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048 金鹰重工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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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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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Gemac Engineering Machinery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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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证券代码|30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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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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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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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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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张伟 |总 经 理|肖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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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昌明 |独立董事|汤湘希,骆纲,赵章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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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710-3468255 |传 真|86-710-3447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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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gemac-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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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hb@gemac-c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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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高新区新明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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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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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轨道车辆、电气化铁路施工维修检测用车辆、大中型养路机械、|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线路维修机械、物料搬运设备、铁路机车车|
| |辆及零部件、铁路接触网零部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集装箱|
| |、钢结构产品、成套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
| |装、维修、租赁服务;车用空调器制造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
| |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本系统职|
| |工培训;铁路、公路运输代理服务;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及货|
| |尝专用线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住宿;房屋租赁;铁路|
| |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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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轨道工程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修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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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 |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金鹰重工系由金鹰有限于2020年6月18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
| |限公司。 |
| |2019年9月19日,国铁集团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局集团公司金鹰 |
| |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改上市方案的批复》(铁经开函[2019]|
| |206号),原则同意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及IPO|
| |方案。 |
| |2019年12月25日,金鹰有限2019年第二次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
| |金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19年11|
| |月30日。 |
| |2020年1月6日,安永华明出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
| |字第61483325_C01号),确认截至2019年11月30日,金鹰有限经|
| |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15,391.78万元。 |
| |2020年1月7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金鹰重型工程|
| |机械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
|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0]第1001号),确认截至|
| |2019年11月30日,金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56,350.73万元|
| |。 |
| |2020年3月15日,国铁集团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并出具《 |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20-2)。 |
| |2020年6月1日,经金鹰有限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并经|
| |金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 |公司发起人协议》,金鹰有限以2019年11月30为基准日,以安永|
| |华明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483325_C01|
| |号)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15,391.78万元按1:0.3466的比例 |
| |折合股本总额为4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超出部 |
| |分75,391.78万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金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
| |份有限公司。 |
| |2020年6月2日,武汉局集团出具《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
| |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同意金鹰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并以金鹰有限经审计的2019年11月30日净资产账面值115,391.|
| |78万元为依据,确定改制后新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0.00万元( |
| |计4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75,391.78万元计入资 |
| |本公积。 |
| |2020年6月16日,金鹰重工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会议 |
| |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 |公司的议案》《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
| |报告》《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含三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等股份公司设立事宜的各项议案,并选举了股份|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股东代表董事和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 |
| |2020年6月16日,安永华明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
| |]验字第61483325_C01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15日止,股|
| |份公司(筹)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
| |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15,391.78万元按1:0.3466的比例折合股 |
| |本总额为4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溢价部分75,391.7|
| |8万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
| |2020年6月18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 |
| |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 |4206001793145000的《营业执照》。 |
| | (二)有限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
| |金鹰有限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设立。 |
| | 1、改制的审批程序. |
| |1999年5月10日,原铁道部发布《铁道部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 |
| |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铁政法[1999]52号),规定|
| |铁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积极稳妥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稳步有序|
| |地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并规定铁路分局直属的工厂、施工企|
| |业、多经企业等国有大中型非运输企业的改制方案,由铁路分局|
| |组织制订,报铁路局审批。 |
| |2000年8月30日,原郑州铁路局襄樊分局向原郑州铁路局提交了 |
| |《关于对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为“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
| |公司”的请示》(襄铁分企[2000]135号),申请对襄樊轨道车 |
| |辆工厂进行公司制改革,并同时提交了《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建立|
| |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载明:“在公司的产权结构上,|
| |由襄樊铁路分局作为受委托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出资金额占公司|
| |资产总额的52%,为公司控股股东;轨道车辆工厂全体职工通过 |
| |职工持股会参股,职工持股会出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48%产 |
| |权构成比例的准确数,经资产评估后确定。”2000年9月5日,原|
| |郑州铁路局出具《关于对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申|
| |请报告的批复》(郑铁企函[2000]234号),同意《襄樊轨道车 |
| |辆工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同意襄樊轨道车辆工厂|
| |改制为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 |2001年5月8日,原郑州铁路局襄樊分局出具《关于批准襄樊轨道|
| |车辆工厂改制为“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 |襄铁分政策[2001]64号),同意襄樊轨道车辆工厂进行改制,并|
| |明确:国有股东以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土地使用权和除土地使用权|
| |外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作价出资,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资1,293.50万|
| |元、净资产出资1,325.45万元,合计2,618.95万元,占资本总额|
| |的52.00%;同意成立工会职工持股会,工会职工持股会的职工个|
| |人总股本为2,417.49万元,其中职工个人出资1,202.01万元,单|
| |位工资结余1,215.48万元转为职工个人股,工会职工持股会占资|
| |本总额的48.00%。 |
| | 2、改制的具体程序. |
| | (1)第1次资产评估、验资与工商变更. |
| |2000年9月25日,财政部出具《关于同意襄樊铁路分局襄樊轨道 |
| |车辆工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的函》(财企函|
| |[2000]305号),同意原襄樊铁路分局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因拟改 |
|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所提出的对其进行评估的立项申请,准予资产|
| |评估立项。 |
| |2000年10月28日,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襄|
| |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华会[2000]166号 |
| |),以200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襄樊轨道车辆工厂除土 |
| |地使用权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载明净资产评估价|
| |值为1,325.45万元。 |
| |2001年1月3日,北京中地华夏咨询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土地|
| |估价报告》([2000]中地华夏[评]字第065号),以2000年9月30|
|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襄樊轨道车辆工厂位于襄樊市樊东旭东路的|
| |2宗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载明评估总地价为1,293.50万元。 |
| |2001年4月23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就前述出资情况 |
| |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3月31日,襄樊金鹰轨道 |
| |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5,036.44万元。该验|
| |资报告描述的出资情况与实际出资情况不完全相符,具体为:截|
| |至2001年3月31日,仅襄樊铁路分局实际完成出资,襄樊轨道车 |
| |辆工厂工会于2001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出资。 |
| |2001年4月28日,原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与襄樊轨道车辆工 |
| |厂工会共同签署了《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载|
| |明原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为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改制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36.44万元,其中原郑州铁路局襄樊|
| |铁路分局以实物出资1,325.45万元,土地出资1,293.50万元,合|
| |计2,618.95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2%;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工会以 |
| |现金出资2,417.49万元,占资本总额的48%。 |
| |2001年5月8日,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襄樊金鹰轨道车辆|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并核发了注册号为420600135057|
| |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第2次资产评估、验资与工商变更. |
| |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时,由北京中地华夏咨|
| |询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2000]中地华夏|
| |[评]字第065号)和由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的《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华会[2000]|
| |166号)未按相关规定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 |
| |鉴于改制程序存在上述瑕疵,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成|
| |立后,委托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襄樊轨道车|
| |辆工厂改制项目重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财政部委托原铁道部|
| |对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襄樊轨道车辆|
| |工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路华评报字[2001]第022号 |
| |)进行了审核确认,具体如下: |
| |1)2001年9月8日,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200|
| |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重新对襄樊轨道车辆工厂的全部资产和负|
| |债(含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襄樊轨道车辆工厂|
| |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路华评报字[2001]第022号), |
| |载明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净资产评估值为2,651.55万元,较此前的|
| |评估值2,618.95万元增加32.60万元。 |
| |2)2001年9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向原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出具|
| |《关于委托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办理哈尔滨铁路工程总公司南昌铁|
| |路局工程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处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项|
| |目合规性审核的函》(财办企[2001]872号),委托原铁道部资 |
| |金清算中心办理相应评估项目的合法性审核。 |
| |3)2001年10月23日,原铁道部出具《关于襄樊轨道车辆工厂企 |
| |业改制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核意见》(资评函[2001]15号),对上|
| |述《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路华评报|
| |字[2001]第022号)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审核确认。 |
| |经审核确认后的襄樊轨道车辆工厂的净资产实际为2,651.55万元|
| |,比成立时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多32.60万元,因此确认襄樊铁路 |
| |分局增加投资32.60万元。 |
| |同时,为保持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工会按照|
| |出资比例以现金增加投资30.96万元。 |
| |2002年1月18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申请登记的注 |
| |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12|
| |月31日,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 |注册资本合计5,100.00万元。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工会以货币出资|
| |2,448.45万元(首次出资2,417.49万元加上审核确认后新增的30|
| |.96万元,此次一并实缴),襄樊铁路分局以实物出资2,651.55 |
| |万元(净资产1,358.05万元,无形资产1,293.50万元)。 |
| |2002年3月8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根据第2次资产 |
| |评估结果而对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相应增加63.56万 |
| |元注册资本的事项再次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
| |至验资报告出具日,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全体|
|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3.56万元,其中,襄樊轨道车辆工厂 |
| |工会以货币出资30.96万元,襄樊铁路分局以净资产出资32.60万|
| |元。 |
| |该次增加的63.56万元注册资本在2001年12月31日前已实缴并在2|
| |002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验确认。此份验资报告仅|
| |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要而出具。 |
| |2002年3月11日,襄樊金鹰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 |
| |同意注册资本增加63.56万元,增加至5,100.00万元,其中襄樊 |
| |铁路分局增加出资32.60万元、襄樊轨道车辆工厂工会按出资比 |
| |例同步增加出资30.96万元。 |
| |2002年4月25日,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襄樊金鹰轨道车 |
| |辆有限责任公司该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
| |业执照》。 |
| |经过前述资产评估程序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金鹰有限纠正了第|
| |1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 |
| |瑕疵。 |
| |针对前述改制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事项,国铁集团已经出具确认文|
| |件:“金鹰重工在由襄樊轨道车辆工厂改制为有限公司过程中,|
| |改制方案取得了上级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改制方案合|
| |法;改制过程履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备案、验资、职工代表大会|
| |审议等程序。其中,在改制过程中共进行2次资产评估,第1次的|
| |评估结果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最终的改制结果以经|
| |原铁道部审核的第2次资产评估结果进行,改制过程合规、结果 |
| |真实、股权清晰,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 |发行人前身金鹰有限改制过程中,改制方案取得了上级有权国有|
| |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改制时的出资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
| |认,改制结果以经原铁道部审核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履行了内|
| |部决议程序、验资程序、工商登记程序等必要程序;针对金鹰有|
| |限改制的程序及合规性事项,发行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
| |铁集团已确认金鹰有限改制方案合法、改制过程合规、结果真实|
| |、股权清晰,并确认金鹰有限改制过程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发|
| |行人的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已确认发行人自设立之日起至2020年12|
| |月2日,未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不良信息的记录。因此,发 |
| |行人前身金鹰有限改制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
| |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 |。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演变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一)2017年12月,股东名称变更. |
| |2017年11月14日,原武汉铁路局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
| |司,并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改制手续,改制后名称变|
| |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2019年3月,减少注册资本. |
| |2019年1月30日,为了更好地聚焦主业,金鹰有限股东武汉局集 |
| |团作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金鹰有限|
| |将下属的金鹰物流、襄阳铁酒、宜昌国酒、熙特物业四家子公司|
| |及金鹰有限部分土地、房产剥离至武汉局集团,并根据剥离金额|
| |相应减少金鹰有限的注册资本,剥离金额按四家子公司及相关土|
| |地、房产截至201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和账面价值进 |
| |行。 |
| |2019年1月15日,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 |
| |公司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中路华鄂审字[2019]001号)、《 |
| |审计报告》(中路华鄂审字[2019]002号)、《审计报告》(中 |
| |路华鄂审字[2019]003号)、《审计报告》(中路华鄂审字[2019|
| |]004号)、《审计报告》(中路华鄂审字[2019]005号)。根据 |
| |该等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前述拟剥离的四家公司和 |
| |金鹰有限拟剥离的土地、房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和账面价值总|
| |额为35,271.73万元。 |
| |2019年2月1日,金鹰有限在《湖北日报》刊登减资公告,载明:|
| |金鹰有限注册资本由52,223.35万元减少至16,951.62万元,债权|
| |人自接到金鹰有限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 |自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金鹰有限清偿债务或者提|
| |供相应担保。公司未就本次减资事项与其债权人等相关方发生过|
| |诉讼、仲裁,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
| |2019年3月22日,武汉局集团与金鹰有限签订《金鹰重型工程机 |
| |械有限公司减资协议》,约定金鹰有限将其上述四家子公司及金|
| |鹰有限部分土地、房产剥离至武汉局集团,并根据剥离金额相应|
| |减少金鹰有限注册资本,剥离金额共计35,271.73万元,剥离后 |
| |金鹰有限注册资本由52,223.35万元减少至16,951.62万元。 |
| |根据国铁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局集团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
| |械有限公司股改上市方案的批复》(铁经开函[2019]206号), |
| |国铁集团已原则同意金鹰有限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方案,包括同|
| |意上述内部资产重组方案。 |
| |2019年3月27日,金鹰有限就本次减资在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
| |2019年9月29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 |
| |验字第61483325_C01号),确认截至2019年3月31日,金鹰有限 |
| |已减少实收资本35,271.73万元,其中减少武汉局集团出资人民 |
| |币35,271.73万元。 |
| |本次减资履行了内部决策、剥离资产审计、发布减资公告、验资|
| |及工商登记等必要程序,且国铁集团作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已同|
| |意该资产剥离方案,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
| |法违规行为。 |
| | (三)2019年11月,引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 |
| |2019年9月19日,国铁集团出具《国铁集团关于同意武汉局集团 |
| |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改上市方案的批复》(铁经开|
| |函[2019]206号),同意金鹰有限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采|
| |取增资扩股方式引入设计集团和铁科院集团作为投资人,其中铁|
| |科院集团公司按照审计后每股净资产价格增资,持股10%;设计 |
| |集团公司按照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每股净资产价格增资,持股|
| |10%。 |
| |2019年8月14日,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 |
| |司接受委托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金鹰有限进行审计,并 |
| |出具《审计报告》(中路华鄂审字[2019]第034号),金鹰有限 |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净资产审计值为81,934.12万元。 |
| |2019年8月15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以2019年3|
| |月31日为基准日对金鹰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 |并出具《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
|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9]第1241号)|
| |,金鹰有限截至2019年3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121,372.08万元 |
| |。 |
| |2019年11月4日,国铁集团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备案,并出具《 |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19-22)。 |
| |2019年11月8日,武汉局集团出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 |
| |司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引战增资等事项的批复》,同|
| |意金鹰有限注册资本由16,951.62万元增加至21,189.52万元;同|
| |意设计集团以货币15,171.51万元认购金鹰有限本次新增加的注 |
| |册资本2,118.95万元,其中:2,118.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0|
| |52.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比例为10.00%;铁 |
| |科院集团以货币10,241.76万元认购金鹰有限本次新增加的注册 |
| |资本2,118.95万元,其中:2,118.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122.|
| |8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比例为10.00%。 |
| |2019年11月13日,武汉局集团、设计集团、铁科院集团与金鹰有|
| |限就上述增资事宜签署《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
| |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鹰|
| |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 |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
| |验字第61483325_C02号),确认截至2019年11月22日,金鹰有限|
| |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237.91万元。 |
| |2019年11月28日,金鹰有限就本次增资在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
| | (四)2020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五)国铁集团作为有权部门出具确认文件的法律依据及其合规|
| |性 |
|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企[2|
| |001]第802号)第四条的规定,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子 |
| |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
| |由财政部负责;子公司或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企业的资产评估项|
| |目备案工作由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 |
| |根据前述规定,国铁集团为中央管理的集团公司,发行人为国铁|
| |集团子公司的下属企业,因此,国铁集团目前为负责发行人资产|
| |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的有权部门。 |
| |此外,根据国铁集团前身原铁道部颁布的《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
| |理办法(试行)》(铁财[2012]22号)第六条的规定,铁道部作|
| |为国铁企业主管部门,对国铁企业国有资产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包括监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出资|
| |人权益;办理国铁企业及其子企业重大资产转让、无偿划转和公|
| |司制改建等国有权益变动事项的审核或审批;办理国铁企业及其|
| |各级子企业资产评估的审核或备案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因此,|
| |在原铁道部改组撤销前,铁道部为发行人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
| |对发行人的改制、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事项履行监管|
| |职责。 |
| |2013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
| |方案》,规定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
| |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
| |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20|
| |19年6月改制为国铁集团),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 |
| |铁道部。自此,原铁道部对国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由|
| |国铁集团承继。 |
| |综上,国铁集团为发行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发行人资|
| |产评估项目备案、监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 |办理重大资产转让、无偿划转和公司制改建等国有权益变动的审|
| |批等工作,故其系对发行人改制或出资相关事项出具合规性确认|
| |意见的有权部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
| |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条的规定。 |
| |于2020年6月1日,根据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的|
| |方式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人民币400,|
| |000,000.00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00,000,000股,注册资 |
| |本变更为人民币400,000,000元。于2020年6月18日,本公司完成|
| |了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换|
| |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914206|
| |0017931450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总部位于湖北省襄阳市|
| |高新区新明路1号。 |
|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发行A|
| |股普通股股票1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后|
| |,本公司股本合计达到人民币53,333.34万元。 |
└────┴────────────────────────────┘
【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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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1-08-09|上市日期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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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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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13333.3400|每股发行价(元)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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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5063.3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5066.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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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0003.39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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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8.0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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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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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12.7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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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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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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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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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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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铁轨枕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金鹰重工(武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锦州锦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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