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529 爱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证券代码|603529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6-15 |
├────┼───────────┼────┼───────────┤
|法人代表|张剑 |总 经 理|张剑 |
├────┼───────────┼────┼───────────┤
|公司董秘|李新 |独立董事|刘俊峰,孙明贵,马军生 |
├────┼───────────┼────┼───────────┤
|联系电话|86-22-59596888 |传 真|86-22-59599570 |
├────┼───────────┴────┴───────────┤
|公司网址|www.aimatech.com |
├────┼────────────────────────────┤
|电子信箱|amkj@aimatech.com |
├────┼────────────────────────────┤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
├────┼────────────────────────────┤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
├────┼────────────────────────────┤
|经营范围|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汽车除外)、|
| |观光车(汽车除外)、非公路休闲车(汽车除外)、体育器材及|
| |其零部件制造、研发、加工、组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
| |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化学|
| |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提|
| |供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
| |场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
| |、基础施工、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
| |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电动两轮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 |)及电动三轮车等品类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历史沿革| 1、1999年9月,有限公司设立。 |
| |1999年8月31日,张剑、乔保刚签署《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章程》,约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其中张剑、乔保刚各出资25.00万元。 |
| |1999年9月20日,天津津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门内验字(199|
| |9)第24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9年9月20日,有 |
| |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1999年9月27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颁发了注册 |
| |号为“12011020023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03年10月,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第一次增资。 |
| |2003年10月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
| |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其中张|
| |剑认缴425.00万元,乔保刚认缴25.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
| |册资本作价1元。同时,公司名称由“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变更为“天津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2003年10月16日,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凤城|
| |验内(2003)4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3年10月1|
| |6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0|
| |0万元。 |
| |2003年10月29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 | 3、2004年5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4年5月1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张剑分别与其姐 |
| |夫张彦峰、胞妹张茹签订《转股协议》,同时乔保刚与张茹签订|
| |《转股协议》,张剑、乔保刚将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部分或全部|
| |股权转让给相应受让方。 |
| |上述股权转让中,张剑转让股权系因其原先从事自行车业务,希|
| |望开拓电动自行车业务,故引入张彦峰和张茹作为股东共同发展|
| |电动自行车业务,乔保刚转让股权系因个人投资需求,转让价格|
| |系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4年5月24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乔保刚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有|
| |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张彦峰、张茹。 |
| | 4、2005年8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8月16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张彦峰与张剑、 |
| |沙云澍和张金英签订《转股协议》,同时张茹与张金英、赵自强|
| |、李国宏和史树武签订《转股协议》,张彦峰和张茹将各自持有|
| |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相应受让方。 |
| |上述股权转让中,张彦峰和张茹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受|
| |让方系张剑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引入的具有行业经验的外部人才|
| |,转让价格系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2005年9月6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张彦峰、张茹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
| |,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沙云澍、张金英、赵自强、李国|
| |宏和史树武。 |
| | 5、2008年5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
| |2008年5月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李国宏分别与张剑|
| |、李世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赵自强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
| |协议》,史树武分别与彭伟和李世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沙|
| |云澍与段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金英分别与乔保刚、刘建|
| |欣、张茹和韩建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国宏、赵自强、史|
| |树武、沙云澍、张金英将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相应受|
| |让方。 |
| |上述股权转让中,李国宏、赵自强、史树武、沙云澍、张金英转|
| |让股权系因公司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受让方中除张茹系张剑之胞|
| |妹,段华系张剑之妻子外,其余均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转让价格系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8年5月1日,经有限公司同次股东会审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
| |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
| |资金4,500.00万元分别由股东张剑以货币出资2,520.00万元,段|
| |华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乔保刚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刘建|
| |欣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张茹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韩建华|
| |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李世爽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彭伟以 |
| |货币出资9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8年5月16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北内 |
| |验字II(2008)第06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8年5|
| |月1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
| |0.00万元。 |
| |2008年9月6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 |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沙云澍、张金英、赵自强、李国宏|
| |、史树武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
| |、段华、乔保刚、刘建欣、张茹、韩建华、李世爽、彭伟。 |
| | 6、2009年6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6月1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段华、张茹、乔 |
| |保刚分别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建欣、韩建华分别与|
| |余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段华、张茹、乔保刚、刘建欣、韩|
| |建华将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相应受让方。|
| |上述股权转让中,段华转让股权系因家庭内部安排,张茹系因个|
| |人职业发展,其余转让方系因个人资金需求,受让方余林系公司|
| |为促进业务发展引进的外部人才。除段华与张剑系夫妻关系故其|
| |二人股权转让为零对价以外,其他股东之间的转让价格系以注册|
| |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9年7月9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段华、张茹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
| |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
| |、彭伟、余林。 |
| | 7、2009年9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09年7月3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
| |2009年8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 |
| |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
| |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同日,股份公司|
|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和监|
| |事会主席。2009年8月28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天津 |
| |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2009年8月29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有限公司整 |
|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 |津北内验字II(2009)第021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 |2009年7月31日,爱玛科技已收到全体发起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
| |本(股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溢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2009年9月15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变更进行了核准 |
| |,并换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223000003086” |
| |。 |
| | 8、2011年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 |2011年1月24日,经股份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 |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0|
| |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分别由原股东和新进股|
| |东顾新剑、徐孟君认购。 |
| |2011年2月15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北内 |
| |验字(2011)第08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2月|
| |14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各出资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0|
| |.00万元。 |
| |2011年2月18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余林、刘|
| |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伟、顾新剑、徐孟君。 |
| | 9、2011年3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3月6日,经股份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意乔保刚、韩建华、刘建欣分别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将其各自持有的爱玛科技2.00%的股份(300.00万股)分别以人 |
| |民币3,732,113.23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剑;彭伟、李世爽分别与张|
| |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爱玛科技1.00%股份 |
| |(150.00万股)分别以人民币1,866,056.62元转让给张剑。 |
| |上述股权转让中,转让方转让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要,转让价格|
| |以每股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定价依据。 |
| |2011年4月8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 10、2012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5月16日,经爱玛科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同意徐孟君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爱玛科技|
| |1.00%的股份共计150.00万股以每股1.40元转让给张剑。 |
| |上述股权转让中,徐孟君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乔保刚转|
| |让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求,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2年5月30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余林|
| |、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伟、顾新剑。 |
| | 11、2013年5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3月26日,经股份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同意顾新剑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
| |3.00%的股份共计450.00万股转让给张剑,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 |
| |价为2.00元。 |
| |上述股权转让中,顾新剑转让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求,转让价格|
| |系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参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3年4月27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顾新剑不再持有股份公司股份,股份公司|
| |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余林、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
| |伟。 |
| |12、2013年9月,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9月13日,股份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9月17日,股份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编号为“(国)名称变核(内)|
| |字[2013]第152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 | 13、2014年3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3月27日,经股份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同意余林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2.|
| |00%的股份共计300.00万股转让给张剑;乔保刚与张剑签订《股 |
| |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1.00%股份共计150.00万股 |
| |转让给张剑,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价为2.00元。 |
| |上述股权转让中,余林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乔保刚转让|
| |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求,转让价格系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 |参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4年3月26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 |
| | 14、2015年4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4月1日,经股份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意余林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2.00|
| |%的股份共计300.00万股转让给张剑,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价为2|
| |.00元。 |
| |上述股权转让中,余林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转让价格系|
| |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参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5年4月23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余林不再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股份公司|
| |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伟。 |
| |15、2015年10月,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2015年10月19日,股份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技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日,股份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
| |登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编号为“(国)名称变核(|
| |内)字[2015]第3193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 | 16、2017年10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
| |2017年10月31日,经股份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126.|
| |6668万元,本次增资款共计33,800.00万元,其中1,126.6668万 |
| |元计入实收资本,32,673.333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注册资 |
| |本1,126.6668万元由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三峡金石|
| |认购,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30.00元。 |
| |2017年11月27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 |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建欣、|
| |李世爽、彭伟、韩建华、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三峡|
| |金石。 |
| | 17、2017年11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7年11月28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6|
| |1,266,66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1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 |
| |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177,393,335股。本次转增 |
| |股本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338,660,00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
| |民币338,660,003.00元。 |
| |2017年12月6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 |
| |更登记手续。 |
| | 18、2017年12月,股份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12月14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股|
| |权激励计划的安排,由长兴鼎爱受让控股股东张剑持有的公司股|
| |份。2017年12月25日,张剑与长兴18、2017年12月,股份公司第|
| |六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12月14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股|
| |权激励计划的安排,由长兴鼎爱受让控股股东张剑持有的公司股|
| |份。2017年12月25日,张剑与长兴鼎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张剑向长兴鼎爱转让16,933,000股,转让价格为每股5.91元,本|
|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兴鼎爱持有股份公司5.00%的股份。2017 |
| |年12月27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
| |建欣、李世爽、彭伟、韩建华、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
| |、三峡金石、长兴鼎爱。 |
| |于2022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 |
|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410,500,003股为基数,每股派 |
| |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
| |.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5,250,001.50元,转增164,200,001 |
| |股,公司总股本由410,500,003股变更为574,700,004股。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862,050,006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6-03|上市日期 |2021-06-1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65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7.86 |
├──────────┼─────┼──────────┼─────┤
|发行费用(万元) |13003.62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8109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68086.38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40.12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40.12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1.90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宁波爸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0.00|
├──────────────────┼────────┼─────┤
|小帕电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7|
├──────────────────┼────────┼─────┤
|广西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格瓴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江苏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河南爱玛车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二三四模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0.00|
├──────────────────┼────────┼─────┤
|浙江爱司卡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爱玛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7.50|
├──────────────────┼────────┼─────┤
|爱玛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爱玛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0.00|
├──────────────────┼────────┼─────┤
|爱玛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00|
├──────────────────┼────────┼─────┤
|爱玛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爱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甘肃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索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超级宇宙(重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三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5.00|
├──────────────────┼────────┼─────┤
|重庆唐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5.00|
├──────────────────┼────────┼─────┤
|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小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清风畅骑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爱玛智联物流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5.00|
├──────────────────┼────────┼─────┤
|重庆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爱玛车服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鑫泰铝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5.00|
├──────────────────┼────────┼─────┤
|阳江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零动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80.00|
├──────────────────┼────────┼─────┤
|AIMA EBIKE,INC. | 孙公司 | 51.00|
├──────────────────┼────────┼─────┤
|AIMA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 | 孙公司 | 100.00|
├──────────────────┼────────┼─────┤
|POWELLDD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孙公司 | 100.00|
├──────────────────┼────────┼─────┤
|PT AIMA ELECTRIC VEHICLES INDONESIA | 孙公司 | 100.00|
├──────────────────┼────────┼─────┤
|PT AIMA TECH INDONESIA | 孙公司 | 100.00|
├──────────────────┼────────┼─────┤
|万宁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爱玛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众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台州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台州爱玛机车制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台州锦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55.90|
├──────────────────┼────────┼─────┤
|天津创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0.00|
├──────────────────┼────────┼─────┤
|天津天锂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岁万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0.00|
├──────────────────┼────────┼─────┤
|天津斯波兹曼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斯波兹曼车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天津清风畅骑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爱玛盛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天津爱玛联祥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爱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