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100 风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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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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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Yingkou Fengguang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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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证券代码|3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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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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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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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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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王磊 |总 经 理|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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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李大双 |独立董事|孙文刚,隋欣,林慧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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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417-3908858 |传 真|86-417-390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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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ln-fenggu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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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fgxc@fg.ln-fenggu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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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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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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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
|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
| |械设备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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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研发、生产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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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
| |公司的前身是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11月17日,王文|
| |忠、韩秀兰签署了《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出资|
| |设立风光有限,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出资方式为实 |
| |物出资。其中王文忠认缴注册资本60万元,韩秀兰认缴注册资本|
| |40万元。 |
| |根据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出具|
| |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辽中衡评报字[2003]第2038号),对王|
| |文忠和韩秀兰用以进行上述实物出资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经评|
| |估,王文忠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4.652572万元,韩秀 |
| |兰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87732万元。 |
| |根据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营口分所于2003年11月14日出具的《|
| |验资报告》(辽中衡营验字[2003]第2022号),截至2003年11月|
| |14日,风光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 |
| |万元,其中,王文忠以机器设备出资,该等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
| |为人民币74.652572万元,其中人民币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 |
| |价人民币14.6525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韩秀兰以机器设备出 |
| |资,该等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87732万元,其中人民币|
| |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6.8773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截至2003年11月14日,上述机器设备已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 |2003年11月17日,风光有限取得了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证号:2108113300229)。 |
| |鉴于风光有限设立时实物出资的相关会计资料缺失,风光有限股|
| |东王磊、韩秀兰于2016年11月以现金形式对上述实物(机械设备|
| |)出资进行了置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
| |《验资复核报告》,确认公司已经收到王磊、韩秀兰用于置换实|
| |物(机械设备)出资的现金100万元。 |
| |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股份公司系由风光有限全体股东王磊、风光实业、王文忠、隋松|
| |辰、韩秀兰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
| |2017年5月12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专字(2017)第110ZC3834|
| |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为截至2016年11月30日,风光有限净|
| |资产值为330,195,700.25元。2017年5月15日,同致信德(北京 |
|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以2016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同致|
| |信德评报字(2017)第0155号《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拟拟股|
| |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为:于2016年11月30|
| |日,风光有限账面净资产的评估值为37,737.13万元。 |
| |2017年5月16日,风光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 |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11月30日|
| |为改制基准日,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30,195,700.25元|
| |扣除专项储备14,838,158.76元后,折为140,700,000股,每股面|
| |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
| |2017年5月16日,风光有限全体股东签署《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
|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
| |2017年6月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决议|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整体变更的实收资|
|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6月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
| |)第110ZC0309号”《验资报告》。 |
| |2017年6月29日,股份公司取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 |
|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11716479918H)。法定代表|
| |人为王磊,注册资本为14,070万元。 |
|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一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
| |2017年9月9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17年9月25日,股份公司召 |
| |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 |14,07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营口|
| |市风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
| |2017年9月27日,风光新材与风光合伙签署《增资协议》,双方 |
| |约定由风光合伙认缴风光新材新增注册资本930万元,认购对价 |
| |为2,817.9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风光合伙以现金形式支付 |
| |认购对价,其中,930万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1,887.90万元 |
| |计入资本公积。 |
| |2017年10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
| |同验字(2017)第110ZC038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 |
| |年9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风光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
| |)930.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29日,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 |
| |本为15,000.00万元,实收15,000.00万元。 |
| |2017年9月29日,公司获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11716479918H)。 |
| | (四)发行人前身的历史沿革情况 |
| | 1、风光有机历史沿革情况 |
| | (1)1996年6月风光有机设立 |
| |1996年6月,为从事168抗氧剂、稀释剂的生产、销售业务,并满|
| |足营口市老边区对于企业法人登记的相关要求,自然人王文忠经|
| |与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江家坊村小学(以下简称“江家坊村小学|
| |”)协商,决定委托江家坊村小学申请设立风光有机并挂靠经营|
| |。 |
| |1996年6月15日,江家坊村小学向老边区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 |
| |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设立风光有机,法定代表人为王文|
| |平,经济性质为集体,注册资金为9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168抗|
| |氧剂,兼营各种稀释剂、各种沥青漆、腻子,经营期限自1996年|
| |6月15日至2001年6月15日。 |
| |1996年6月17日,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教育企业公司(风光有机 |
| |申请时的主管单位)批准风光有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章程》|
| |并向老边区工商局上报《关于江家小学新办营口市风光有机化工|
| |厂的呈请》(路教企(96)第15号),向老边区工商局申请批准|
| |成立风光有机,任命王文平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9万元。 |
| |1996年6月26日,营口市老边区审计事务所出具《非公司企业验 |
| |资证明书》((营边审事)验字[1996]第B21号),风光有机之 |
| |注册资金9万元已经全部实缴,其中货币实缴出资为3.5万元,固|
| |定资产实缴出资为5.5万元,出资主体为王文平。该等资金在当 |
| |时实际为王文忠所投入并由王文忠实际享有相应的权益。 |
| |1996年6月27日,风光有机取得了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辽工商企字12137339-9)。 |
| | (2)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
| |为还原实际出资人和实际经营管理情况,1998年11月9日,江家 |
| |坊村小学向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
| |将风光有机的法定代表人由王文平变更为王文忠,并出具《企业|
| |法人代表任命书》,任命王文忠为风光有机的法定代表人。 |
| |1998年11月9日,工商局核准此次变更并向其换发《企业法人营 |
| |业执照》。 |
| | (3)1999年2月终止挂靠 |
| |1999年前后,鉴于当时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房村逐步清理企|
| |业在村办小学挂靠经营的情形,并要求挂靠在其名下的企业在有|
| |意愿继续保持挂靠关系的前提下转至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房|
|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江家房村民委员会”)挂靠,王文忠根|
| |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以风光有机的名义挂靠在江家坊村小学|
| |名下,并注册新企业挂靠在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 |。 |
| |经协商,1999年2月10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向路南镇人民政府 |
| |请示终止风光有机挂靠在江家坊村小学名下。1999年2月12日, |
| |路南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的请示,王文忠据此|
| |终止风光有机与江家坊村小学之间的挂靠关系。 |
| | (4)2003年2月风光有机吊销 |
| |1999年12月后,随王磊、王文忠通过江家房村民委员会设立风光|
| |精细(集体)并挂靠经营,风光有机的相关业务及资产逐步转移|
| |至风光精细,并实际停止业务经营。 |
| |2003年2月25日,风光有机因未及时办理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 |
| |照。 |
| |根据营口市老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证明 |
| |,“营口风光有机化工厂(挂靠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江家坊村小|
| |学经营)于1996年6月27日设立,于2003年2月25日因未及时办理|
| |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该类企业现已不再实际经营。营口风|
| |光有机化工厂自其设立至今不存在违法违规记录,根据我局相关|
| |政策,该类企业暂无法办理注销手续,其无法办理注销手续不导|
| |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需承担责任。” |
| | (5)关于风光有机是否涉及集体资产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
| |根据王文忠出具的书面说明,风光有机历史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 |性质系因挂靠村办小学而形成,江家坊村小学未实际出资、经营|
| |,也不享有相应权益,其为风光有机历史上的真实出资人及实际|
| |权益享有人。 |
| |根据对曾经参与风光有机设立及后续经营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访谈|
| |核实,除少数人员因时间间隔较长或未实质性参与相关事项无法|
| |确认外,均对王文忠为风光有机历史上的真实出资人及实际权益|
| |享有人进行了确认。 |
| |根据王文平(已去世)之子女王宇、王志、前配偶王秀华(已离|
| |异)的书面确认,确认风光有机设立时用于出资的9万元注册资 |
| |金(包括55,000元固定资产和35,000元流动资金)的所有权及风|
| |光有机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形成权益实际均归属于王文忠,王|
| |文平仅为名义上的出资人,不享有风光有机设立时及存续期间的|
| |任何权益。风光有机设立后,均由王文忠实际经营管理,王文平|
| |未参与具体的事务。王文平与王文忠之间就该等代为出资行为不|
| |存在任何纠纷,对相关事实不存在异议,王文忠在风光有机出资|
| |权属不存在争议,不会就此向王文忠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请求。|
| |根据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教育企业公司的主管单位营口市老边区|
| |路南镇人民政府的书面确认文件,风光有机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
| |忠委托王文平代为出资,并以江家坊村小学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
| |位申请设立,其设立时的9万元注册资金(55,000元固定资产和3|
| |5,000元流动资金)的所有权及风光有机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 |
| |形成权益实际均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有机设立|
| |后均由王文忠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坊村小学作为|
| |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风|
| |光有机的设立及经营存续过程中王文忠与王文平、江家坊村小学|
| |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不|
| |存在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发行人将相关情况层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营口市人民政府|
| |、辽宁省人民政府,并取得了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上|
| |述文件均确认:风光有机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忠委托王文平代为|
| |出资,并以江家坊村小学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申请设立,其设|
| |立时的9万元注册资金的所有权及风光有机对应的出资人权利、 |
| |所形成权益实际均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有机设|
| |立后均由王文忠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坊村小学作|
| |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
| |风光有机的设立及经营存续过程中王文忠与王文平、江家坊村小|
| |学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
| |不存在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 2、风光精细的历史沿革情况 |
| |(1)1999年12月,风光精细设立鉴于当时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 |
| |江家房村要求挂靠在江家坊村小学名下的 |
| |企业在有意愿继续保持挂靠关系的前提下转至江家房村民委员会|
| |挂靠,以及王文忠所经办的企业需要继续挂靠经营的实际情况,|
| |经与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协商,王文忠委托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申请|
| |设立风光精细并挂靠经营。 |
| |1999年12月27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向老边区工商局递交《企业|
| |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设立风光精细,法定代表人为|
| |王磊,经济性质为集体,注册资金为71万元,其中固定资金为71|
| |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168-抗氧剂、1010-抗氧剂,兼营复合型 |
| |抗氧剂、环氧煤沥青漆、稀释剂、煤焦沥青漆。 |
| |同日,老边区路南镇工业公司(风光精细(集体)申请时的主管|
| |单位)向老边区工商局上报《关于成立营口市风光化工厂的请示|
| |》,申请成立营口市风光化工厂。 |
| |1999年12月27日,营口鑫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 |资报告》(营鑫验第395号),风光精细已经收到营口老边路南 |
| |镇江家坊村投入资本金714,840元,其中实物资产714,840元。 |
| |2000年1月3日,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风光精细核发了《企业|
|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8111100638)。 |
| | (2)2002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
| |2002年10月10日,风光精细递交《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 |》,申请将其法定代表人由王磊变更为王文忠,并提交营口市老|
| |边区路南镇江家坊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营口市风光精细化工厂|
| |变更企业法人文件》,任命王文忠为风光精细法人代表职务。 |
| |2002年10月24日,风光精细取得换发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号:2108111100638)。 |
| |(3)2003年8月,改制后新设个人独资企业,原风光精细注销 |
| |2003年前后,为彻底终止通过江家房村民委员会设立企业并挂靠|
| |经营的情形,确保产权清晰,风光精细逐步启动将企业性质由集|
| |体所有制企业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工作。 |
| |2003年3月5日,风光精细获得《集体资产所有权确认证书》(08|
| |-07-213),确认:截至2003年3月3日风光精细资产总额为1,668|
| |万元,负债总额为1,475万元,净资产为193万元,包括实收资本|
| |71万元,未分配利润122万元。 |
| |2003年8月5日,江家房村民会员会出具《关于营口市风光精细化|
| |工厂改制意见》,同意将风光精细进行改制。同日,江家房村民|
| |会员会出具《关于营口市风光精细化工厂注销意见》,同意将风|
| |光精细注销。 |
| |2003年8月6日,风光精细向工商局递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因企业改制申请注销。 |
| |2003年9月15日,经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风光精细予以 |
| |注销。 |
| |作为承接改制资产、负债的步骤之一,2003年8月6日,王文忠依|
| |据前述关于改制的相关意见向老边区工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
| |业,企业名称营口市风光精细化工厂,投资人为王文忠,注册资|
| |本70万元,出资方式为以房屋、设备、土地出资,经营范围为16|
| |8抗氧剂、1010抗氧剂、复合型抗氧剂、2.4酚、2.6酚、环氧漆 |
| |、稀释剂、沥青漆、煤焦油沥青漆。2003年9月17日,营口市工 |
| |商局老边分局向新设企业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
| |号:2108113150236)。 |
| | (4)2004年2月,改制后新设个人独资企业风光精细注销 |
|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区分企业与个人财产,2003年11月|
| |17日,王文忠、韩秀兰注册新主体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发|
| |行人前身)承接风光精细的资产和业务,风光精细逐步停止运营|
| |。 |
| |2004年2月12日,风光精细向工商局递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 |
| |记申请书》,申请注销风光精细。 |
| |2004年2月16日,经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个人独资企业 |
| |风光精细予以注销。 |
| | (5)关于风光精细是否涉及集体资产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
| |根据王文忠出具的书面说明,风光精细实际系其本人与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协商委托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申请设立并挂靠经营,由其|
| |子王磊作为名义出资人及法定代表人。风光精细设立时王磊用于|
| |出资的评估价值为714,840元的房屋及反应罐、锅炉、搅拌机等|
| |设备的产权实际为王文忠所有。风光精细(集体)设立后,王文|
| |忠作为实际出资人对风光精细(集体)进行经营管理,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
| |任何收益,风光精细(集体)的出资人权利、经营所形成权益实|
| |际均归属于本人。 |
| |根据对曾经参与风光精细(集体)设立及后续经营的相关人员进|
| |行的访谈核实,除少数人员因时间间隔较长或未实质性参与相关|
| |事项无法确认外,均对王文忠所述事实作出确认。 |
| |根据风光精细设立时的主办单位及出资人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出具|
| |的书面确认文件,风光精细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忠委托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出资,并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申|
| |请设立,其设立时的71万元注册资金(即王磊根据王文忠委托投|
| |入的评估价值为714,840元的房屋及反应罐、锅炉、搅拌机等设|
| |备)的所有权及风光精细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形成权益实际均|
| |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精细(集体)设立后均由|
| |王文忠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
| |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风光|
| |精细的设立、经营存续及改制过程中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与王文忠|
| |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不|
| |存在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教育企业公司存续期间的主管单位营口市老|
| |边区路南镇人民政府出具了书面确认文件,确认内容与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确认内容一致。 |
| |发行人将相关情况层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营口市人民政府|
| |、辽宁省人民政府,并取得了上述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
| |,上述文件均确认:风光精细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忠委托江家房|
| |村民委员会出资,并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
| |申请设立,其设立时的71万元注册资金(即王磊根据王文忠委托|
| |投入的评估价值为714,840元的房屋及反应罐、锅炉、搅拌机等|
| |设备)的所有权及风光精细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形成权益实际|
| |均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精细设立后均由王文忠|
| |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
| |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风光精细的|
| |设立、经营存续及改制过程中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与王文忠等相关|
| |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不存在造|
| |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第三方拆借发行人资金用于实缴出|
| |资的相关情况 |
| |2016年5月和8月,为了增强发行人在投标过程中的资本实力、提|
| |升企业形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决定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10|
| |,070万元并实缴出资充实实收资本。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说|
| |明,考虑到上述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周期较短且金额较大,王磊|
| |、韩秀兰难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归集其名下及对外存放的各账户资|
| |金完成对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实缴,计划从发行人处获得资金以完|
| |成实缴出资。一方面为了避免向自然人股东大额现金分红带来的|
| |税务负担,王磊、韩秀兰通过向发行人拆借资金方式解决实缴出|
| |资的资金问题,并尽快完成归还,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发行人实|
| |际控制人直接占用资金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
| |人通过飞翔电脑及当时与发行人有较多采购、销售业务的上海布|
| |艾以往来款方式拆借出发行人合计7,970万元资金用于完成实缴 |
| |发行人注册资本。 |
|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为了使飞翔电脑财务账上|
| |实现账务平衡及基于同一对象大额资金频繁进出可能被重点关注|
| |的考虑,韩秀兰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向飞翔电脑账户转账、向飞翔|
| |电脑账户存入现金、通过亲属王杨、上海布艾的账户向飞翔电脑|
| |账户转账的方式向飞翔电脑归还了借款。上述出资追溯资金来源|
| |后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人所有,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
| |因当时飞翔电脑拟注销,需要清理债权债务,为了使飞翔电脑实|
| |现账务平衡,同时鉴于金额较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短期无法筹|
| |集足够资金,且风光实业定向分红款尚未到账,为避免形成关联|
| |方资金占用,2016年11月15日至28日王磊、韩秀兰通过上海布艾|
| |从发行人处另行拆借5,000.00万元用于归还先前飞翔电脑从上海|
| |布艾处拆借的5,070.00万元。基于同一对象大额资金频繁进出可|
| |能被重点关注的考虑,在韩秀兰的好友宋文杰的建议和协助下,|
| |通过宋文杰的朋友卜庆镖控制的兴胜实业的账户及江禹衡的账户|
| |为2016年11月飞翔电脑归还上海布艾借款进行了周转。为了使兴|
| |胜实业实现账务平衡,王磊、韩秀兰从风光实业及个人账户提现|
| |并最终支付给兴胜实业,用于归还兴胜实业从上海布艾及风光实|
| |业的借款。 |
| |2021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营口|
| |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 |许可3366号文件)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50,000,000.00股。2021年12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
| |上(2021)128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 |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风光股份”,股票代码“301100”。本|
|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000.00万股增加至20,00|
| |0.00万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
| |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 |证。 |
| |2022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地址为|
|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法定代表人为王磊,注册资本为20|
| |,000万元。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 |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
| |营办、财务部、研发中心等部门。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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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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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1-12-08|上市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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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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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5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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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9108.3599 |发行总市值(万元) |139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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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29941.64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1.98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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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4.1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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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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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38.7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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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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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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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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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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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忠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辽宁忠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佰特沃德(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三石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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