*ST苏吴虽在年内涨停20次,但截至2025年10月22日,该股股价累计跌幅却达89.70%。
  有市场人士指出,ST股普遍具有市值较小和机构持仓少的特点,易于成为游资控盘炒作的标的。特别是一些带有“重整预期”和“保壳”概念的ST股,也较容易吸引短线跟风资金。该人士同时提醒,普通投资者应聚焦重整已有实质性进展的公司,不要轻易相信“小作文”,盲目参与炒作。

【2025-10-17】
“退市不免责”常态化 惩防并举织密监管防线 
【出处】证券日报

  10月14日晚间,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信息”)均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本站iFinD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16日,89家公司(含退市公司)披露了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从今年的立案调查情况来看,8家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含年报)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立案调查告知书提前“预告”公司可能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7家公司在退市后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告知书,进一步传递出“退市不免责”的监管信号。
  接受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在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态势下,监管部门正通过立案调查“事前预警”+“事后追责”净化市场生态,护航资本市场行稳致远,并通过“退市不免责”增强法律威慑力,建立全链条、全周期监管闭环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构筑“进出有序、优胜劣汰”的资本市场生态。
  立案调查“预告”功能凸显
  据路桥信息公告,该公司被立案调查是因为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今年以来,包括路桥信息在内,已有6家公司被立案调查时披露的原因为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还有2家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中,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东通”)、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家公司均因财务造假而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如4月份*ST东通被立案调查时,披露的原因是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9月份,证监会通报*ST东通严重财务造假案件,公司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该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此外,*ST东通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立案调查阶段的事先预告是程序正义与投资者保护的双重体现。”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立案调查时披露公司涉嫌的具体违法违规方向(如财务造假方向),提前释放风险,能有效避免投资者“踩雷”,是监管“以惩戒促合规”思路的前置落地。
  除了在立案调查时提前“预告”公司可能涉嫌财务造假外,监管部门还强化对财务造假全链条立体化追责。
  一方面,对第三方财务造假的行政、民事追责案件落地,力破造假“生态圈”。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证监会拟对配合财务造假第三方行政处罚;今年7月份,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案结案,配合造假第三方广州高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法院判定承担3%的连带赔偿责任;9月底,退市公司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虚假陈述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华虹计通财务造假涉及的供应商和客户,被法院判决在10%至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华虹计通案投资者代理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燕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传递了依法对“打帮凶”的积极态度。一方面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警示相关主体若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将面临民事追责,有利于从根源上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强化行、民、刑立体化追责,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近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公司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另外6名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前,江苏证监局已就公司2017年至2022年财务造假,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年报审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也于去年年底启动。
  谈及今年监管部门治理财务造假行为的特点,田利辉表示,一是“一案双查”深化,既罚公司也罚责任人;二是“行刑衔接”强化,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无缝衔接;三是“全链条追责”落地,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一并追责。特别是,“单点打击”升级为“全链条围剿”的新特征值得关注。行政、民事、刑事追责闭环形成,打破造假“生态圈”。同时,科技赋能监管,叠加中介机构“看门责任”的压实,从源头遏制造假,真正构建起“不敢造、不能造”的震慑体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关键少数”在上市公司违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对“关键少数”的多重追责机制,显著提高了造假成本,强化了市场参与各方的诚信意识,有利于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环境。
  持续强化“退市不免责”
  对退市公司的追责也在持续强化。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截至10月16日,7家公司退市后披露收到立案调查告知书,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田利辉表示,7家公司退市后被立案调查,彻底击碎了“退而了之”的侥幸心理,既能通过追责为中小投资者挽回损失,更清除了市场“毒瘤”,防止风险遗留。
  另据权威数据,2024年以来截至今年8月份,证监会已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近日,又一家退市公司收到监管罚单。10月14日晚间,退市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购买控股股东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中,相关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且控股股东未及时归还转让款(同时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的进展,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30万元。业内人士表示,该案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坚决践行“退市不免责”原则,杜绝“一退了之”。
  田利辉表示,“退市不免责”已成为监管常态,形成“退得下、追得紧、赔得实”的监管逻辑。监管部门通过“一案双查”“一追到底”,彻底打破“退市免责”的侥幸心理,让违法成本远超违法收益,真正实现“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这种监管延伸,是维护市场公平、夯实价值投资基础的关键一环。

【2025-10-15】
2025年10月15日早间个股预警:买卖合同出现纠纷,九鼎新材起诉合作方!涉案金额超9000万元;两年前减持超16亿元后,插座龙头公牛集团实控人之一再抛减持计划 这次还是拟套现超16亿元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公告、减持和解禁等个股信息预警:买卖合同出现纠纷,九鼎新材起诉合作方!涉案金额超9000万元;两年前减持超16亿元后,插座龙头公牛集团实控人之一再抛减持计划 这次还是拟套现超16亿元......附表类别个股名称内容详情公告富信科技股东绰丰投资有限公司拟询价转让264.72万股 占总股本3%皇庭国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债务重组事项创业慧康近期飞利浦减持公司约1.02%股份东来技术计划减持不超总股本的1%的已回购公司股份淳中科技公司董事、高管已完成减持计划 董事长减持200万股上海港湾董事及高管10月14日合计减持9.05万股股份磁谷科技股东徐龙祥拟减持不超过0.86%公司股份琏升科技终止购买兴储世纪69.71%股份赛伍技术多位股东已累计减持1.32%股份*ST元成股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五矿新能深圳安晏已减持1.46%股份万邦德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减持东来技术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华依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华森制药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磁谷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86%股份速达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17%股份辰光医疗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解禁天地数码2.51万解禁股:10月17日上市流通海通发展42.60万解禁股:10月22日上市流通华大智造122.47万解禁股:10月21日上市流通邦基科技8716.80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锡装股份80.00万解禁股:10月17日上市流通中钨高新1.89亿解禁股:10月16日上市流通鹏鼎控股261.14万解禁股:10月16日上市流通中色股份3.72万解禁股:10月16日上市流通博源化工355.80万解禁股:10月17日上市流通方邦股份102.00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星云股份2649.75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徐工机械混改相关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已延期半年解禁,并承诺未来三年每年增持

【2025-10-14】
*ST元成:公司股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 
【出处】本站7x24快讯

  *ST元成公告,公司股票2025年10月14日收盘价为1.49元,市值为4.85亿元,首日低于5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10-14】
*ST元成:祝昌人持股被司法划转0.30% 
【出处】本站7x24快讯

  *ST元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持有的97.5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98%,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已被司法划转。此次划转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97.55万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

【2025-10-14】
5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4200万元 
【出处】金融时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元成”)连续3年系统性财务造假并最终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引发市场关注。
  10月1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严肃查处*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案件的通报。通报称,近日,中国证监会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元成连续3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监管利剑之下,不法行为终被严惩。*ST元成及其主要责任人员收到巨额罚单: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连续3年财务造假
  又一家上市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0月10日晚,*ST元成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ST元成、*ST元成实控人祝昌人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ST元成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根据事先告知书,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此外,*ST元成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据了解,2022年9月前后,*ST元成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等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ST元成或被强制退市
  浙江省证监局认为,*ST元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实控人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余4名责任人员也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ST元成发布公告称,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需要注意的是,*ST元成近年来业绩已经恶化,还面临其他退市风险。7月28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财务类退市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预计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47亿元到-9300万元,同时存在募集资金逾期未归还和流动性风险。
  *ST元成官网显示,*ST元成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以服务“大环境”为宗旨,以休闲旅游、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为核心领域,以规划设计为引领,以产业投资为发展的产业链一体化的环境综合服务商。
  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ST元成是2025年以来第13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
  监管部门坚持“应移尽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监会在通报*ST元成案时表示,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事实上,在此前多起案件通报中,中国证监会已多次作出类似表态。今年9月,中国证监会通报东方通严重财务造假案时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8月8日在通报*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时也有类似表述。
  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
  分析人士认为,证券期货类违法犯罪案件是较为复杂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涉及民事侵权、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的交叉领域。长期以来,证券期货类违法行为因为专业性强、行为隐蔽、行政刑事交叉等因素,为案件的侦查、审理带来较高难度。“应移尽移”是拓宽入口,明确中国证监会和各地方证监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证券违法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所有案件,都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等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还强调要及时移送。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公司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ST元成在公告中表示。

【2025-10-13】
2025年10月13日早间个股预警:易瑞生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中熔电气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减持和解禁等个股信息预警:易瑞生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中熔电气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附表类别个股名称内容详情公告易瑞生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中熔电气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上海合晶股东兴港融创计划减持不超过1%的公司股份果麦文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钰如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江南化工拟公开摘牌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为10亿元联发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孔令国10月10日减持13.81万股东芯股份东方恒信集团和苏州东芯科创拟询价转让1326.75万股 占总股本3.00%桃李面包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 吴志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配偶盛雅莉转让不超2%公司股份*ST亿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首开股份股票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的宇树科技股权比例约为0.3%*ST元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科锐国际霍尔果斯泰永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减持0.9984%股份东航物流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公司股份包钢股份2025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205元/吨康泰医学收到FDA警告信 未来或影响美国市场经营减持科拓生物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9%股份中熔电气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上海合晶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宝丽迪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56%股份易瑞生物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99%股份联测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98%股份睿能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96%股份五洲新春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74%股份东航物流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股份极米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98%股份长光华芯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48%股份桃李面包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02万股中国联通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2%股份大唐药业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股份强瑞技术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玄机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13%股份博俊科技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股份*ST清研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95%股份波长光电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16%股份解禁永信至诚7806.88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灿瑞科技172.33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迪哲医药4176.48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新凤鸣383.49万解禁股:10月16日上市流通经纬恒润2147.45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峰岹科技3650.51万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英集芯1.30亿解禁股:10月20日上市流通鲁信创投公司参股基金投资项目佰泽医疗:2026年3月解禁,由相关基金自行决策是否进行退出

【2025-10-12】
一声惊雷!欺诈发行、连续三年造假,证监会拟罚近8000万元,律师:罚款可用于赔偿股民 
【出处】华夏时报【作者】帅可聪

  华夏时报记者 帅可聪 北京报道
  “天天挂跌停的话能出来吗?一晚上没睡。”2025年10月11日早间,一位投资者在*ST元成(603388.SH,下称“元成股份”)股吧中如此表示。因财务造假引爆退市危机,元成股份的上万名股东正寝食难安。
  10月10日晚,元成股份发布公告,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2020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拟对公司及董事长祝昌人等5名责任人罚款合计近8000万元,其中对公司罚款3745万元。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通报,元成股份严重财务造假案件,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完全适用退市新规标准。投资者如因元成股份财务造假蒙受损失,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虽然元成股份面临巨额罚款、强制退市,但缴纳的罚没款可用于赔偿投资者。
  欺诈发行募资2.8亿元
  自2025年7月初对元成股份立案调查,到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仅用了大约3个月时间。在A股市场上市8年多的元成股份,其命运也由此被彻底改写。
  公开资料显示,元成股份是一家环境综合服务商,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甲级等资质。同时通过收并购方式,布局休闲旅游产业,切入半导体领域。
  元成股份财务造假,主要是通过虚增项目成本和产值进行。据浙江证监局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元成股份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其中2020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848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6.60%;2021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11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19.32%;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8.6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1.62%。
  此外,2022年9月前后,元成股份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0%。
  “财务造假会严重扭曲市场定价机制,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基于虚假财务信息作出投资决策,极易产生误判,最终造成财产损失。”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高政扬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值得关注的是,元成股份还引用相关虚假财务数据进行了定增。2022年10月,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约2.8亿元。
  浙江证监局认定,元成股份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拟罚款合计近8000万元
  浙江证监局在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指出,上述违法事实,有元成股份公告、财务及业务资料、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元成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约3745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金海、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姚丽花各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余建飞、越龙山项目负责人陈平各处以200万元罚款。
  以上拟罚款金额合计近8000万元。其中,有关欺诈发行处罚部分,浙江证监局拟对元成股份处以非法募资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即处以约2845万元罚款。
  浙江证监局同时指出,祝昌人作为元成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因此,依法拟决定对祝昌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10月10日晚发布的通报中,证监会将这起案件定性为严重财务造假案。证监会表示,元成股份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监管重拳出击,为的是市场长远健康发展。高政扬表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不仅能大幅提升违法主体的违法成本、增强监管威慑力,还能进一步强化市场信息披露纪律,从而有效恢复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公平、透明的良好运行环境。
  不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非正式处罚,元成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10月10日晚及10月11日,《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元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元成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同时,公司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若后续无法推翻监管的认定,元成股份退市恐难以避免。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为了体现对财务造假”零容忍“,退市新规对退市标准作了区分和细化,自2020年报及以后年度,当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存在多年连续造假情形的,无需考虑“造假金额+造假比例”情形,直接触及强制退市情形,多年连续造假的标准是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对照元成股份案,2020—2022年这三年连续造假,完全适用退市新规标准。
  罚款可优先用于赔偿
  Wind数据显示,过去几年来,元成股份业绩萎靡,处于持续亏损状态。2022年—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4亿元、2.74亿元、1.4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49万元、-1.62亿元、-3.25亿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234万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27亿元。
  业绩不佳,股价表现亦令人失望。10月10日收盘,元成股份下跌4.07%,报1.65元/股,最新市值仅约5.37亿元。相较2023年12的高点12.43元,元成股份累计跌幅已超86%。随着证监会一锤定音,预计后市不容乐观。
  截至2025年6月末数据显示,元成股份股东户数约为1.02万户。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有关虚假陈述侵权的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臧小丽律师指出,元成股份财务造假,由此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因监管认定的财务造假涉及越龙山项目、淮阴项目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等三个事项,臧小丽律师认为,对应的投资者可索赔范围暂定为三个时段: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之间买入元成股份,且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持股;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6日之间买入元成股份,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持股;2021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日之间买入元成股份,且在2025年7月1日收盘持股。最终索赔范围以法院判决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有投资者担心:元成股份面临证监会巨额罚款,又将退市,公司还有钱赔偿股民吗?
  臧小丽律师介绍说,证券纠纷案件适用”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是证监会、财政部202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当违法行为人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没款行政责任,缴纳罚没款后,剩余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受损投资者在获得法院胜诉判决或者调解书后,经强制执行或者破产清算程序仍未获得足额赔偿的,可以请求将已缴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今天买了5万元,会亏完吗?一个月也就5000工资,这次以后再也不玩了。”10月10日深夜,一位投资者在元成股份股吧中懊悔不已。
  “这起案件对投资者具有深刻警示意义。”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投资者忽视基本面分析,盲目追逐题材炒作或短期股价波动,未能识别长期财务异常信号,反映出非理性投资行为的普遍风险。一些投资者在监管立案后仍买入,说明其对重大监管动态关注度不足,风险意识薄弱。
  江瀚建议,普通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密切关注监管公告与交易所问询函,及时识别风险。同时,合理分散投资,避免重仓单一股票,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2025-10-11】
*ST元成涉嫌财务造假拟被重罚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出处】经济参考网

  曾经的“浙江园林第一股”*ST元成(原证券简称“元成股份”,603388.SH)再次面临强制退市危机。公司10月10日晚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10月13日起将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监会同日表示,*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公开资料显示,*ST元成是一家环境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板块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半导体行业、旅游业,2017年3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一度被誉为“浙江园林第一股”。2025年7月,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被证监会同步立案。
  据《告知书》披露,经查明,*ST元成、祝昌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具体来看,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祝昌人的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0.50亿元。其中仅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15亿元、营业收入1.54亿元、利润总额0.38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2.75%、21.48%、36.60%。*ST元成于2024年1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此外,*ST元成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数据。
  浙江监管局认为,*ST元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姚丽花,时任监事、越龙山项目负责人余建飞,时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或200万元罚款。
  *ST元成称,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ST元成还面临其他退市风险。5月6日,因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3.25亿元,即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为1.46亿元,即低于3亿元,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后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要件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据2025年半年报披露,*ST元成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233.93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2679.50万元。
  此外,*ST元成近三年连续亏损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提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ST元成仍有1.72亿元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超期未归还至专户。
  二级市场上,*ST元成10月10日报收每股1.65元,跌4.07%,总市值5.375亿元。9月30日、10月9日、10月10日,*ST元成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5-10-11】
证监会严肃查处*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年内因财务造假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公司已达13家 
【出处】证券日报

  据证监会网站10月10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元成”或“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综合来看,罚款合计7945.46万元。
  证监会表示,*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据公开信息,截至10月10日,今年以来因财务造假而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公司已达13家。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监管拟罚款近8000万元
  今年4月底,*ST元成披露2024年年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46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43亿元,且扣非净利润-3.23亿元,在退市制度改革后首次触及主板“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净利润为负”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5月6日,公司股票简称从ST元成变为“*ST元成”。此外,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今年7月1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
  彼时,公司就在公告中提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随后,公司股价一路下跌。据数据统计,截至10月10日收盘,7月1日以来公司股价下跌52.99%。
  10月10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认定,*ST元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ST元成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此外,2022年9月份前后,公司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0%。
  二是*ST元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8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导致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ST元成及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7945.46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去年4月份,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证监会从严适用退市新规予以退市。*ST元成因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触及退市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今年以来,13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彰显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坚定决心。这不仅是对造假者的严惩,更是对市场生态的净化。”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依规将其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此外,对于*ST元成财务造假案中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表示,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财务造假惩防体系
  不断完善
  近年来,财务造假惩防机制不断完善。从事后处罚来看,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不断强化。今年以来,证监会对40多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常态化,如9月份,退市公司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刑事追责案例明显增多,今年以来,8起财务造假案件涉及的32名责任人被刑事追责。
  此外,对于配合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会同地方政府严厉打击,破除造假“生态圈”。今年以来,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监管部门拟对第三方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为造假提供帮助的中介机构、关联方,甚至专业技术公司等第三方也被纳入严厉打击范畴,强化了对财务造假产业链的系统性打击。”田轩表示。
  目前,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监管逐步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全流程监管,完善财务造假惩防体系。
  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有一条为“违法薪酬退回”,即“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公司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回与其业绩不相匹配的超出合理标准而获得的薪酬或者股权、期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田利辉表示,“公司法解释”中“违法薪酬退回”条款是财务造假惩防体系的关键突破。该条款填补了法律空白,赋予了上市公司通过司法程序主动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索其在财务造假期间所获不当薪酬的权利,极大降低了高管从制造虚假业绩的违法行为中可获取的收益,使高管在决策时更审慎评估造假风险,对公司业绩真实性尽到审慎核查义务。此条款有助于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监督,从而从源头上减少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9月30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吹哨人奖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吹哨人奖励规定》鼓励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在市场人士看来,此次监管部门优化举报奖励机制,激励内部知情人士主动揭发财务造假行为,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财务造假的发生。
  谈及未来如何完善财务造假惩防体系,田利辉认为需在三方面发力。一是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从技术层面提升财务信息真实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将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纳入追责体系;三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自律。通过综合施策,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生态的关键之举。

【2025-10-11】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ST元成被证监会严肃查处 
【出处】证券时报

  证监会近日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经证监会调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这是今年以来因财务造假而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第13家公司。此前,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ST东通罚款2.29亿元,深交所对其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另一家上市公司*ST高鸿,被证监会查出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并启动退市程序。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财务造假行政处罚力度与市场退出机制的衔接更为紧密,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不再仅仅是罚款了事,而是坚决依法依规将其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证监会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同时,证监会始终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上述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证监会多次表示,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025-10-10】
大额罚单+退市!*ST元成造假细节曝光,实控人市场禁入10年 
【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又一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迎来监管重拳。
  2025年10月10日,证监会正式对*ST元成(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揭开这家公司连续三年系统性财务造假的黑幕。
  根据调查结果,*ST元成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2.0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046万元。更严重的是,公司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直接引用了这些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为此,*ST元成及其主要责任人员收到了巨额罚单:上市公司主体被处以3745.46万元罚款;5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4200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昌个人独揽28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同时明确表示,对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案还标志着*ST元成成为2025年以来第13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对其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业内专家指出,近期重大违法退市案例增多,并非因为造假公司数量增加,而是源于退市新规的重大调整。新规不仅明确了"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的要求,还适度下调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门槛,使得更多企业被纳入退市范围。
  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行政、民事与刑事"三罚联动"已成为处理财务造假案件的标配,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3745万元罚单!*ST元成财务造假案细节曝光
  又一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浮出水面。10月10日晚间,证监会对*ST元成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揭开了这家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内幕。
  经查,*ST元成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046万元。
  更严重的是,*ST元成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还引用了越龙山项目虚增的财务数据,继而构成欺诈发行。
  有鉴于此,*ST元成及其主要责任人员收到大额罚单。
  作为上市公司主体的*ST元成被罚3745.46万元。
  5名责任人员罚款金额更大,合计4200万元。其中,被罚力度最大的是实控人、董事长祝昌人,其被罚2800万元,同时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长达10年。
  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从既往案例来看,一旦涉及刑事处罚,造假“首恶”往往是被罚重点。这意味着,等待上市公司造假“首恶”的,除了大额行政处罚,可能还会面临刑罚;如果投资者起诉,则将涉及民事赔偿。
  行政、民事与刑事“三罚联动”,已成为等待造假上市公司及其“首恶”的严惩标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ST元成近年来业绩已经恶化。2022年以来连年亏损,2024年亏损高达3.33亿元,今年上半年再度亏掉1.28亿元,亏损规模较去年同期进一步加大。审计机构在其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提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年内第13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伴随着被判定为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ST元成也正式走上退市之路。
  因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元成被上交所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ST元成已是2025年以来第13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这一数量创下历史新高。
  在上述公司中,已有8家完成退市。具体来看,锦州港、卓朗科技、普利制药等3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青岛中程、九有股份、龙宇股份、紫天科技因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提前退市;东方集团则因符合交易类退市规定而退出市场。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是因为造假的公司增加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
  据权威业内人士分析,其根本原因在于退市制度进行了重要优化。新规不仅明确提出了“对连续三年及以上存在造假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退”的硬性要求,同时还适度下调了“造假金额结合造假比例”的退市门槛。这一调整使得在判断企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退市时,对造假行为持续年限的认定以及对造假规模的要求均有所放宽,从而将更多以往可能“漏网”的违规企业纳入退市范围。
  根据最新生效的财务造假退市标准,具体设置了三个梯度的认定条件:其一,单个会计年度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该金额占当期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超过30%;其二,连续两个会计年度造假金额累计超过3亿元,且累计占比达到20%以上;其三,连续三年或更长时间存在造假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均触发退市条件。
  一位资深市场观察人士对此评论道:“在旧规框架下,许多上市公司的行为并未达到重大违法退市的认定标准。但随着相关指标的下调与完善,如今因触及财务造假红线而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形已越来越常见。这实质上反映了监管层面对市场违规行为‘零容忍’并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的政策导向。”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当前已被查处并进入退市程序的案例,其涉案行为多数发生在过往时期。在如今持续高压的监管态势下,敢于顶风作案、实施系统性财务舞弊的企业数量已大幅减少。这预示着,随着现有存量风险案例被逐步清理,未来一段时间后,因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导致的退市公司数量有望呈现明显回落。
  值得补充的是,在当前的退市新规体系中,强制退市的情形被清晰地划分为四大类别——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以及重大违法类。其中,财务造假行为因其对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造成的广泛负面影响,以及其本身具有的严重证券违法属性,被明确列为重大违法类退市的关键情形之一。正因如此,证监会将打击财务造假并坚决将其清出市场,作为现阶段深化退市改革、净化市场生态的核心任务。相比之下,对于其他类型的退市情形,监管实践中通常会给予企业一定的整改期或缓冲空间,以体现分类监管、精准施策的原则。

【2025-10-10】
*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利润,面临被强制退市 
【出处】观察者网

  据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消息,10月10日,证监会公告称,近日,证监会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此外,*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同日晚间,*ST元成公告称,公司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根据正式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若后续收到处罚决定书,公司将申请停牌,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
  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ST元成 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具体包括: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收入及利润;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2022年利润;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针对相关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一、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49.91元罚款;二、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三、对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四、对姚丽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五、对余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六、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指出,祝昌人作为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决定对祝昌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该公司官网介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以生态环境治理和园林景观建设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性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大气与固废治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城乡规划、旅游规划设计及苗木种植养护等。
  10月10日,截至收盘,*ST元成跌4.07%,报1.65元/股。

【2025-10-10】
证监会最新发布!严肃查处! 
【出处】券商中国【作者】程丹

  证监会近日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经证监会调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被查出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ST元成在10月10日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会查明,元成股份、祝昌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
  2022年9月前后,*ST元成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0%。
  2022年7月6日,*ST元成披露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54.26万股新股。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2.85亿元。2022年7月至9月,公司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次修订稿)《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前述财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ST元成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对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姚丽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余建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此外,对祝昌人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这是今年以来,因财务造假而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第13家公司,创历史新高。
  此前,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ST东通罚款2.29亿元,深交所对其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另一家上市公司*ST高鸿,被证监会查出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并启动退市程序。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财务造假行政处罚力度与市场退出机制的衔接更为紧密,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不再仅仅是罚款了事,而是坚决依法依规将其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证监会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同时,证监会始终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上述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证监会多次表示,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025-10-10】
*ST元成: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10月10日,*ST元成(603388.SH)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25-10-10】
证监会出手,603388强制退市!董事长被罚2800万元,10年市场禁入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据证监会网站10月10日消息,近日,证监会会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603388)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另外,10月10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祝昌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姚丽花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时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平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时任监事余建飞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公开消息显示,*ST元成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2025年1至6月份,*ST元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程施工及绿化养护占比97.39%,景观设计占比2.04%,信息服务及其他占比0.41%,其他占比0.16%。
  截至10月10日,*ST元总市值5.37亿元。

【2025-10-10】
证监会通报!涉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1 
【出处】证券日报网

  据证监会网站10月10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元成”或“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综合来看,罚款合计7945.46万元。
  证监会表示,*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据记者了解,截至10月10日,今年以来,因财务造假而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公司已达13家,再创历史新高。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监管拟罚款近8000万元
  今年4月底,*ST元成披露2024年年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46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43亿元,且扣非后净利润-3.23亿元,在退市制度改革后首次触及主板“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净利润为负”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5月6日,公司股票简称从ST元成变为“*ST元成”。此外,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今年7月1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
  彼时,公司就在公告中提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随后,公司股价一路下跌。据数据统计,截至10月10日收盘,自7月1日以来,公司股价下跌52.99%,超过五成。
  10月10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认定,*ST元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ST元成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此外,2022年9月前后,公司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0%。
  二是*ST元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8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导致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最终,综合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ST元成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合计罚款7945.46万元,接近8000万元,拟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13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去年4月份,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证监会从严适用退市新规予以退市。*ST元成因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触及退市新规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据公开信息,*ST元成是今年第13家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含事先告知)而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公司。
  “今年以来,财务造假行政处罚力度与市场退出机制的衔接更为紧密,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不再仅仅是罚款了事,而是坚决依法依规将其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13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彰显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坚定决心。这不仅是对造假者的严惩,更是对市场生态的净化,有效传递了“造假退市动真格”的监管信号。
  此外,对于*ST元成财务造假案中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表示,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田利辉表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退市执行”这一“组合拳”,系统性重塑监管生态的“组合重锤”,形成“发现即罚、罚后即退、追责到人、行刑衔接”的全链条闭环。
  财务造假惩防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财务造假惩防机制不断完善。从事后处罚来看,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不断强化。今年以来,证监会对40多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常态化,如9月份,退市公司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刑事追责案例明显增多,今年以来,8起财务造假案件涉及的32名责任人被刑事追责。
  此外,对于配合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会同地方政府严厉打击,破除造假“生态圈”。今年以来,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监管部门拟对第三方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为造假提供帮助的中介机构、关联方,甚至专业技术公司等第三方也被纳入严厉打击范畴,强化了对财务造假产业链的系统性打击。”田轩表示。
  目前,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监管逐步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全流程监管,完善财务造假惩防体系。
  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有一条为“违法薪酬退回”,即“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公司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回与其业绩不相匹配的超出合理标准而获得的薪酬或者股权、期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田利辉表示,“公司法解释”中“违法薪酬退回”条款是财务造假惩防体系的关键突破。该条款填补了法律空白,赋予了上市公司通过司法程序主动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索其在财务造假期间所获不当薪酬的权利,极大降低了高管从制造虚假业绩的违法行为中可获取的收益,使高管在决策时更审慎评估造假风险,对公司业绩真实性尽到审慎核查义务。此条款有助于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监督,从而从源头上减少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9月30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吹哨人奖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吹哨人奖励规定》鼓励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在市场人士看来,此次监管部门优化举报奖励机制,激励内部知情人士主动揭发财务造假行为,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财务造假的发生。
  谈及未来完善财务造假惩防体系,田利辉认为需在三方面发力: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从技术层面提升财务信息真实性;二是深化“全链条打击”,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将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纳入追责体系;三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自律。通过综合施策,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生态的关键之举。

【2025-10-10】
证监会严肃查处*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出处】证券时报网

  人民财讯10月10日电,证监会近日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2025-10-10】
*ST元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10月10日,*ST元成公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具体包括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导致财务数据失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面临警告、罚款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实际控制人祝昌人被处以总计2,800.00万元罚款及10年证券市场禁入。此事件可能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2025-10-10】
*ST元成:公司股票自10月13日起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出处】本站7x24快讯

  *ST元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3日起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10-10】
截至10月9日两市共413只个股流通市值不足20亿元 
【出处】财闻

  相较于大盘股,小市值品种具备更高的股性以及活跃度,也更容易成为行情中的核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9日收盘,两市共1020只个股流通市值低于30亿元,其中413只个股流通市值不足20亿元。总市值方面,两市共1684只个股总市值低于50亿元,其中617只个股总市值不足30亿元。
  具体来看,目前两市流通市值最小的前3只股票分别为紫天退0.61亿元、*ST高鸿4.30亿元、*ST元成5.60亿元。总市值最小的前3只股票分别为紫天退0.62亿元、*ST高鸿4.40亿元、*ST元成5.60亿元。

【2025-10-09】
30股收盘价低于2元,A股低价股同比大降近七成 
【出处】北京商报

  由于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ST高鸿(000851)近期已收到了《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这也让A股低价股再度引发市场关注。经本站iFinD统计,剔除锁定退市股,截至10月9日收盘,A股市场收盘价低于2元的股票仅剩30只,这一数据较去年同期大降近七成。从业绩表现来看,上述30只低价股中,超七成个股上半年处于亏损状态。而上半年盈利的个股中,永泰能源净利降幅最大,同比下降近九成。针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股价表现等问题,永泰能源方面于10月9日接受了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
  仅剩30股股价低于2元
  经本站iFinD统计,剔除锁定退市股,截至10月9日收盘,A股市场共有30股收盘价低于2元,而在去年同期,该数量为近百只。
  30只低价股中,*ST苏吴股价最低,截至10月9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元/股,当日成交金额约4553万元;其余29股股价则在1—2元之间。其中,*ST金科、重庆钢铁、ST岭南、山东钢铁、*ST辉丰收盘价也排在A股末位,分别报1.37元/股、1.54元/股、1.54元/股、1.57元/股、1.57元/股。
  经统计,30股中共有5只ST股,分别为ST岭南、ST京蓝、ST易购、ST明诚、ST中珠;*ST股共有8只,分别为*ST苏吴、*ST金科、*ST辉丰、*ST元成、*ST云网、*ST星光、*ST阳光、*ST南置。
  ST股及*ST股共计13只,占30股的超四成。
  从上市板块分布来看,30只低价股均为主板上市企业。
  不难看出,伴随着今年A股市场走强,以及价值投资深入人心,A股低价股出现大幅缩减,同比下降近七成。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低价股数量大幅减少,既是市场上涨的自然结果,也是退市制度与注册制改革深化下的垃圾股出清。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表示,低价股数量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市场的整体质量,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吸引力。优质企业股价的上升和低价股的减少,使得市场估值更加合理,可以减少市场的波动风险,有利于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
  近七成上半年未盈利
  股价较低背后,30股中近七成业绩表现并不乐观,未能实现盈利。
  具体来看,上半年共计22股净利亏损,包括*ST金科、绿地控股、荣盛发展、北辰实业、金隅集团等。经梳理,上述22股中,上半年亏损额最高的个股为*ST金科。
  财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ST金科实现营业收入约23.63亿元,同比下降85.28%;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75.23亿元,同比增亏;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约-66.66亿元,同比增亏。需要注意的是,*ST金科净利已连续三年为负。
  亏损超10亿元的还有绿地控股、荣盛发展、北辰实业、金隅集团4股;*ST南置、亚泰集团、盈新发展等7股上半年净利亏损在1亿—10亿元之间,剩余亏损股上半年亏损额则均在亿元以下。
  另外,据本站iFinD统计,按照申万(由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编制的行业分类标准)一级行业划分,房地产行业低价股数量最多,共8只;其次是建筑装饰行业,有4只低价股;钢铁行业共3只低价股;交通运输行业、医药生物行业、商贸零售行业、基础化工行业分别有2只低价股;煤炭、建筑材料、环保等行业则均有1只低价股。
  此外,30只低价股中,总市值低于100亿元的股票有19只,占全部低价股的63.33%。其中,截至最新收盘日,*ST元成和*ST苏吴两股总市值均低于10亿元,分别约为5.6亿元、7.11亿元。
  永泰能源净利降幅最大
  在30只低价股中,仅有8股上半年净利为正,其中永泰能源净利降幅最大。
  财务数据显示,在上半年盈利的8股中,ST明诚、山东钢铁、ST易购、海航控股、辽港股份等5只股票上半年净利同比增长;*ST辉丰、山鹰国际、永泰能源等3股上半年净利同比下滑。其中,辽港股份盈利能力最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6.93亿元,同比增长5.93%;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9.56亿元,同比增长110.78%。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8股中,永泰能源上半年净利降幅最大。具体来看,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06.76亿元,同比下降26.44%;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1.26亿元,同比下降89.41%;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约9967.6万元,同比下降91.04%。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永泰能源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因煤炭业务焦煤产品整体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影响,以及电力业务所属江苏主力电厂配合国信沙洲三期投产准备线路施工陪停累计约52天,使得发电量临时下降,致使公司2025年半年报业绩同比减少。同时,永泰能源表示,公司将持续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一方面将加强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合理制定营销政策,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加大对新市场开发和现有市场维护力度,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努力争取实现效益最大化。
  资料显示,永泰能源主营电力和煤炭业务。二级市场上,10月9日,永泰能源收涨4.29%,收于1.7元/股。拉长时间线来看,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0月9日这199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均低于2元/股(含)。
  针对公司股价表现,永泰能源表示,近年来,公司已采取了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回购、现金分红等各项措施,维护公司股价。但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资本市场风格、投资导向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股价目前仍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实际价值。后续,公司将继续做好股价维护工作,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开展核心管理人员股票增持、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与舆情管理工作等相关措施,持续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据了解,永泰能源实控人系王广西,除了控制永泰能源之外,王广西还是A股公司海德股份实控人。今年上半年,海德股份同样营收、净利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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