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88776 国光电气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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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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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Guoguang Electric Co.,Ltd.Chengd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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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证券代码|688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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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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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国防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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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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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张亚(代) |总 经 理|李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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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尚博 |独立董事|冯开明,李中华,杨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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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8-84370107 |传 真|86-28-8437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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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hinaguogu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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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tzzgx@chinaguogu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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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西路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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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西路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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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 |,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
| |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
| |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专用仪器制造,电子|
| |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
| |产,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普通阀门和旋|
| |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特种陶瓷制品|
| |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
| |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未封口玻璃外|
| |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 |专用设备修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 |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民用核|
| |安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
|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
| |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金属|
| |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
| |,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 |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
| |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电子、机械设备|
|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
|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密封件制造|
| |,密封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 |工,电镀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
| |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 |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
| |件设计和生产;电线、电缆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设|
| |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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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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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设立 |
| |1981年10月12日,国营国光厂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 |成(市)企照字第0003403号”《营业执照》。 |
| |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
| |1999年12月8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向主管单位成都市电子工业局 |
| |(原成都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提交《关于申请所有制结构调整|
| |的请示》(总司发[1999]293号),提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
| |1999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向成都市体改委下发《成都市|
|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
| |试点的批复》(成府函〔1999〕131号),同意该国光电气按照 |
|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
| |决定》(成委发1998〔21〕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
| |政府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决定》(成委发1996〔11〕号)|
| |文件的精神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同意该公司按照建立|
| |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发起设立组建股份有|
| |限公司;由成都市体改委牵头、会同市级机关部门搞好试点推进|
| |工作。 |
| |2000年1月10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转发<成|
| |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
| |改制试点的批复>的通知》(成体改[2000]004号),同意成都市|
| |电子工业局报请的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
| |试点。 |
| |2000年1月17日,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 |
| |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试点的批复》(成电经发[200|
| |0]004号),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改制 |
| |试点。 |
| |2000年1月17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 |
| |“成国资工[2000]4号”《关于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资产评估立 |
| |项的批复》:同意国光电气总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
| |对其参予改制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
| |2000年3月27日,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 |
| |下发“成社险[2000]23号”《关于对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社会保|
| |险费确认的批复》:确认国光电气总公司社会保险费14,003,888|
| |.68元。 |
| |2000年4月4日,成都市劳动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成劳函[2|
| |000]2-6号”《关于认定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职工安置费的批复 |
| |》:确认国光电气总公司职工安置费48,940,098.02元。 |
| |2000年5月7日,成都市地价评估事务所出具了“蓉地价(2000)|
| |改字第12-1号”等《土地估价报告》,对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属的|
| |土地进行了评估。 |
| |2000年5月31日,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成评报字(2000 |
| |)第007字”《资产评估报告书》,对国光电气总公司主要资产 |
| |和负债进行了评估。 |
| |2000年6月8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向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了|
| |“成国资工[2000]44号文”《关于对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资产评|
| |估结果确认的批复》:对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提出审|
| |核意见,明确数据的合理、准确性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资产|
| |评估结果仅适用于国光电气总公司改制时提供价值依据。 |
| |2000年7月18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向成都市国有资产重组工作领 |
| |导小组、成都市体改委递交了“厂发[2000]185号”《关于我公 |
| |司企业中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对国光电气总公司的资产评估|
| |、土地评估、出资资金来源以及军工资产的处理予以确认。 |
| |2000年8月8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
| |,同意通过《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 |2000年8月21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
| |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都市国土局、成|
| |都市劳动局联合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下发“成经[2000]174号” |
| |《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 |2000年8月23日,成都电子工业局下发“成电经[2000]63号”《 |
| |关于同意实施<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
| |批复》,同意国电电气公司按照《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
| |构调整实施方案》进行股份制改造。 |
| |2000年9月21日,成都市国土局下发“成国土发让[2000]100号”|
| |《关于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确认国|
| |光电气总公司下属7宗土地的评估价格为15,056.5522万元。 |
| |2000年9月28日,王成香等68人(代表股权额85,288,585元,占 |
| |总股本104,802,682元的81.38%)召开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 |
| |公司创立大会及首届股东大会,通过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
| |公司筹建情况的工作报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选举了王成香等11名董事、张琳等3名监事,通过了《成都 |
| |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意整体变|
| |更为股份公司,并通过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
| |的财务审计报告》: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480.2682万元 |
| |,由成都市财政局下属投资持股平台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
| |限责任公司和3,932位自然人共同认购公司拟发行的全部股份10,|
| |480.268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 |
|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法人股3,000万股,占注册资本28.625%;|
| |自然人股7480.2682万股,参股人数为3,932名自然人,合计占注|
| |册资本的71.37%。 |
| |2000年10月9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向成都市电子工业局递交“总 |
| |司发[2000]252号”《关于成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请 |
| |示》:《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所有制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获得|
| |成都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国土局、市劳|
| |动局联合以成经[2000]174号文,市电子工业局成电经[2000]63 |
| |号文批准,特申请设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2000年10月10日,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正大验|
| |(2000)字第533号”《验资报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
| |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3,27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480.|
| |2682万元。变更后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2,135,128.18元,其中|
| |实收资本104,802,682.00元,资本公积-29,601,549.66元,盈余|
| |公积30,247,304.70元,未分配利润为-3,313,308.86元。变更后|
| |投入资本总额相关的资产总额为379,154,988.31元,负债总额为|
| |277,019,860.13元。 |
| |2000年10月10日,国光电气总公司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签署|
|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确认土地以40.24%折价转让,国光电气|
| |总公司的净资产合计1518.70元人民币。 |
| |2000年10月18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向成都市电子工业|
| |局下发了“成体改[2000]099号”《关于同意组建成都国光电气 |
|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在改制的基础|
| |上,由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3,932名自然人 |
| |共同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
| |司股本总额10,480万股,全部由公司发起人持有,同意公司章程|
| |等。 |
| |2000年10月20日,成都市电子工业局向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下发|
| |了“成电经[2000]78号”《关于同意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
| |公司的批复》:现将市体改委关于同意由成都市经济发展投资担|
| |保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 |司的批复转发你们。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法》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
| |并抓紧办理公司设立的有关法定手续。 |
| |2000年10月26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
| |限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51010018067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 |照》。 |
| |2020年9月1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 |
| |汇会鉴[2020]6060号《出资复核报告》,对公司改制设立时的出|
| |资金额进行了复核审验。 |
| |2020年9月13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天 |
| |华资评报字[2020]第10871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对改制时 |
| |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审验。 |
|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公司股权情况 |
| |2017年,公司股权主要由公司员工(包括离退休员工)所持有。|
| |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公司股权变动主要为员工进行了股份内|
| |部转让,或者部分股东因死亡而发生了承继,公司对此进行了内|
| |部变更登记并换发了股权证。 |
| |2、2018年4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新余环亚收购国光电|
| |气 |
| |2018年年初,新余环亚、国光电气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指蒋世杰|
| |、宋德明、王育红三人)、国光电气三方签订《收购框架协议》|
| |,约定新余环亚以不含税8.2元/股的价格收购国光电气100%股权|
| |,相关税费由收购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方经协商后确定最|
| |终交易文件。 |
| |2018年2月26日,新余环亚拟向国光电气全体在册股东收购其持 |
| |有的股份,并在成都托管中心发出《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
| |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公|
| |告,收购对象为国光电气全体在册股东,收购期限自2018年3月5|
| |日起至2018年4月9日止,收购价格为不含税8.2元/股。 |
| |2018年3月9日,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托|
| |管中心”,为甲方)、新余环亚(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成都成华支行(丙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甲方在丙|
| |方处以甲方名义开立监管账户,乙方将甲乙双方确认的资金足额|
| |划至监管账户,并约定满足一定条件时监管账户资金划出等。 |
| |2018年3月9日,新余环亚(甲方)与成都托管中心(乙方)签订|
| |《股份收购委托协议书》,约定甲方拟对国光电气进行收购,甲|
| |方委托乙方代办股份收购相关业务,包括乙方应在甲方与被收购|
| |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正式生效后10日内完成甲方与被收购|
| |方的股份、资金交割工作等。 |
| |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新余环亚与发行人3,550名自然 |
| |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共计收购发行人股份65,947,938股,|
| |并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0日在成都托管中心集中办理了 |
| |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
| | 3、2018年4月-2018年7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8年4月19日,新余环亚分别与睿信资本、天风睿兴签署《关 |
| |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分|
| |别向睿信资本、天风睿兴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2,439,025股股份 |
| |、6,097,560股股份,受让价格均为不含税8.2元/股,股份转让 |
| |价款分别为2,000万元、5,000万元。2018年6月5日,转让双方在|
| |成都托管中心办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
| |除上述股权变动外,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3日,新余环亚 |
| |第二次与自愿转让的国光电气37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转让价格仍为不含税8.2元/股。 |
| |本次集中收购,新余环亚共收购公司496,456股股份,合计占比0|
| |.0073%。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成都托管中心办理股份变动登记|
| |手续。 |
| | 4、2018年8月,公司分立 |
|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立的议案:采用存续分立(派生分立)的|
| |方式将公司分立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公司)、成|
| |都国宇弘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宏源|
| |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
| |限公司(新设公司)、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
| |设公司)、成都宇光欣兴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公司),5家 |
| |新设公司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 |
| |本次分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教育、地产、物业等相关业务主体|
| |,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为突出主业,而对其进行剥离。原国|
| |光电气主营业务由分立后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
| |原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8,261,796元,分立后|
| |的国光电气保留,另新设了5家公司,分拆后共6家公司,各公司|
| |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原国光电气股权情况一致。 |
| |2018年6月14日,原国光电气在《成都商报》上发出《分立公告 |
| |》,分立后的6家公司共同对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 |018年8月1日,工商局核准了原国光电气的工商变更并下发了新 |
| |的营业执照,国光电气注册资本减资至58,061,796元。 |
| |发行人完成本次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后进行实际的账务调整时,|
| |根据对账务的进一步梳理情况,对分立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分割|
| |方案进行了调整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分立方案的议案》,将|
| |原分割给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的3,780万元负债保留 |
| |在国光电气存续主体内,改为分割相同金额资本公积金;原分割|
| |给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6,841万元负债保留在 |
| |国光电气存续主体内,改为分割相同金额资本公积金并对其他负|
| |债的分割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存续公司与分立公司的注册资|
| |本与调整前确定的存续公司与分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致。 |
| |2018年12月24日,工商局核准了成都国宇弘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 |公司、成都宇光宏源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优服物业|
|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宇光|
| |欣兴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下发了营业执照。 |
| | 5、2018年8月-2019年2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8年7月3日至2019年1月29日,新余环亚第三次与仍自愿转让 |
| |的11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次集中收购,新余环|
| |亚共收购151,029股,合计占比约为0.26%,并于2019年2月1日在|
| |成都托管中心集中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
| | 6、2019年5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权转让 |
| | (1)睿信资本、天风睿兴退出 |
| |2019年5月8日,睿信资本与新余环亚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
|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约定同意解除2018年4 |
| |月份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新|
| |余环亚向睿信资本支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28,571,437.00元, |
| |并受让睿信资本持有的2,074,548股股份。 |
| |2019年5月8日,天风睿兴与新余环亚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
|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约定同意解除2018年4 |
| |月份签署《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新|
| |余环亚向天风睿兴支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71,428,563.00元, |
| |并受让天风睿兴持有的5,186,428股股份。 |
| | (2)新余环亚股权转让 |
| |2019年5月,国之光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 |
| |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7,257,725股股份转让给国之光(员工持 |
| |股平台,GP吴常念为国光副董事长),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
| |对价为14,375万元,转让价格约19.80元/股。 |
| |2019年5月,南山联创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
| |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5,806,180股股份转让给南山联创,根 |
| |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10,500万元,转让价格约为18.08 |
| |元/股。 |
| |2019年5月,兵投联创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
| |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2,903,090股股份转让给兵投联创,根 |
| |据双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5,250万元,转让价格约为18.08元|
| |/股。 |
| |2019年5月,孙善忠与新余环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 |
| |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1,658,900股股份转让给孙善忠,根据双 |
| |方协议约定,交易对价为29,999,847元,转让价格约为18.08元/|
| |股。 |
| | (3)第一次代持还原 |
| |2019年5月13日,发行人原董监高崔建松、朱丹、张琳、王曙光 |
| |、康清、林勇等6人将其于2018年4月新余环亚第一次集中收购时|
| |质押的股份数共计303,006股转让给新余环亚。 |
| | 7、2020年3月,报告期内第五次股权转让 |
| |根据南山联创、新余环亚于2019年5月2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 |
| |议》第4.1条第 |
| |(11)项约定,南山联创应在协议签署之后九十个自然日内完成|
| |私募基金备案。依据前 |
| |述协议,南山联创应将已过户至其名下的发行人股份以人民币1 |
| |元的价格转回至转让方。 |
| |由于南山联创尚未支付前述协议的股权转让款,2020年,南山联|
| |创、新余环亚签订《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2.4条的约定将其名下的发行人5|
| |,806,180股(持股比例为10%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新余环亚。 |
| |2020年3月4日,南山联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5,806,180股股份转 |
| |让给新余环亚。 |
| |就本次股份转让,发行人已在成都托管中心完成了股份变更登记|
| |手续。 |
| | 8、2020年4月,报告期内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8年4月新余环亚收购国光电气时,由于《公司法》第142条规|
| |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在其名下股份总数的25%其名下 |
| |股份总数,而蒋世杰、蔡京淮、宋德明等公司董监高已经收取了|
| |新余环亚的股权转让价款,因此蒋世杰、蔡京淮、宋德明等公司|
| |董监高所持股权存在代持情况,上述代持股份合计43.6604万股 |
| |股份,持股比例合计0.7520%。2020年4月,为还原公司真实持股|
| |情况,对上述股东的代持股份进行了还原,现已过户到新余环亚|
| |名下。 |
| |同时,新余环亚以不含税8.2元/股的价格,完成了对4名自然人 |
| |股东所持股份的收购,合计15,309股股份,占比为0.0264%。就 |
| |上述代持还原和股份转让,国光电气已在成都托管中心完成了股|
| |份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代持还原完成后,公司已确权的股东不存|
| |在代持情况。 |
| | 9、2020年5月,报告期内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20年5月,昆明瓴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新余环 |
| |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余环亚将持有国光电气2.0202|
| |%股权按照34.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昆明瓴量,交易对价为4,000|
| |万元人民币。上述事项完成后,新余环亚的持股比例由78.4224%|
| |下降至76.4037%。 |
| | 10、2020年7-2020年9月,报告期内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20年7月,新余环亚与黄雁签订《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 |
|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对方转让新余环亚持有的发行人|
| |850,000股股份,转让价格为34.10元/股,转让总价为2,898.64 |
| |万元。 |
| |2020年9月9日,新余环亚与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 |协议》,约定向对方转让新余环亚持有的发行人4,193,352股股 |
| |份,转让价格为34.10元/股,交易对价为1.43亿元。 |
| |2020年9月9日,发行人在成都托管中心完成了上述股份变更登记|
| |手续。 |
| |根据公司2023年5月25日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和第八届|
|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 |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
| |0,966,691.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 |民币108,383,419.00元,公司总股本由77,416,728.00股增加至1|
| |08,383,419.00股。 |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383,419.00元,总股本108,383,|
| |41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 |股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8,383,419.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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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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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1-08-20|上市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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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935.4932 |每股发行价(元) |51.44 |
├──────────┼─────┼──────────┼─────┤
|发行费用(万元) |8946.7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99561.7702|
| |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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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90615.04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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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37.16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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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43.2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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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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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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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先觉聚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成都迈威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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