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88517 金冠电气 更新日期:2025-11-05◇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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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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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Jinguan Electric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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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证券代码|68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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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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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电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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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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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樊崇 |总 经 理|樊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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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贾娜 |独立董事|徐春龙,陈奎,高瑜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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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377-63199188 |传 真|86-377-6163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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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nyjingu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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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jgdq@nyjinguan.com;zhengquanbu@nyjingu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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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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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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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
| |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变压器、整|
| |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
| |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
| |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线、电缆经营;电工仪器仪|
| |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电|
| |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能量回|
| |收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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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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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
| |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
| |本公司前身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由金冠王码 |
| |与光大财务投资设立,住所为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
| |册资本为4,000万港元。 |
| |2005年3月12日,光大财务和金冠王码就设立金冠有限签订《合 |
| |作建立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光大财务和金冠王码|
| |合作设立金冠有限,对金冠有限的投资总额为5,000万港元,注 |
| |册资本为4,000万港元,其中金冠王码以其位于南阳市高新技术 |
| |开发区312国道与独山大道交叉口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机器 |
| |设备和现金出资,出资总额1,96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光|
| |大财务以现汇出资,出资总额2,04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51%。|
| | 同日,光大财务和金冠王码签订金冠有限的公司章程。 |
| |2005年3月16日,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对南阳金 |
| |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
| |输变电产品生产项目核准的通知》(宛发改外经[2005]99号),|
| |(1)同意金冠王码与光大财务在南阳合作建设输变电产品生产 |
| |项目; |
| |(2)注册资本4,000万港元,其中金冠王码以设备、资产折价2,|
| |078万元(折合1,960万港元)出资,占49%,光大财务以现汇2,0|
| |40万港元出资,占51%; |
| | (3)合营期限为20年。 |
| |2005年3月21日,南阳市商务局出具《关于设立南阳金冠电气有 |
| |限公司的批复》(宛商资管[2005]71号),(1)核准金冠王码 |
| |与光大财务就设立金冠有限所签订的合作合同和公司章程; |
| |(2)同意设立金冠有限,金冠有限的投资总额为5,000万港元,|
| |注册资本为4,000万港元,其中金冠王码以设备、资产出资共计1|
| |,96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光大财务以现汇出资2,040万港|
| |元,占注册资本的51%。 |
| |2005年3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向金冠有限核发《中华人民共 |
|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豫府宛资字[2005]00|
| |03号)。 |
| |2005年3月28日,金冠有限取得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
| |2018年6月11日,金冠有限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 |
| |决议,同意将金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金冠有限登记|
| |在册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
|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同日,金冠电气发起人签署《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 |》。 |
| |2018年6月26日,金冠电气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 |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议案》《关于制|
| |定<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金冠有限|
| |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折合为9,900万股(对|
| |应注册资本9,900万元),净资产超出股本部分列入资本公积, |
| |金冠有限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
| | 同日,金冠电气发起人签署公司章程。 |
| |2018年6月28日,金冠电气取得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营业执照》。 |
| | 二、发行人2017年以来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一)2017年1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
| |2017年11月17日,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与金冠有限股东、樊崇|
| |签署《关于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中创信、|
| |德瑞恒通分别以1,012.50万元的价格受让万崇嘉铭所持有的金冠|
| |有限0.81%股权,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以337.50万元的价格认 |
| |缴金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元。 |
| |2017年11月30日,万崇嘉铭与青岛光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万崇嘉铭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4.87%股权以6,075.00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青岛光控。 |
| |同日,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与金冠有限股东签署《关于南阳|
| |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约|
| |定由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分别以4,320.00万元、405.00万元|
| |的价格认缴金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20.00万元、30.00万元。 |
| |2017年12月23日,万崇嘉铭分别与德瑞恒通、中创信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约定万崇嘉铭分别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81%股权以1,0|
| |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瑞恒通、中创信。 |
| |2017年12月25日,金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 |
| |(1)万崇嘉铭分别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4.87%、0.81%、0.81%股|
| |权转让给青岛光控、德瑞恒通、中创信; |
| |(2)金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于2|
| |017年12月31日前缴付完成。 |
| |2017年12月,青岛光控、宁波光智冠合、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
| |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别向金冠电气缴付上述增资款,青岛光控|
| |、中创信、德瑞恒通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万崇嘉铭支付上|
| |述股权转让款。 |
| |同日,金冠有限的股东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 |。 |
| |2017年12月28日,金冠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取得南阳市工|
|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
| | (二)2018年3月,股权转让 |
| |2018年3月19日,金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1)苗|
| |佳投资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1921%股权以250.00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王伟航,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7684%股权以1,000.00万元 |
| |的价格转让给南阳先进制造; |
| |(2)谢清喜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2075%股权以270.00万元的价|
| |格转让给冯冰,将其持有金冠有限0.3008%股权以391.50万元的 |
| |价格转让给融泰六合,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0.7684%股权以1,000|
|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阳先进制造; |
| |(3)景华荣翔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6.473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 |
| |让给鼎汇通; |
| |(4)何耀彬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5.1867%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 |
| |给鼎汇通。 |
| |根据景华荣翔出具的确认函,经访谈Wilson Sea及景华荣翔法定|
| |代表人,景华荣翔持有的金冠有限624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 |
| |系代Wilson Sea持有,景华荣翔将其代Wilson Sea持有的金冠有|
| |限的股权转让给Wilson Sea实际控制的鼎汇通,解除了该股权代|
| |持关系。根据何耀彬出具的确认函,并经访谈何耀彬及Wilson S|
| |ea,何耀彬持有的金冠有限5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1867%股权|
| |系代Wilson Sea持有,本次何耀彬将其持有的金冠有限5.1867% |
| |股权转让给Wilson Sea实际控制的鼎汇通,解除了该股权代持关|
| |系。 |
| |2018年3月26日,金冠有限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公司章 |
| |程修正案。 |
| |2018年3月27日,苗佳投资分别与王伟航、南阳先进制造签署股 |
| |权转让协议书,谢清喜分别与冯冰、融泰六合、南阳先进制造签|
| |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何耀彬、景华荣翔分别与鼎汇通签署股权转|
| |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
| |2018年3月29日,金冠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在南阳市工商行政管 |
| |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
| | (三)2018年6月,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
| |2018年6月28日,金冠有限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
|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 (四)2019年8月,股份转让 |
| |2019年8月2日,万崇嘉铭与胡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
| |胡楠将其持有的金冠电气1,281,660股股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
| |的1.29%)以1,730.24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万崇嘉铭。 |
| |2019年8月9日,万崇嘉铭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胡楠支付上述股|
| |权转让款。 |
| | (五)2019年12月,增资 |
| |2019年12月18日,金冠电气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冠|
| |电气的注册资本由9,900万元增加至10,208.1888万元,新增注册|
| |资本308.1888万元分别由北京鑫冠、河南高创认缴208.1888万元|
| |、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
| |同日,金冠电气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
| |2019年12月20日,北京鑫冠与金冠电气、本次增资前金冠电气的|
| |股东、樊崇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北京鑫冠以3,000.0007万元|
| |的价格认缴金冠电气新增的208.1888万元的注册资本。 |
| |2019年12月23日,河南高创与金冠电气、本次增资前金冠电气的|
| |股东、樊崇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河南高创以1,441.00万元的|
| |价格认缴金冠电气新增的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
| |2019年12月,北京鑫冠、河南高创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金|
| |冠电气缴付上述增资款。 |
| |2019年12月24日,金冠电气就本次增资取得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
| |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
| | (六)2020年1月,股份转让 |
| |2020年1月13日,青岛光控分别与南通光控、精技电子、南通光 |
| |冠智合签署《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 |青岛光控将其持有的金冠电气6,519,756股、1,249,128股、138,|
| |792股股份以9,395.00万元、1,800.00万元、200.00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南通光控、精技电子、南通光冠智合。 |
| |2020年1月14日,宁波光智冠合与南通光控签署《关于金冠电气 |
|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宁波光智冠合将其持有的金|
| |冠电气308,091股股份以443.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通光控。 |
| |同日,金冠电气、万崇嘉铭、樊崇与南通光冠智合、南通光控、|
| |精技电子签署《关于投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约|
| |定南通光冠智合、南通光控、精技电子分别向青岛光控、宁波光|
| |智冠合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青岛产权交易所|
| |出具《青岛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南通光控等三家联合体|
| |受让金冠电气7,907,676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款为11,395.00万元|
| |,一次性付清。 |
| |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相关事项,2018年5月21日,河南省人民 |
| |政府出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
| |司历史沿革等事项的函》【豫政办函[2018]48号】,明确经省政|
| |府同意,就金冠电气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予以确认:鉴于金冠王|
| |码和金冠电气均为非国有控股公司,金冠王码2007年转让所持金|
| |冠电气股权以及金冠电气2007年的增资扩股行为,已按照相应公|
| |司章程履行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
| |定。 |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关于补足公司出资瑕|
| |疵损失的承诺》,承诺如下:“若金冠电气因出资瑕疵遭受任何|
| |损失(包括被给予行政罚款或因出资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赔偿和|
| |其他间接损失等),本公司/本人对金冠电气遭受的损失承担无 |
| |条件、连带赔偿责任”。 |
|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潜在的股权权属纠纷。光|
| |大财务、景华荣翔、何耀彬与席春迎之间的股权代持安排真实,|
| |代持情形已全部解除。光大财务、景华荣翔、何耀彬、席春迎均|
| |已出具确认函,确认股权代持安排真实,股权代持解除真实、有|
| |效,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樊崇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代席|
| |春迎持有发行人股份。 |
| |光大财务出具承诺函,确认并承诺如下:“本公司自2009年1月 |
| |将代席春迎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阳金冠电气|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股权转让给华星国际后,不|
| |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享有金冠电气任何权益。 |
|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未来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谋求取得金冠|
| |电气的股权,也不以任何方式谋求金冠电气控制权。如违反承诺|
| |,本公司无条件同意金冠电气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所 |
| |取得的金冠电气全部股权并予以注销。” |
| |席春迎及其控制的华星国际、合协创投出具承诺函,确认并承诺|
| |如下:“本人席春迎(Wilson Sea)除通过鼎汇通持有金冠电气|
| |11,543,15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31%)外,本人及华星国际、|
| |合协创投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金冠电气的股权。|
| |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承诺: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未|
| |来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樊崇及其控制的企业谋求取得金冠|
| |电气的股权,也不以任何方式谋求金冠电气的控制权。如违反承|
| |诺,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无条件同意金冠电气以1元人民 |
| |币的价格回购本人及华星国际、合协创投所取得的金冠电气全部|
| |股权并予以注销。” |
| |2021年1月14日,樊崇就真实持有发行人股权出具《关于真实持 |
| |有及控制股份的确认及承诺》,确认及承诺如下:“目前,本人|
| |通过深圳万崇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崇嘉铭”)间接|
| |持有并控制金冠电气51,110,289万股股份(占金冠电气股本总额|
| |的50.0679%)并控制该等股份的表决权,通过深圳中睿博远投资|
| |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中睿博远”)间接持有金冠电气127.|
| |8962万股股份(占金冠电气股本总额的1.25%),为金冠电气的 |
| |实际控制人。本人直接持有的万崇嘉铭的股权及中睿博远的合伙|
| |份额和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的股份均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
| |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任何|
| |他人代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金冠电气股份的情况。本人所持金|
| |冠电气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抵押或者其他设定第三方权益的情|
| |形,不存在被司法及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处置等权利受限的情|
| |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股份权属清晰稳定。|
| |本人承诺以上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
| |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按照欺诈发行的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
| |限于如下责任: |
| |1.依法购回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
| |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
| |存款利息。若金冠电气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 |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
| |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 | 2.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 | 3.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 |2021年1月14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万崇嘉铭就真实持有发行人股 |
| |权出具《关于真实持有及控制股份的确认及承诺》,确认及承诺|
| |如下:“本企业为樊崇实际控制的企业。截至目前,本企业持有|
| |金冠电气51,110,289万股股份(占金冠电气股本总额的50.0679%|
| |),为金冠电气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持有的金冠电气的股份为本|
| |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他人持有股份的|
| |情形;本企业亦不存在委托任何他人代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 |金冠电气股份的情况。本企业所持金冠电气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 |、抵押或者其他设定第三方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及行政机|
| |关查封、冻结、处置等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纠|
| |纷及潜在纠纷,股份权属清晰稳定。 |
| |本企业承诺,以上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误导|
|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将按照欺诈发行的相关规定,承担包|
| |括但不限于如下责任: |
| |1.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
|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 |。若金冠电气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 |将相应进行调整; |
| | 2.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 | 3.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 | (七)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其解除情况 |
| |1、光大财务、景华荣翔和何耀彬代席春迎持有金冠电气股权的 |
| |形成、演变情况及解除过程 |
| |2、中睿博远中的部分合伙人代樊崇持有中睿博远合伙份额的形 |
| |成、演变情况及解除过程 |
| |中睿博远2015年8月成立系为解决原实际控制人席春迎历史上对 |
| |徐学亭、方勇军、畅巨顺、陈文献和张方等五名管理层人员做出|
| |的股权激励承诺,同时由樊崇作为实际控制人实施新的员工股权|
| |激励。中睿博远设立时由畅巨顺、徐学亭等11名公司管理层员工|
| |作为合伙人。由于2015年8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尚在完善中,除 |
| |了李铮、贾娜、徐学亭、方勇军、畅巨顺、陈文献6人外,厍海 |
| |波、叶军旭、王金伟、张永耀、张方等5人的合伙份额尚未最终 |
| |确定,该5人出资的资金均由樊崇提供,且后续由于人员离职、 |
| |考核等原因,上述5人名下部分合伙份额未最终授予,因此厍海 |
| |波、叶军旭、王金伟、张永耀、张方等5人持有的中睿博远部分 |
| |合伙份额视同代樊崇持有。 |
| |厍海波、叶军旭、王金伟、张永耀、张方等5人与樊崇之间关于 |
| |中睿博远份额的代持关系,已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7年7月通过|
| |合伙份额转让彻底解除。 |
| |2021年5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冠电气|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 |〕159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2.|
| |729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 |的股份总数为13,610.9184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10.9184|
| |万元。2021年6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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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6-08|上市日期 |2021-06-1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402.7296 |每股发行价(元) |7.71 |
├──────────┼─────┼──────────┼─────┤
|发行费用(万元) |6655.44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26235.0452|
| | | |16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9579.6011|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5.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5.5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5.2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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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Efficient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PT| 子公司 | 100.00|
|E.LTD. | | |
├──────────────────┼────────┼─────┤
|Quick Energy Technology PTE.LTD.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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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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