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88667 菱电电控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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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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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Wuhan Lincontrol Automotive Electronics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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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证券代码|688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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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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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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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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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王和平 |总 经 理|吴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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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龚阳 |独立董事|韩莉,古元峰,王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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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7-81822580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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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whldq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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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ir@lincontro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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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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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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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
| |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 |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
| |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
| |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 |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 |设备制造;电气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 |;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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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
| |动力电子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及标定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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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基本情况 |
| | (一)设立方式 |
| |公司前身菱电有限成立于2005年1月7日。2015年8月28日,经菱 |
| |电有限创立大会通过,菱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变更是以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菱电有限账面净资产3|
| |,481.35万元为基数,按照1.1604:1的比例折为3,000万股,超出|
| |股本部分的净资产余额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菱电有限全|
| |体股东以其各自在菱电有限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
| |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资比例不变。 |
| |2015年8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5WHA10118),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 |
| |了验证。2015年8月28日,公司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 |
| |局登记注册并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2768092336G的《|
| |营业执照》。 |
| | (二)发起人 |
| |菱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
| |发起人。 |
| | 二、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 | (一)2005年1月,菱电有限设立 |
| |公司前身菱电有限成立于2005年1月,由王和平、蔡得庆、侯宏 |
| |伟、黄爱华、詹清平、张民康、余俊法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2005年1月5日,武汉信源出具《验资报告》(武信|
| |验字[2005]第50105号),审验截至2005年1月5日菱电有限已收 |
|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以货币|
| |资金出资152.00万元,以实物资产出资48.00万元。实物资产由 |
| |武汉信源评估,并于2005年1月5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武|
| |信评报字[2005]第50105号)。 |
| |2005年1月7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菱电有限的股权变动 |
| | 1、2008年4月,菱电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8年4月13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 |
| |平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76%股权(152.00万元出资)以152.00万 |
| |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蔡得庆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股权 |
| |(20.00万元出资)以20.00万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黄爱华|
| |及侯宏伟分别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4%股权(8.00万元出资)以8 |
| |万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张民康、詹清平及余俊法分别将其|
| |各自持有的菱电有限2%股权(4.00万元出资)以4.00万元价格转|
| |让予宁波德斯科。 |
| |2008年4月13日,股权转让方王和平、蔡得庆、黄爱华、侯宏伟 |
| |、张民康、詹清平及余俊法与股权受让方宁波德斯科签署了股权|
| |转让协议。 |
| |2008年4月23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
| |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10年7月,菱电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5月27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宁波 |
| |德斯科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0%股权(200.00万元出资)以200.|
| |00万元价格转让予王和平。 |
| |2010年5月27日,宁波德斯科与王和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2010年7月21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
| |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同时,王和平于2010年6月18日将其持有的宁波德斯科400.00万 |
| |元的出资额转让予张和君,宁波德斯科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栋|
| |斌。 |
| | 3、2010年8月,菱电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10年7月22日,王和平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对菱电有限增资 |
| |,增资完成后菱电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0万元。 |
| |2010年7月27日,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
| |资报告》(众环验字(2010)062号),审验截至2010年7月26日|
| |菱电有限已收到王和平缴纳的货币出资900.00万元。 |
| |2010年8月9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4、2010年8月,菱电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8月9日,王和平与北京汇金创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王|
| |和平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8.18%股权(200.00万元出资)转让予|
| |北京汇金创智,转让价款300.00万元。 |
| |2010年8月20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5、2010年10月,菱电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10年9月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注|
| |册资本200.00万元,由股东北京汇金创智出资1,000.00万元认缴|
| |。 |
| |2010年9月8日,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
| |报告》(众环验字(2010)071号),审验截至2010年9月6日, |
| |菱电有限已收到北京汇金创智缴纳的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其|
| |中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剩余8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0年10月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
| |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6、2011年9月,菱电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8月1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北京 |
| |汇金创智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30.77%股权(400.00万元出资)以|
| |1,3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天津丰禾。 |
| |2011年8月20日,北京汇金创智和天津丰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 |
| |2011年9月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 |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7、2011年10月,菱电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11年9月28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天津 |
| |丰禾出资1,000.00万元认缴菱电有限200.00万元出资,增资完成|
| |后菱电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500.00万元。 |
| |2011年10月12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
| |告》(众环验字(2011)100号),审验截至2011年10月12日, |
| |菱电有限已收到天津丰禾缴纳的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其中新|
| |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剩余8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1年10月20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 |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8、2012年6月,菱电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6月1日,天津丰禾与自然人龚本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
| |定天津丰禾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40%股权(600.00万元出资)以2|
| |,300.00万元价格转让予龚本顺。 |
| |2012年6月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天津丰|
| |禾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40%股权(600.00万元出资)以2,300.00 |
|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龚本顺。 |
| |2012年6月1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9、2013年2月,菱电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2月18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龚本 |
| |顺将其持有菱电有限40%股权(600.00万元出资)以2,300.00万 |
| |元价格转让予北京泽泰。 |
| | 2013年2月18日,龚本顺与北京泽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2013年2月25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0、2013年3月,菱电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2月1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 |
| |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11.00%股权(165.00万元出资)转让予武|
| |汉灵控。 |
| |2013年3月20日,王和平与武汉灵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 |
| |价款262.40万元。 |
| |2013年3月2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1、2013年7月,菱电有限第四次增资 |
| |2013年6月20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 |
| |注册资本至1,540.00万元,由武科投出资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
| |本40.00万元。 |
| |2013年7月17日,武汉海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 |
| |资报告》(海验字[2013]第006号),审验截至2013年7月16日,|
| |菱电有限已收到武科投缴纳的货币出资200.00万元,其中40.00 |
|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3年7月2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
| |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2、2015年4月,菱电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3月22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北京 |
| |泽泰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38.96%股权(600.00万元出资)转让予|
| |自然人龚本和。 |
| |2015年3月22日,北京泽泰与自然人龚本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转让价款2,300.00万元。 |
| |2015年4月1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3、2015年4月,菱电有限第五次增资 |
| |2015年4月15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 |
| |注册资本289.00万元,其中龚本和以货币出资500.00万元认缴注|
| |册资本96.30万元,吴章华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
| |73.40万元,宣路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9.30万元|
| |。 |
| |2015年4月2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 |
| |分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WHA10047),审验截至2015 |
| |年4月20日,菱电有限已收到龚本和缴纳的货币出资500万元,其|
| |中96.30万元为注册资本,剩余403.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 |
| |吴章华缴纳的货币出资900.00万元,其中173.40万元为注册资本|
| |,剩余726.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宣路缴纳的货币出资100.|
| |00万元,其中19.30万元为注册资本,剩余80.70万元计入资本公|
| |积。 |
| |2015年4月30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
| |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4、2015年6月,菱电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5月20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 |
| |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0.87%股权转让予龚本和。同日,王和平与 |
| |龚本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和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0.87% |
| |股权(16.00万元出资)以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龚本和。 |
| |2015年5月25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武科 |
| |投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2.19%股权(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王和|
| |平。2015年5月27日,武科投与王和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 |武科投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2.19%股权(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
| |王和平的转让价格为222.00万元。 |
| |2015年6月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 |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出具《市科技局关于市科技|
|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及退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
| |司事项情况的说明》,确认:“根据《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
| |基金管理办法》(武科[2012]18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 |
| |基金系公共财政资金,其投资形成的股权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退出|
| |,引导基金受托管理人武科投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菱电汽车|
| |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引导基金退出菱电汽车已经我局批准,依|
| |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退出程序符合规定;引导基金退出菱|
| |电汽车的价格根据双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并履行了审|
| |计程序,不存在股权争议和纠纷。 |
| | 15、2015年8月,菱电有限第十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7月5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吴章华将|
| |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0%股权转让予余俊法。 |
| |2015年7月5日,吴章华与余俊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吴章华|
| |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0%股权(18.29万元出资)以94.93万元 |
| |的价格转让予余俊法。 |
| |2015年8月2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三)2015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 1、整体变更情况 |
| |2015年6月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审计报告》(XYZH/2015WHA10064),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审 |
| |计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菱电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481.35 |
| |万元。 |
| |2015年6月12日,银信评估出具《武汉市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 |
| |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武汉市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净|
| |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557号),根|
| |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菱电有限净资 |
| |产评估值为3,504.76万元。 |
| |2015年8月10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菱电有 |
| |限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菱电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 |
| |产出资,折合股本3,000.00万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 |2015年8月10日,自然人王和平、龚本和、吴章华、宣路、余俊 |
| |法与武汉灵控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上述协议各方作为|
| |发起人,将菱电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值3|
| |,481.35万元折合股份3,00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 |
| |2015年8月25日,菱电电控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形 |
| |成决议,同意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持有菱电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 |
|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按照1.1604: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万股股份,剩余出资计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8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5WHA10118),审验截至2015年8月25日|
| |,菱电电控已收到各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出资3,481.35万元,其|
| |中3,000.00万元折合为注册资本,剩余481.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 |2015年8月2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菱电电控 |
| |设立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6|
| |8092336G)。 |
| | 2、股改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相关情况 |
| | (1)股改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
| |截至股改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18.65万|
| |元。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因前期经营产生的|
| |未弥补亏损,主要系由于公司前期产生的收入不足以覆盖同期支|
| |出所致。 |
| |(2)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 |
| |能力的影响 |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受益于前期的市场累积和技术|
| |沉淀,市场地位和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截|
| |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2,445.8|
| |9万元。因此,历史形成的未弥补亏损情形已通过公司经营产生 |
| |的净利润得到填补,公司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消除。|
| |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3)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XYZH/2015WHA10064 |
| |”的《审计报告》和编号为“XYZH/2015WHA10118”的《验资报 |
| |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菱电有限经审计的净资 |
| |产为34,813,494.90元,按照1.1604:1的比例折为30,000,000.00|
| |股股份,剩余出资4,813,494.90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
| |份有限公司。 |
| |整体变更时,公司会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18,290,000.00元 |
|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9,7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13,186,505.10|
| |元贷:股本30,000,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813,494.90元|
| | (4)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合规性 |
| |菱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创立大|
| |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整体变更中不存在侵害债|
| |权人合法利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同时公司各发起人签|
| |署的《发起人协议》系各发起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
|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
| |、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设立履行|
| |了审计、评估、验资及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履行了工商税务|
| |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的设立程序、条件、方式及发起人资格等|
| |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 (四)菱电电控的股份变动 |
| | 1、2016年2月,菱电电控第一次增资 |
| |2016年1月18日,菱电电控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 |
| |成决议,同意自然人王和平、龚本和、吴章华、余俊法、陈伟、|
| |周良润及谭纯共计出资2,000.00万元向菱电电控增资,其中631.|
| |578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368.42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6年2月1日,菱电电控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 |记并获发《营业执照》。 |
| |2016年3月24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 |
| |分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WHA10636),审验2016年1月|
| |21日,菱电电控已收到王和平、龚本和、吴章华、余俊法、陈伟|
| |、周良润及谭纯共计出资的货币资金2,000.00万元,其中631.57|
| |8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368.42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
| |年5月1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 |
| |统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0]43|
| |10号),对上述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 |
| | 2、2017年2月,菱电电控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份转让 |
| |2016年8月30日,武汉灵控与梅山灵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
| |武汉灵控将其持有菱电电控的270.6000万股股份以270.60万元价|
| |格转让予梅山灵控。 |
| |2017年1月15日,菱电电控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 |
| |成决议,同意北京禹源、北京红崖若谷、黄立海、吴章华共计出|
| |资4,530.0009万元向菱电电控增资,其中238.4211万元作为注册|
| |资本,剩余4,291.57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修改公司章程。 |
| |2020年5月1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关于武汉菱 |
| |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
| |会鉴[2020]3979号),认为截至2017年1月15日,菱电电控已收 |
| |到各股东缴纳的出资款4,530.0009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3|
| |1.5789万元增加至3,870.00万元的出资已全部到位。 |
| |2017年2月10日,菱电电控就上述增资及股份转让事宜办理完成 |
| |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营业执照》。 |
| | 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 |
| |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21]146号)同意,并经上交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
| |币普通股(A股)1,290万股。菱电电控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 |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160万元 |
| |。 |
| |2022年8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
|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
| |条件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以35.85元/股|
| |的价格行权股票期权,公司向190位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 |(A股)股票212,14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
| |212,14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12,140.00元。 |
| |2025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菱|
| |电电控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为符合归|
|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
| |予价格为35.415元/股,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4|
| |0.075元/股。归属办理完毕后,公司向227名激励对象发行人民 |
| |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3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 |
| |册资本402,39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214,531.0|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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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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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1-03-01|上市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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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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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129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75.42 |
├──────────┼─────┼──────────┼─────┤
|发行费用(万元) |9180.4940 |发行总市值(万元) |972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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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88111.306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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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24.5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6.10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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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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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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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菱控菱电电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菱控超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55.00|
├──────────────────┼────────┼─────┤
|北京菱控电控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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