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870 香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6◇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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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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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Guangdong Senssun Weighing Apparatus Group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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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证券代码|002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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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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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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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17-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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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刘玉达 |总 经 理|刘玉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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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龙伟胜 |独立董事|黄蔚,薛俊东,郭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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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760-23320821 |传 真|86-760-88266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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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senssu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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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investor@camry.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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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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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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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
| |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
| |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
| |设备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
| |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 |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零部件|
| |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
| |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钟表与计时|
| |仪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
| |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 |;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
|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
|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第一类|
|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 |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
|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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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智能座舱部件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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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1999年6月,公司前身香山衡器有限成立。 |
| |公司前身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系在中山市石岐衡器厂基础上|
| |改制设立。 |
| | (1)石岐衡器厂的基本情况。 |
| |石岐衡器厂成立于1986年4月18日,1999年改制时属原中山市中 |
| |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下设的全资镇区属集体企业,主管单位为原中|
| |山市中区工业发展公司。改制前石岐衡器厂持有广东省工商行政|
| |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903848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
| |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
| |改制前,石岐衡器厂控股的子公司包括:金叶衡器、健威衡器、|
| |佳维广告、上海香山衡器等,其具体情况如下: |
| | ①金叶衡器的基本情况。 |
| |1993年9月20日,经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合作经 |
| |营中山市金叶衡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中经贸引字【1993】第431号)批准,石岐衡器厂与菲律宾NUT|
| |EX器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金叶衡器。 |
| |金叶衡器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石岐衡器厂以 |
| |厂房、设备等实物作价出资1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菲律 |
| |宾NUTEX器材公司以现金出资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
| |截至石岐衡器厂改制前,金叶衡器的上述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 |。 |
| | ②健威衡器的基本情况。 |
| |1994年12月31日,经广东省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
| |合资经营中山健威衡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 |批复》(中经贸引字(1994)第534号)批准,石岐衡器厂与香港博 |
| |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健威衡器。健威衡器设立时的注册|
| |资本为40万美元,其中石岐衡器厂出资19.2万美元(实缴出资19.|
| |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8%;香港博康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0.8万 |
| |美元(实缴出资10.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2%。 |
| |1998年2月24日,经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合资经 |
| |营中山健威衡器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的批复》(中经贸引字【1998 |
| |】第049号)批准,石岐衡器厂和香港博康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对健|
| |威衡器新增出资45.8万美元和14.2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健威衡|
| |器的注册资本增至100万美元,其中石岐衡器厂出资65万美元(实|
| |缴出资6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香港博康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 |35万美元(实缴出资10.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 |截至石岐衡器厂改制前,健威衡器的上述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 |。 |
| | ③佳维广告的基本情况。 |
| |1997年6月11日,石岐衡器厂与黄少云共同出资设立佳维广告。 |
| |佳维广告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3.5万元,其中石岐衡器厂出资20|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黄少云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 |。 |
| |1998年5月28日,经佳维广告股东会决议通过,黄少云与萧建波 |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黄少云将其持有佳维广告股权以3.|
| |5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萧建波。本次股权转让后,佳维广告注 |
| |册资本为23.5万元,其中石岐衡器厂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85%;萧建波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
| |截至石岐衡器厂改制前,佳维广告的上述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 |。 |
| | ④上海香山衡器的基本情况。 |
| |1998年10月20日,石岐衡器厂与潘培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香山衡|
| |器。上海香山衡器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石岐衡器厂|
| |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潘培明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
| |的40%。 |
| |截至石岐衡器厂改制前,上海香山衡器的上述股权结构没有发生|
| |变化。 |
| | (2)改制背景。 |
| |1998年6月1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关于深化公有企 |
| |业改革的暂行规定等五个文件的通知》(中府【1998】48号),要 |
| |求对中山市公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 |提高公有资产运营效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
| |企业制度。 |
| |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山市中区委员会、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区办事|
| |处联合印发《中区企业机制改革工作意见》(中区委【1998】1号|
| |),并制定《中区企业机制改革初步实施方案》,要求对当时中山|
| |市中区下属的包括石岐衡器厂在内的多家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机|
| |制改革。 |
| | (3)改制方案的制定。 |
| |1999年6月2日,中山市中区工业发展公司向中山市中区企业机制|
| |改革领导组和中山市中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提交《关于石岐衡器厂|
| |机制改革的请示》和拟由中山市中区工业发展公司与当时石岐衡|
| |器厂经营者赵玉昆、程铁生、陈博、邓杰和四人签署的《中山市|
| |石岐衡器厂产权转让及组建有限公司合同》。 |
| | 根据上述文件,石岐衡器厂的改制方案要点如下: |
| |①根据中山市中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中山市中区工业发展公司联|
| |合组成的审计小组对石岐衡器厂及其关联企业(金叶衡器和健威 |
| |衡器)的审计结果,截至1998年12月31日,核实调整后的石岐衡 |
| |器厂及其关联企业的资产总额为5,782.81万元,负债总额为2,66|
| |9.01万元,净资产为3,113.80万元。 |
| |②在资产明晰的基础上,中山市中区工业发展公司将截至1998年|
| |12月31日的石岐衡器厂的上述净资产中不动产(土地、厂房、宿 |
| |舍共1,520.14万元)及其他不赎买的资产(其他应收款200万元)等|
| |合计1,720.14万元资产留存石岐衡器厂,其余的资产、负债纳入|
| |此次改制范围,即纳入改制范围内的石岐衡器厂及其关联企业的|
| |资产总额合计为4,062.67万元,负债总额合计为2,669.01万元,|
| |净资产总额合计为1,393.66万元。 |
| |③石岐衡器厂将经确认的上述纳入改制范围内共计1,393.66万元|
| |的净资产中的51%转让给赵玉昆、程铁生、陈博、邓杰和四位经 |
| |营者,转让价款为710.77万元。经营者采用三年分期付款方式支|
| |付转让金。在《中山市石岐衡器厂产权转让及组建有限公司合同|
| |》生效后第一个月内支付40%即284.31万元作为履约金,余额分 |
| |三年付清,每年的2月28日前支付142.15万元。 |
| | 未偿还部分按月利率0.8%计算利息。 |
| |④净资产转让后,由石岐衡器厂与经营者共同以上述净资产1,39|
| |3.66万元作为出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本|
| |为1,393.66万元,其中石岐衡器厂以净资产出资682.89万元,占|
| |注册资本49%;赵玉昆、程铁生、陈博、邓杰和四位经营者以净资|
| |产合计出资710.77万元,占注册资本51%。 |
| |⑤新公司承担原石岐衡器厂相应的债权、债务,继承石岐衡器厂|
| |生产经营项目、变更(继承)进出口经营权,不作价继承使用“香|
| |山”商标等无形资产。金叶衡器、健威衡器两家中外合资企业的|
| |中方股东由石岐衡器厂变更为新公司;佳维广告、上海香山衡器|
| |两家公司中,原属于石岐衡器厂的股权变更为新公司所有。 |
| | 石岐衡器厂在职员工全部由新公司接收安排。 |
| |⑥新公司继续使用石岐衡器厂留存的土地、厂房和宿舍,并每年|
| |向石岐衡器厂支付厂房资金占用费。 |
| | (4)改制方案的批准。 |
| |1999年6月11日,石岐衡器厂召开第十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通报 |
| |企业即将进行的改制方案。同日,中山市中区企业机制改革领导|
| |组和中山市中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做出关于石岐衡器厂改制的《企|
| |业机制改革方案的批复》,确认了上述审计结果,同意了上述改|
| |制方案。 |
| | (5)改制方案的调整与实施。 |
| |因原改制方案以净资产出资手续繁琐,经咨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出于简化程序和节约成本的考虑,石岐衡器厂与赵玉昆等四人|
| |经与中山市中区企业机制改革领导组和中山市中区经济发展总公|
| |司等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对原改制方案进行了如下调整:|
| |①先由石岐衡器厂与赵玉昆等四人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香山衡|
| |器有限,其注册资本为1,393.66万元,其中石岐衡器厂出资682.|
| |89万元,占注册资本49%;经营者出资710.77万元,占注册资本51|
| |%。 |
| |②再由香山衡器有限购买石岐衡器厂列入改制范围内的共计1,39|
| |3.66万元的净资产,承接石岐衡器厂相关债权、债务,继承石岐|
| |衡器厂的生产经营。 |
| |根据调整后的改制方案,1999年6月22日,香山衡器有限在中山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393.66万元|
| |。 |
| |中山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1999年6月2|
| |2日出具《验资报告》(【99】中会所验字第068号),验证“截至1|
| |999年6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壹仟叁|
| |佰玖拾叁万陆仟陆佰肆拾元壹角玖分(¥13,936,640.19),其中实|
| |收资本13,936,640.19元。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13,|
| |936,640.19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13,936,640.19元。” |
| | (6)香山衡器有限设立后购买石岐衡器厂净资产的情况。 |
| |香山衡器有限设立后,于1999年8月至2000年6月期间,购买了石|
| |岐衡器厂纳入改制范围内的净资产13,936,640.19元。截至2000 |
| |年6月,香山衡器有限已妥善履行改制批复及石岐衡器厂产权转 |
| |让合同确定的有关资产购买、债权债务承接、员工安置等手续,|
| |且转让价款共计13,936,640.19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
| |(7)改制并转让相关净资产后石岐衡器厂的存续及业务经营情况 |
| |。 |
| |此次改制并转让相关净资产后,石岐衡器厂继续存续,但仅保留|
| |对香山衡器有限的股权投资和未纳入此次改制范围内的不动产进|
| |行对外出租。 |
| |(8)本次改制后原属于石岐衡器厂的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情况。 |
| |1999年8月,香山衡器有限购买石岐衡器厂纳入改制范围内的净 |
| |资产时,按石岐衡器厂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受让了其持有的|
| |金叶衡器、健威衡器、佳维广告、上海香山衡器的全部股权。 |
| |2007年11月22日,健威衡器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销|
| |登记。 |
| |2006年6月19日,佳维广告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销 |
| |登记。 |
| |2002年2月,经上海香山衡器股东会决议通过,香山衡器有限将 |
| |其持有的上海香山衡器40%的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纪晓东 |
| |、20%的股权以10万元转让给潘培明。 |
| | (9)赵玉昆等四人的出资情况。 |
| |香山衡器有限设立时,根据《中山市石岐衡器厂产权转让及组建|
| |有限公司合同》,赵玉昆等四人的出资中2,843,074.60元系个人|
| |自有资金出资,剩余4,264,611.90元系向石岐衡器厂借款。 |
| |2000年1月和2月,赵玉昆等四人分别归还了借款2,863,120.00元|
| |和1,401,491.90元。 |
| |(10)相关单位及部门对石岐衡器厂集体企业改制相关情况的确认|
| |。 |
| |针对石岐衡器厂集体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山市有关部门及广东省|
| |人民政府办公厅等出具了相关的证明和确认文件。 |
| |2012年2月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
| |请求确认广东香山衡器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所涉的集体企业|
| |改制、集体企业资产赎买及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请示》(中府【2|
| |012】13号),确认:“经核查,1999年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 |
| |设立所涉及的中山市石岐衡器厂改制及集体资产赎买事项已履行|
|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侵占集体资产或致使|
| |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或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争议及潜|
| |在纠纷,符合当时集体企业改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
| |2013年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广东省人民政府 |
| |办公厅关于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相关情况的|
| |复函》(粤办函【2013】325号),确认:“中府【2012】13号请示|
| |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意见,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产权清晰。 |
| |”(11)关于集体改制过程中相关程序存在瑕疵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 |。 |
| |在石岐衡器厂的集体改制过程中,由于整个改制过程都是在政府|
| |主导下完成的,最初的改制方案是石岐衡器厂将其经审计确认的|
| |净资产扣除不动产等不纳入改制范围内的资产后,共计1,393.66|
| |万元的净资产中的51%转让给赵玉昆等四名自然人。 |
| |再由石岐衡器厂与赵玉昆等四人以1,393.66万元的净资产出资设|
| |立有限公司。但由于以净资产出资手续相对较为繁琐,经咨询工|
| |商行政管理部门,并与主管机构协商一致后,出于简化程序和节|
| |约成本的考虑,具体实施方案时改为先用现金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 |,再用该出资购买石岐衡器厂纳入改制范围内的净资产,承接石|
| |岐衡器厂的相关债权、债务。前后改制方案的最终目的和结果是|
| |一致的,但调整后的方案未经相关部门书面批复,程序上存在一|
| |定瑕疵。 |
| |针对上述改制过程中的瑕疵情况,中山市有关部门及广东省人民|
| |政府办公厅分别出具了相关的证明和确认文件,分别确认:“经|
| |核查,1999年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设立所涉及的中山市石岐|
| |衡器厂改制及集体资产赎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 |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意见,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产权清晰。 |
| | ”2、2004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4年1月15日,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区办事处出具《关于石岐 |
| |衡器厂股份转让的决定》,批准:“同意以1,200万元(壹仟贰佰|
|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中山市石岐衡器厂持有中山市香山衡器有 |
| |限公司4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玉昆、程铁生、陈博、邓杰和等 |
| |乙方代表”。 |
| |2004年1月16日,经香山衡器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中山市石岐 |
| |衡器厂与赵玉昆、陈博、程铁生和邓杰和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合|
| |同》,约定: |
| |(1)中山市石岐衡器厂将其持有的香山衡器29.41%、6.53%、6.53|
| |%、6.5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赵玉昆、陈博、程铁生和邓杰和; |
| |(2)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200万元,其中:赵玉昆、陈博、程|
| |铁生和邓杰和分别支付72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和160万元;|
| |(3)上述1,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包含“香山”商标等无形资产。 |
| | 2004年1月18日。 |
| |2004年2月和2004年5月,石岐衡器厂分别收到480万元和720万元|
| |的股权转让价款。 |
| |本次转让的作价依据主要以香山衡器有限截至2003年12月31日经|
| |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参考,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 |同意。根据中山市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4年2月15日出 |
| |具的《审计报告》(永信报审字【2004】G-023号),截至2003年12|
| |月31日香山衡器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2,478,779.01元。 |
| |2004年2月5日,香山衡器有限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上|
| |述股权变更登记。 |
| |针对石岐衡器厂上述集体股权转让相关事项,中山市有关部门及|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出具了相关的证明和确认文件。 |
| |2012年2月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
| |请求确认广东香山衡器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所涉的集体企业|
| |改制、集体企业资产赎买及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请示》(中府【2|
| |012】13号),确认:“2004年赵玉昆等四人受让中山市石岐衡器 |
| |厂所持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49%股权的转让价格未偏离公允 |
| |价值,定价合理,未发生导致集体企业对外投资权益受到侵害或|
| |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争议及潜在纠纷,符合当时法律法|
| |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
| |2013年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广东省人民政府 |
| |办公厅关于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相关情况的|
| |复函》(粤办函【2013】325号),确认:“中府【2012】13号请示|
| |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你市意见,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产权清晰。 |
| |”关于集体股权改制转让中相关程序存在瑕疵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 |:根据《关于加强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府(2|
| |000)60号】的相关规定,镇(区)属集体资产的拍卖、转让、兼并|
| |、投资参股、合资合作和股份制改组等行为,都应当进行资产评|
| |估。 |
| |针对上述情形,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了《中山|
| |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所涉|
| |及中山市石岐衡器厂改制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函》(中府函【201|
| |3】374号),确认:“当年市、区两级政府均没有明确要求镇区属|
| |集体所有制企业因改制进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必须聘请中介机|
| |构进行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因为在当时历史情况下,具有资质|
| |的中介机构不多,所以一般都是由改制企业的主管部门派遣审计|
| |组直接进行财务、资产的审计确认。基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政府|
| |相关文件规定,石岐衡器厂进行资产转让和股份转让的定价是合|
| |法、有效的”。 |
| |根据《关于国有集体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的通知|
| |》【粤府(2003)75号】的相关规定,集体企业产权(资产)的有偿|
| |转让,除在同一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集团内发生产权变动,或经|
| |依法批准免予进场交易的产权转让外,都必须通过产权交易市场|
| |进行交易。 |
| |2004年石岐衡器厂将其持有的香山衡器有限股权进行转让时,未|
| |按上述规定履行资产评估及进场交易等程序,程序上存在不规范|
| |的情形。 |
| |针对上述情形,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所涉中山市石岐衡器|
| |厂改制问题的复函》(中府函【2012】312号),确认:“我市金融|
| |、经济和信息化、国资等部门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当时省内产|
| |权交易市场未覆盖至中山,我市产权交易机构尚在筹建中,产权|
| |交易设施不完备,有关产权交易实施办法未正式出台,导致中山|
| |市石岐衡器厂49%股权转让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条件不成熟。 |
| |2004年1月股权转让之时,我市国资部门未正式成立,对省政府2|
| |003年下半年出台的关于国有集体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交 |
| |易行为的规定没有及时贯彻到位。为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我市|
| |已通过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珠海产权交易所等具备资|
| |质机构对当年股权转让补办进场手续,但珠海产权交易所等机构|
| |认为补办行为不符合现行规定且实际意义不大。尽管如此,我市|
| |相关部门及产权交易机构仍对当年中山市石岐衡器厂49%股权转 |
| |让事宜再次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该次股权转让行为是1999|
| |年企业改制的延续,也是按当时市、区两级政府文件规定进行,|
| |且于2004年1月13日经石岐区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由石岐办事处(|
| |原中区等四个区合并为石岐区)作出了《关于石岐衡器厂股份转 |
| |让的决定》,中山市石岐衡器厂与赵玉昆等四个自然人也签订了|
| |《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合同》,并经过中山市石岐区法律|
| |事务所出具《见证书》。中山市石岐衡器厂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 |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为原始出资额1.76倍)。 |
| |”2013年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广东省人民政 |
| |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相关情况|
| |的复函》(粤办函【2013】325号),确认:“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产权清晰。 |
| | ”3、2004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4年4月1日,经香山衡器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赵玉昆与刘焕|
| |光、王咸车和苏小舒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赵玉昆将|
| |其持有的香山衡器6.67%、6.67%、6.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刘焕 |
| |光、王咸车和苏小舒。本次转让价格参照赵玉昆的原始出资额,|
| |转让总价款为2,787,326.12元,其中:刘焕光、王咸车和苏小舒|
| |各支付929,108.71元。同时,香山衡器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
| |司名称由“中山市香山衡器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山市香山衡器|
| |集团有限公司”。 |
| |2004年4月19日,香山衡器有限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
| |上述股权变更登记。 |
| | 4、2008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07年12月1日,香山衡器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于香山衡 |
| |器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 |,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香山衡器有限以截至2007年9月30日经 |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利安达审字【2007 |
| |】第B-1285号《审计报告》)的账面净资产83,309,299.30元为基|
| |础,取整后按照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其中,83,000,000|
| |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309,299.30元计入资本公积,由|
| |全体股东共享)83,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
| |验,并于2007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7 |
| |】第B-1058号)。 |
| |2008年1月7日,股份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
| |更登记。 |
| |自2008年1月7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股本未发|
| |生变化。 |
| |5、2008年1月,公司更名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2008年1月22日,香山衡器股份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将公 |
| |司名称由“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香|
|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
| |2008年1月25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名称预先核准 |
| |通知书》(粤名称预核内冠字[2008]第0800002529号),同意核准 |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 |
| |2008年1月29日,股份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 |
| |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 |
| |2017年5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7万股,发|
| |行后公司股本为11,067万元。 |
| |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本公司向11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
| |1,405,63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股,募集资金共计人 |
| |民币599,999,977.08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
| |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
| |89,055,124.3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1,405,636.00元,增加|
| |资本公积人民币567,649,488.31元。截至2022年4月15日止,本 |
| |公司总股本由110,670,000股变更为132,075,636股,注册资本由|
| |人民币110,67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2,075,636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05-04|上市日期 |2017-05-1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767.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0.44 |
├──────────┼─────┼──────────┼─────┤
|发行费用(万元) |7886.9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6557.48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8670.55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4.53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9.4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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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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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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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均胜汽车电子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无锡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杭州均悦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武汉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武汉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深圳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温州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石家庄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苏州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辽源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辽源均胜群英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44.10|
├──────────────────┼────────┼─────┤
|郑州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 孙公司 | 63.00|
├──────────────────┼────────┼─────┤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 孙公司 | 63.00|
|o S.A.de C.V. | | |
├──────────────────┼────────┼─────┤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North | 孙公司 | 63.00|
|America,LLC | | |
├──────────────────┼────────┼─────┤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孙公司 | 63.00|
| Sp. z o.o. | | |
├──────────────────┼────────┼─────┤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 孙公司 | 63.00|
|a S.R.L. | | |
├──────────────────┼────────┼─────┤
|South Africa Joyson QUIN Automotive | 孙公司 | 63.00|
|PTY Ltd. | | |
├──────────────────┼────────┼─────┤
|上海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均胜奔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中山市佳维商贸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中山艾菲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佳美测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南京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嘉兴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 孙公司 | 34.65|
|限公司 | | |
├──────────────────┼────────┼─────┤
|均胜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天津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4.65|
├──────────────────┼────────┼─────┤
|宁波东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4.65|
├──────────────────┼────────┼─────┤
|宁波均悦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宁波均悦数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宁波均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4.65|
├──────────────────┼────────┼─────┤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4.65|
├──────────────────┼────────┼─────┤
|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3.00|
├──────────────────┼────────┼─────┤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3.00|
├──────────────────┼────────┼─────┤
|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31.19|
├──────────────────┼────────┼─────┤
|宁波数创群英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 41.58|
├──────────────────┼────────┼─────┤
|宁波群英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州均悦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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