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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605189)F10档案

富春染织(605189)公司概况 F1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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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5189 富春染织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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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Wuhu Fuchun Dye And Weave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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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证券代码|605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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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纺织服饰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5-28            |
├────┼───────────┼────┼───────────┤
|法人代表|何培富                |总 经 理|俞世奇                |
├────┼───────────┼────┼───────────┤
|公司董秘|王金成                |独立董事|万尚庆,王文兵,孙瑞霞  |
├────┼───────────┼────┼───────────┤
|联系电话|86-553-5710228        |传    真|86-553-5316666        |
├────┼───────────┴────┴───────────┤
|公司网址|www.fc858.com                                           |
├────┼────────────────────────────┤
|电子信箱|jincheng1975@126.com;414390193@qq.com                   |
├────┼────────────────────────────┤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
|        |路3号                                                   |
├────┼────────────────────────────┤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
|        |路3号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面料印染加工;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        |;针纺织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金属材料|
|        |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进出口代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营业务|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注册资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
|        |  1、2002年7月,富春有限设立                          |
|        |2002年6月16日,何培富、何炯根、尹文建签署《芜湖富春染织 |
|        |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共同设立富春有限。                  |
|        |2002年7月12日,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平泰会开验字〔2|
|        |002〕年第14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7月12日止, |
|        |富春有限(筹)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
|        |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02年7月15日,芜湖市工商局鸠江分局向富春有限核发了《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何炯根及尹文建对富春有限的出资,系代何培富持有。上述代持|
|        |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富春有限设立时适用的公司法规定,有|
|        |限责任公司须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因此,|
|        |何培富委托何炯根、尹文建代其持有100万元出资额。         |
|        |  2、2002年12月,富春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2年12月31日,尹文建与何培富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        |约定尹文建将其持有的富春有限30万元出资额以30万元价格全部|
|        |转让给何培富。                                          |
|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还原尹文建代何培富持有的富春有限出资而发|
|        |生,并未实际支付相关转让款。本次富春有限股权转让后,尹文|
|        |建不再代何培富持有公司股权。                            |
|        |  3、2004年3月,富春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04年1月31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何培富 |
|        |将其截至2004年1月31日对富春有限享有债权中的1,400万元转增|
|        |为富春有限注册资本,何璧颖将其截至2004年1月31日对富春有 |
|        |限享有的200万元债权转增为富春有限注册资本,富春有限注册 |
|        |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600万元。                        |
|        |同日,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平泰会开验字〔2004〕第16|
|        |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1月31日止,富春有限已经|
|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600万元,全部以债 |
|        |权转股权方式出资。                                      |
|        |2004年3月9日,芜湖市鸠江区工商局向富春有限换发了《企业法|
|        |人营业执照》。                                          |
|        |  (1)2004年债转股时,相关债权的形成原因及其真实性   |
|        |2004年1月31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何培富以 |
|        |在富春有限享有的截止2004年1月31日的债权1,400万元转增注册|
|        |资本;吸收何璧颖为富春有限股东,以其在富春有限享有的截止|
|        |2004年1月31日的债权2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
|        |本次债转股过程中,用于转股的债权为何培富、何璧颖拥有对富|
|        |春有限1,000万元往来债权(其中何培富800万元、何璧颖200万 |
|        |元)、何培富为富春有限代垫土地款608.32万元。其中,608.32|
|        |万元代垫土地款中有480.32万元系不实债务。具体如下:      |
|        |  1)何培富、何璧颖享有对富春有限的1,000万元往来债权  |
|        |富春有限与何培富、何璧颖形成的1,000万元往来债权债务系由 |
|        |富春有限、杭州富春、何培富和何璧颖之间债权债务转移形成。|
|        |截至2004年1月31日,富春有限应付杭州富春的款项余额为1,043|
|        |.35万元,具体形成过程如下:                             |
|        |  ①非经营性往来情况                                  |
|        |富春有限2002年7月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于厂|
|        |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建设需要,自有资金不足,杭州富春将资金|
|        |借予富春有限周转和代其垫付工程款;富春有限投产初期,由于|
|        |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富春有限和杭州富春存在资金往来。    |
|        |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富春有限向杭州富春借入资金共计2,9|
|        |90.00万元,归还资金共计2,080.00万元;2003年4月和11月,杭|
|        |州富春代富春有限支付工程款共计147.28万元。截至2004年1月3|
|        |1日,富春有限应付杭州富春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共计1,057.28 |
|        |万元。                                                  |
|        |  ②经营性往来情况                                    |
|        |富春有限投产初期,销售业务主要依托杭州富春开展,同时基于|
|        |生产需要向杭州富春采购部分胚纱,因此富春有限存在向杭州富|
|        |春采购材料、销售产品的情形。                            |
|        |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富春有限向杭州富春销售色纱2,869.96|
|        |万元,收到货款2,540.02万元,采购胚纱316.01万元。截至2004|
|        |年1月31日,杭州富春应付富春有限的经营性往来款项共计13.93|
|        |万元。                                                  |
|        |综合富春有限和杭州富春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往来的情况,截至20|
|        |04年1月31日,富春有限应付杭州富春的款项余额合计为1,043.3|
|        |5万元。                                                 |
|        |2004年1月,富春有限、杭州富春、何培富、何璧颖共同约定, |
|        |并签订《关于其他应付款的有关说明》,明确富春有限将截至20|
|        |14年1月31日的应付杭州富春的往来款项1,000万元转入何培富和|
|        |何璧颖名下。何培富拥有对富春有限800万元债权,何璧颖拥有 |
|        |对富春有限200万元债权。                                 |
|        |经查阅记账凭证和发票、入库单、发货单、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
|        |,并经访谈何培富、何璧颖、债转股时杭州富春全体股东,杭州|
|        |富春于2004年将其所有的对富春有限的1,000万元应收款项转入 |
|        |何培富和何璧颖名下,已经相关方同意并转让。何培富、何璧颖|
|        |与杭州富春之间,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已了结。各方对上述事|
|        |项及债权债务了结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                    |
|        |  2)何培富为富春有限垫付的土地款形成的债权608.32万元 |
|        |2002年8月23日,富春有限受让127.80亩的集体建设用地(工业 |
|        |用地),转让价款总额514.68万元。该宗土地的首付款128.00万|
|        |元,考虑到公司设立之处,资金存在不足,故由何培富先行代富|
|        |春有限付清。根据芜湖天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2002年12月2日出 |
|        |具的芜地(评)字[2002]第119号《土地估价报告》,富春有限 |
|        |以该宗土地995.00万元入账,从而导致其应付何培富的代垫土地|
|        |款变为608.324万元。                                     |
|        |经核查,上述富春有限应付何培富的代垫土地款608.32万元中,|
|        |480.32万元系不实债务,因此,何培富以其为富春有限垫付的土|
|        |地款600万元增资存在瑕疵。经富春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何培 |
|        |富已于2010年12月15日以现金480.32万元予以补足。          |
|        |2016年9月5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6】4770号《验资复核|
|        |报告》,验证:“经复核,我们发现平泰事务所在出具平泰会开|
|        |验字(2004)第165号《验资报告》时,何培富并未按照规定以 |
|        |人民币1,400万元的债权进行出资,实际以债权出资金额为919.6|
|        |8万元,差额部分于2010年12月15日何培富已以现金人民币480.3|
|        |2万元补足。”                                           |
|        |综上,何培富以其为富春有限垫付的土地款增资瑕疵,已于2010|
|        |年12月15日由何培富以现金480.32万元予以补足。债权股的所涉|
|        |及债权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真实形成。                        |
|        |(2)债权转股权的作价依据是否公允,是否违反当时的相关规 |
|        |定                                                      |
|        |  1)公司债转股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                 |
|        |《公司法》(1999年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
|        |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
|        |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
|        |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
|        |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
|        |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
|        |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
|        |除外。”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的规定》(2003年2月1日起实施)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
|        |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
|        |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
|        |转股权协议有效。”                                      |
|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亦于2020年7月30日出具说明,确认公司 |
|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上述债权转增注册资本|
|        |行为符合相关登记规定。                                  |
|        |综上,《公司法》(1999年修订)并未对股东用债权对公司出资|
|        |作出禁止性定;债转股为股东与公司互负货币支付义务的抵销,|
|        |当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债权转增注册资本时,股东向公司缴纳货币|
|        |的义务在公司和股东间的债务相互抵销时即履行完毕,债权转股|
|        |权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2)公司债转股的作价及验资、评估情况                 |
|        |公司债转股前,富春有限股东为何培富与何炯根,其中,何炯根|
|        |出资系代何培富持有。2004年1月31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 |
|        |全体股东同意何培富以在富春有限享有的截止2004年1月31日的 |
|        |债权1400万元转增为公司1400万元注册资本;吸收何璧颖为富春|
|        |有限股东,以其在富春有限享有的截止2004年1月31日的债权200|
|        |万元转增为公司200万元注册资本。                         |
|        |2004年3月6日,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平泰会审字(2004)|
|        |第223号《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2004年1月31日资产、负债及所|
|        |有者权益的核实报告》,审核后富春有限2004年1月31日其他应 |
|        |付款余额中包含(1)何培富8,433,493.88元,均为富春有限自2|
|        |002年向何培富借款;                                     |
|        |(2)何培富6,083,200.00元,系何培富为富春有限垫支的土地 |
|        |款;                                                    |
|        |  (3)何璧颖2,000,000.00元,系富春有限向何璧颖借款。 |
|        |何培富为富春有限垫支的土地款中有480.32万元系不实债务,何|
|        |培富已于2010年12月15日何以现金480.32万元补足。2016年9月5|
|        |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6】4770号《验资复核报告》,验|
|        |证:“经复核,我们发现平泰事务所在出具平泰会开验字(2004|
|        |)第165号《验资报告》时,何培富并未按照规定以人民币1,400|
|        |万元的债权进行出资,实际以债权出资金额为919.68万元,差额|
|        |部分于2010年12月15日何培富已以现金人民币480.32万元补足。|
|        |”                                                      |
|        |2019年8月5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芜湖富春染织|
|        |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所涉及的何培富、何璧颖持有的债权价值追|
|        |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306|
|        |号),对公司债转股所涉及的何培富、何璧颖二人分别持有的债|
|        |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追溯评估,截至|
|        |2004年1月31日,公司债转股涉及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
|        |向何培富、何璧颖2位自然人往来款所形成的债务账面价值1,119|
|        |.68万元,评估价值为1,119.68万元。                       |
|        |综上,本次债权转股权的作价依据公允,主管工商行政机关已出|
|        |具确认意见,亦未违反当时的相关规定。                    |
|        |  (3)2010年何培富以现金补足出资是否能够消除不利影响 |
|        |为弥补何培富以其为富春有限垫付的土地款的增资瑕疵,经富春|
|        |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何培富已于2010年12月15日以现金480.32|
|        |万元补足出资,能够消除不利影响,发行人已于2010年按照会计|
|        |差错进行更正,上述情形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          |
|        |2016年9月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
|        |验字[2016]4770号《验资复核报告》,对本次债权转为股权方式|
|        |增资以及何培富以现金480.32万元补足予以了复核验证。      |
|        |同时,股东何培富、何璧颖均出具承诺:何培富已以现金480.32|
|        |万元补足出资,作为出资的其余债权均系真实、合法有效的,如|
|        |本次出资存在瑕疵,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的,自愿承|
|        |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并承诺以个人资产补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
|        |失。                                                    |
|        |综上,何培富以其为富春有限垫付的土地款的增资瑕疵,其已于|
|        |2010年12月15日以现金补足方式予以补正,能够消除不利影响。|
|        |华普天健就上述事项进行了验资复核。发行人已于2010年按照会|
|        |计差错进行更正,上述情形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        |
|        |  4、2015年3月,富春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3月26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何炯根 |
|        |将所持富春有限2.69%股权(出资额70万元)以70万元价格全部 |
|        |转让给何壁宇,原股东何培富、何璧颖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
|        |何炯根与何壁宇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
|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还原何炯根代何培富持有的富春有限出资而发|
|        |生,何培富再将该等股权转让何壁宇之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因|
|        |此并未实际支付相关转让款。                              |
|        |本次富春有限股权转让后,何炯根不再代何培富持有公司股权。|
|        |至此,富春有限股权均系各股东真实持有,不再存在股权代持情|
|        |形。                                                    |
|        |  5、2016年6月,富春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16年6月10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富春有 |
|        |限注册资本由2,600万元增加至4,4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00 |
|        |万元分别由何培富认缴1,190万元、何璧颖认缴240万元、何壁宇|
|        |认缴370万元。                                           |
|        |2016年6月23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中 |
|        |天验报字(2016)第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6 |
|        |月22日止,富春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        |资本)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         |
|        |2016年6月24日,芜湖市工商局向富春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
|        |  6、2016年6月,富春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16年6月28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富春有 |
|        |限注册资本由4,400万元增加至5,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00万 |
|        |元分别由新股东富春投资认缴408万元、新股东勤慧投资认缴392|
|        |万元。                                                  |
|        |同日,富春有限、何培富、何璧颖、何壁宇与富春投资和勤慧投|
|        |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富春投资认缴注册资本408万元、 |
|        |认购价格为2,550万元,勤慧投资认缴392万元、认购价格为2,45|
|        |0万元。                                                 |
|        |2016年6月30日,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中 |
|        |天验报字(2016)第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6 |
|        |月30日止,富春有限已经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        |资本)合计人民币800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富春投资和 |
|        |勤慧投资实缴出资共计5,000万元,其中:8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        |、4,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6年6月24日,芜湖市工商局向富春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
|        |富春投资、勤慧投资系公司员工和实际控制人亲属出资设立的合|
|        |伙企业,本次富春投资、勤慧投资的入股价格为6.25元/股,共 |
|        |增资800万股。                                           |
|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同期情况,确定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入|
|        |股的公允价格为8.38元/股,对应本次入股前一年公司每股收益 |
|        |的市盈率为10倍。公司对富春投资及勤慧投资发行股份确认股份|
|        |支付金额1,704.50万元,同时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
|        |  (二)整体变更情况                                  |
|        |2016年7月1日,富春有限执行董事何培富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        |股份公司作出执行董事决定。                              |
|        |2016年8月3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会审字[2016]4684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富春有限截至|
|        |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01,812,848.50元。         |
|        |2016年9月3日,中水致远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690号|
|        |”《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
|        |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富春 |
|        |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1,951.68万元,评估增值为1,770|
|        |.40万元,增值率为5.87%。                                |
|        |2016年9月5日,富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类|
|        |型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以富春有限截至2016年6 |
|        |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1,812,848.50元按1:0.1723的比例折 |
|        |成52,000,000股作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0,000元,净资产余额计入股份公司|
|        |的资本公积。富春有限股东以其在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
|        |上述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同日,富春有限全体股东共|
|        |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                              |
|        |2016年9月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会验字[2016]477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9月5日|
|        |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富春有限净资产折合的股|
|        |本5,200万元;全体股东已于2016年9月5日将经审计的净资产301|
|        |,812,848.5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筹)股本52,000,000.00元,余|
|        |额计入资本公积249,812,848.50元。                        |
|        |2016年9月21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
|        |,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等事项的议案。              |
|        |2016年9月30日,芜湖市工商局向富春染织核发了《营业执照》 |
|        |。                                                      |
|        |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本变化情况                    |
|        |  1、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
|        |2017年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股转系统函〔2017〕381号”《关于同意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 |
|        |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本公|
|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
|        |2017年2月13日,富春染织股票正式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 |
|        |转让,证券代码为870898,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
|        |  2、2017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               |
|        |2017年7月25日,富春染织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        |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富春染织进行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
|        |票发行,拟发行不超过650万股(含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0,400万元|
|        |(含10,400万元)。2017年8月9日,富春染织2017年第二次临时|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            |
|        |2017年9月5日,富春染织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
|        |票发行认购公告》,富春染织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经与各|
|        |意向认购对象磋商,最终确定淮北安元、基石基金、磐磬投资、|
|        |旭强投资、拓森投资等5名机构投资者以及杜璇等1名自然人投资|
|        |者为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                            |
|        |2017年9月12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了“会验字[2017]498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9月1|
|        |1日止,富春染织向淮北安元、基石基金、磐磬投资、旭强投资 |
|        |、拓森投资等5名机构投资者以及杜璇等1名自然人投资者发行股|
|        |票6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00万元。               |
|        |2017年10月12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7〕5942|
|        |号”《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        |,确认富春染织本次股票发行6,500,000股,其中:限售6,500,0|
|        |00股、不予限售0股。                                     |
|        |2017年11月9日,芜湖市工商局向富春染织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
|        |  3、2018年6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8年4月25日,富春染织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
|        |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富春|
|        |染织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500,000股为基数,以资|
|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35,100,|
|        |0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富春染织总股本将由58,|
|        |500,000股增加到93,600,000股。                           |
|        |2018年5月18日,富春染织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
|        |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2018年5月29日,富春染织于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 |
|        |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18年6月29日,芜湖市工商局向富春染织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
|        |  4、2019年6月,股份公司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
|        |2019年5月6日,富春染织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        |议案。                                                  |
|        |2019年5月21日,富春染织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        |2019年6月7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9〕2387号|
|        |”《关于同意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        |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13日起在全国中 |
|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关于核|
|        |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复|
|        |,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20.00万股,并于2021|
|        |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60518|
|        |9”,股票简称“富春染织”,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 |
|        |为12,480.00万元。                                       |
|        |2022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
|        |13号《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
|        |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51.00股 |
|        |。                                                      |
|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        |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        |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以2023年5月12日收盘时总股本作为基数|
|        |,实际转增24,960,392股。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为19,407.6105万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5-19|上市日期            |2021-05-2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12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9.95     |
├──────────┼─────┼──────────┼─────┤
|发行费用(万元)      |7639.15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6224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4604.85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3.94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8.7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芜湖富春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天外天纺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富春印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富春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富春染织(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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