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166 聚合顺 更新日期:2025-06-21◇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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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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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Juheshun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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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聚合顺 |证券代码|605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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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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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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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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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傅昌宝 |总 经 理|毛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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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陈晓雯 |独立董事|周明生,韩林静,尹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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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1-82955559 |传 真|86-571-8295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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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jhspa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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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jhsdm@jhspa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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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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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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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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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聚酰胺6切片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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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阶段 |
| | (1)2013年,聚合顺有限设立 |
| |聚合顺有限是由中方永昌控股(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
| |温州市永昌尼龙有限公司,2019年3月更名为温州永昌控股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永昌控股”)、中方永昌贸易(温州市永昌贸|
| |易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市永昌尼龙销售有限公司,2018年9月 |
| |更名为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贸易”)和外|
| |方永和亚太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4,000.00万|
| |美元。其中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和永和亚太分别认缴出资1,520.|
| |00万美元、1,480.00万美元、1,00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
| |.00%、37.00%和25.00%。 |
| |2013年10月2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杭)名称预核|
| |[2013]第01922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
| |名称为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 |
| | 2013年10月23日,聚合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 |
| |2013年10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招商局作出了“萧招审[2013]|
| |151号”《杭州市萧山区招商局准予设立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 |
| |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聚合顺有限设立。2013年10月29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了“商外资浙府资杭字[2013]09116号 |
|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设立|
| |中外合资企业聚合顺有限。 |
| |2013年11月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301814|
| |00008757的《营业执照》。 |
| |2013年12月,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
| |有限公司。 |
| | (2)2013年-2015年,聚合顺有限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
| |2014年1月16日,永昌控股首次缴纳出资额人民币500.00万元, |
| |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81.88万 |
| |美元;永和亚太首次缴纳出资额人民币2,000.00万元,按缴款当|
|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327.52万美元;第|
| |一期合计出资409.40万美元。2014年1月21日,杭州萧然会计师 |
| |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外验(2014)第3号”《验资报告》,审 |
| |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
| |2014年1月24日,永昌控股第2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915.00万元,|
| |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149.91万|
| |美元;永昌贸易第2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380.00万元,按缴款 |
|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226.10万美元;|
| |第二期合计出资376.01万美元。2014年1月24日,杭州萧然会计 |
| |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外验(2014)第5号”《验资报告》, |
| |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
| |2014年2月14日,永昌控股第3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 |,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163.75|
| |万美元;永昌贸易第3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缴 |
| |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163.75万美元|
| |;第三期合计出资327.50万美元。2014年2月14日,杭州萧然会 |
|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外验(2014)第9号”《验资报告》 |
| |,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
| |2014年2月14日验资后,聚合顺有限又陆续收到永昌控股、永昌 |
| |贸易和永和亚太缴纳的实收注册资本,由于我国第三次修正的《|
| |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实施后,取消了实缴资本的验资、工商|
| |变更登记程序,所以公司未按《公司章程》约定进行验资及工商|
| |备案。2018年11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验[201|
| |8]4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2014年2月15日至2015年5月2|
| |7日期间,聚合顺有限收到全体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2,214.96 |
| |万美元。 |
| |(3)2015年9月,第一次减资、由中外合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
| |2015年5月28日,聚合顺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减 |
| |少1,000万美元,原股东永和亚太减资1,000万美元退出聚合顺有|
| |限,其余股东出资额不变,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000万美元。同 |
| |日,聚合顺有限在《今日早报》刊登了《减资公告》,公告期期|
| |间,所有公司债权人未就公司减资事宜提出异议。 |
| |2015年7月21日,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投资合作局出具“大江 |
| |东投审(2015)25号”《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变|
| |更的批复》,同意聚合顺有限减少注册资本并调整股东,注册资|
| |本由4,000.00万美元减少至3,000.00万美元,原股东永和亚太有|
| |限公司撤资退出。变更完成后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转为|
| |内资企业,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内资公司继续承担。 |
| |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股东 |
| |永和亚太有限公司退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178,38|
| |8.0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为:股东永昌控股出资1,520.00万美元|
| |,折合人民币9,331.7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67%;股东永昌贸|
| |易出资1,48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086.13万元,占注册资本|
| |的49.33%;同意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有限公|
| |司。 |
| |2018年11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8]441 |
|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减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
| |2015年9月14日,聚合顺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 |
| | (4)2015年9月,第一次增资 |
| |2015年9月21日,聚合顺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傅昌宝为公 |
| |司股东,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9,917.84万元。2015年9|
| |月21日,增资双方分别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傅昌宝以货币|
| |方式投资人民币1,500.00万元,100%计入注册资本。 |
|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傅昌宝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 |
| |2015年9月30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萧会内变验(2|
| |015)第1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述出资|
| |已足额缴纳。 |
|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5)2015年9月,第二次增资 |
| |2015年9月21日,聚合顺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凌建忠、许 |
| |德成、黄国伟、金建玲为公司股东,认缴注册资本530.00万元,|
| |增资价格为2元/注册资本。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 |至20,447.84万元。 |
| |2015年9月21日,增资双方分别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凌建 |
| |忠等4人以货币方式投资共计人民币1,060.00万元,新股东的投 |
| |资款50.00%计入注册资本、50.00%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9月30 |
| |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萧会内变验(2015)第15号|
|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
| |。 |
| |本次增资主要系公司前期投资较大,有一定资金压力,接纳部分|
| |新股东增资入股。新股东均为外部股东,其中金建玲为实际控制|
| |人配偶之姊。 |
| |2015年9月25日,聚合顺有限就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 |
| | (6)2015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9月23日,聚合顺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永昌贸易将其拥 |
| |有的13.90%股权分别转让给毛新华等38位自然人,同意修改公司|
| |章程。2015年9月23日,永昌贸易分别与上述自然人股东签署了 |
| |《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一方面系股东永昌贸易前期对公司|
| |投入较大,希望通过股权转让缓解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公司开始|
| |投产,产品市场反馈较好,部分公司员工及外部股东对公司前景|
| |比较看好,有意向入股。 |
| |2015年9月30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了本次变更。 |
| | (7)2015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2月20日,聚合顺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许德成将其拥有|
| |的0.2445%股权转让给凌建忠,金柏堂将其拥有的0.2445%股权转|
| |让给傅帅,林中豹将其拥有的0.2201%股权转让给谢龙清,黄酩 |
| |喻将其拥有的0.2445%股权转让给汪国生,陈晨一夫将其拥有的1|
| |.2226%股权转让给张钟琴。 |
| |当时公司计划股改(需锁定12个月)并登陆新三板,转出方出于|
| |个人资金需求及其他安排考虑转让公司股权,同时受让人有入股|
| |或继续增持的意愿。 |
| |2015年12月20日,许德成与凌建忠、金柏堂与傅帅、林中豹与谢|
| |龙清、黄酩喻与汪国生、陈晨一夫与张钟琴分别签署了《股权转|
| |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2元/注册资本。 |
| |2015年12月28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了本次变更。|
| | (8)2015年12月,第三次增资 |
| |2015年12月,公司正在筹划股份制改制事宜,由于当时公司生产|
| |线投产时间较短,前期累计经营亏损,截至2015年12月聚合顺有|
| |限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 |
| |2015年12月30日,聚合顺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永昌贸易以货币|
| |追加认缴投400.00万股;修改公司章程。2015年12月30日,各股|
| |东签订《增资协议》,约定永昌贸易以货币方式投资800.00万元|
| |,其中投资款的50%计入注册资本、50%计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12月31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萧会内变验(|
| |2015)第1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了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47.8|
| |4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847.84万元。 |
| |2015年12月3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了本次出资。|
| | 2、股份公司阶段 |
| | (1)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5年12月20日,聚合顺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2015年12月|
| |31日作为股份制改制的审计基准日及评估基准日,并委托天健会|
| |计师事务所为改制审计机构,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改制|
| |评估机构。 |
| |2016年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16]2017 |
|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聚合顺有限净资产21|
| |,144.3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847.84万元,资本公积为930.|
| |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633.52万元;2016年2月20日,坤元资产|
|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6〕130号”《杭州聚合顺新 |
| |材料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
| |价值评估项目》,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聚合顺有限净资产|
| |评估值为23,946.87万元。 |
| |2016年3月7日,聚合顺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确认审计及评|
| |估结果,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1,44|
| |3,150.10元按1.01422:1的比例折股。公司折股后的股本规模为|
| |208,478,388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2,964,762.10元计入股份公|
| |司资本公积。 |
| |2016年3月28日,公司的39名自然人股东、2名法人股东作为发起|
| |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同日,聚合顺有限召开了创立大会,全|
| |体发起人出席了会议。 |
| |2016年4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
| |具了“天健验[2016]8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聚合|
| |顺有限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聚合顺有限|
| |经审计净资产211,443,150.10元,其中折合实收资本208,478,38|
| |8.00元,计入资本公积2,964,762.10元。 |
| |2016年4月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聚合顺颁发了统一社会|
| |信用代码为91330100079343187F号的《营业执照》。 |
| | (2)2017年1月,聚合顺新三板挂牌 |
| |2017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01号),同意 |
| |聚合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 |2017年2月21日,聚合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 |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聚合顺,证券代码为870755,转让方式为|
| |协议转让。 |
| | (3)2017年12月,新三板终止挂牌 |
| |新三板挂牌转让期间,聚合顺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及部分自|
| |然人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发生了多次转让。 |
| |上述转让主要系转出方存在个人资金需求或需偿还银行贷款,通|
| |过股权转让缓解资金压力,受让方由公司原股东及部分外部股东|
| |组成,对公司未来发展认可度较高,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转让由转出和转入方分两批协商,其中自公司股东永昌控股|
| |与广发乾和确定转让价格后,后续新协商确定的转出转入方均参|
| |照其转让价格定价。 |
|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11|
| |月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
|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7|
| |年11月17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
| |送了终止挂牌申请。2017年12月1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
| |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763号),公司股票在|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 | (4)2018年3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 |2018年2月,聚合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加 |
| |公司注册资本,并接受蔡胜才等5名自然人为公司新股东,合计 |
| |认缴注册资本1,258.00万元,同意原股东谢龙清认缴注册资本60|
| |.1612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本次增资价格为2.5元/股,本 |
|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2,166.00万元。 |
| |本次增资方案于2017年已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与挂牌期间后期协|
| |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一致,由于当时公司正筹划新三板摘牌事宜,|
| |未予执行,2018年公司完成摘牌后启动。 |
| |2018年3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8]83号 |
|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3月29日,聚合顺已收到蔡胜 |
| |才等6位出资者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318.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
| |,977.24万元。 |
| |2018年3月23日,聚合顺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5)2018年7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
| |2018年7月,聚合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
| |,接受宁波慧明等4名机构股东及蒋正汛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原 |
| |股东毛新华等4名自然人追加投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合计认 |
| |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同意股东永昌控股将部分股份分别转让 |
| |给新股东裘文华、陈树峰;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均为4.5元/|
| |股。同意林加龙将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其配偶金海秋,转让价|
| |格为2元/股(与林加龙入股价格一致)。本次股权变动价格经双|
| |方协商确定,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666.00万元。 |
| |2018年7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8]278号|
|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7月25日,聚合顺已收到本次 |
| |出资者新增注册资本2018年8月1日,聚合顺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
| |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6)2018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8年12月7日,聚合顺召开股东大会同意:珠海慧明将持有公 |
| |司的6万股(占比0.0254%)转让给自然人张立军,珠海慧明将持|
| |有公司的4万股(占比0.0169%)转让给自然人余丽琴,杭州汇牛|
| |将持有公司200万股(占比0.8451%)转让给汇牛投资,上述转让|
| |价格均为4.5元/股。同日上述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 |
| |本次转让主要系原机构股东珠海慧明和杭州汇牛由于自身原因暂|
| |时无法完成私募基金备案而退出,其中珠海慧明将持有公司的股|
| |权分别转让给其合伙人张立军和余丽琴,杭州汇牛将持有公司股|
| |份转让给其管理人汇牛投资,本次转让按照上述机构股东入股时|
| |价格平价转让。 |
| | 2018年12月7日,公司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本公司系由聚合顺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
| |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傅昌宝,统一社会信|
| |用代码91330100079343187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 |
| |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888.7万股,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
| |易所挂牌交易。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079343187F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1,556.50万元,股份总数315,565,047股(截至2023 |
| |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共计18,047股未办|
| |理工商登记)。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15,565,047股 |
|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15,565,537元,|
| |总股本为315,565,537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 |
| |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18,537股,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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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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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0-06-08|上市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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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7888.7000 |每股发行价(元) |7.05 |
├──────────┼─────┼──────────┼─────┤
|发行费用(万元) |4976.86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5615.33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0638.48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8.4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0.1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5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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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聚合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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