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980 吉华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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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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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Zhejiang Jihua Group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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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证券代码|603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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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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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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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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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邵辉 |总 经 理|吴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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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沈迪利 |独立董事|章炳骏,吴绵化,沈日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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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1-22898090;86-571|传 真|86-571-22898600 |
| |-2289813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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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jihuadye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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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shendili@126.com;jhgroup@jihuadye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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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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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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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
| |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化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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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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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2003年8月,吉华有限成立。 |
| |2003年8月15日,锦辉机电、萧工集团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设|
| |立吉华有限。2003年8月5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
| |会验字(2003)第119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
| |。 |
| | 2、2005年7月,吉华有限第一次增资及委托持股的形成。 |
| |(1)2005年6月28日,吉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 |7,000万元并引入10名自然人股东。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1元。|
| |其中,锦辉机电以货币增资1,377.978万元,萧工集团以货币增 |
| |资1,202.022万元,杨泉明以货币增资660万元,邵佰万以货币增|
| |资580万元,徐远程以货币增资560万元,周火良以货币增资490 |
| |万元,杨国友以货币增资490万元,朱国祥以货币增资370万元,|
| |徐江勇以货币增资370万元,陈才良以货币增资360万元,应海军|
| |以货币增资285万元,陈美芬以货币增资25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
| |后,吉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2,000万元,其中锦辉机电出资4,04|
| |8.4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74%;萧工集团出资3,531.522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29.43%;杨泉明等10位自然人股东出资4,420万 |
| |元,占注册资本的36.83%。 |
| |2005年7月6日,杭州明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杭明德会|
| |验字(2005)第95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了验证。 |
| |(2)吉华有限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出现了委托持股情形,即杨再 |
| |生等62名自然人与上述参与增资的杨泉明等10名自然人签署了《|
| |委托投资协议书》,委托杨泉明等10名自然人代其持有吉华有限|
| |股权。 |
| | 3、2006年1月,吉华有限第二次增资及委托持股变动。 |
| |2005年12月30日,吉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3,03|
| |3.262万元。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1元。其中锦辉机电以货币增|
| |资1,490.914万元,萧工集团以货币增资1,300.348万元,陈美芬|
| |以货币增资30万元,新增自然人股东邵辉以货币增资212万元。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吉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5,033.262万元,其中|
| |锦辉机电出资5,539.3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85%;萧工集团 |
| |出资4,831.8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14%;杨泉明等11位自然人|
| |股东出资4,66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01%。 |
| |2006年1月10日,杭州明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杭明德 |
| |会验字(2006)第5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了验证。 |
| | 2006年1月12日,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
| | 本次增资的过程中委托持股情况发行了变动,具体如下: |
| |(1)吉华有限拟进行上述增资时,考虑到未来可能还有股东入 |
| |股、增资意向,为给未来入股、增资的股东留有空间,同时亦出|
| |于确保吉华有限股权结构稳定的考虑,商定先由邵辉以自身名义|
| |增资并持股,之后再由邵辉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将该等出资转让到|
| |未来入股的股东名下。2007年4月邵辉将该212万元出资分别向简|
| |卫、顾林建等9人进行了转让。 |
| |(2)自然人股东陈美芬本次增资30万元的真实出资人为自然人 |
| |樊军,其委托陈美芬代为持有。 |
| |4、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吉华有限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的历 |
| |次变动。 |
| |(1)2007年3月,陈美芬名下的隐名股东储国军将其在陈美芬名|
| |下的7.5万元股权以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江勇。徐江勇受让的|
| |上述7.5万元股权仍由陈美芬代持。 |
| |2007年3月,陈美芬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105万元股权中的5万元 |
| |股权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江勇。徐江勇受让的上述5万元股权|
| |由陈美芬代为持有。 |
|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徐江勇实际持有的吉华有限股权数为112.|
| |5万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0.75%。即其本人自己持有吉华有|
| |限100万元股权,通过陈美芬代其持有吉华有限12.5万元股权。 |
| |(2)2007年4月,邵辉将其名义持有的212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 |
| |其他9位自然人,具体如下: |
| |邵辉将所持有的吉华有限70万元股权以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简卫|
| |,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40万元股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顾林|
| |建,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7万元股权以1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
| |江勇,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5万元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 |王狄炯,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5万元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
| |给徐培友,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5万元的股权以15万元的价格|
| |转让给高志云,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5万元股权以15万元的价|
| |格转让给汪妙根,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5万元的股权以15万元|
| |的价格转让给姚艳艳,将其所持有的吉华有限10万元的股权以10|
|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屠国锋。上述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仍由邵辉作为名义股东代简卫、顾林建、徐江勇、王狄炯、徐培|
| |友、高志云、汪妙根、姚艳艳、屠国锋持有股权。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邵辉实际持有的股权数额为30万元,占吉|
| |华有限注册资本的0.20%,该30万元股权由徐远程代其持有。徐 |
| |江勇实际持有的吉华有限股权数增至129.5万元,占吉华有限注 |
| |册资本的0.86%。即其本人自己持有100万元股权,通过陈美芬代|
| |其持有吉华有限12.5万元股权,通过邵辉代其持有17万元股权。|
| |简卫实际持有的吉华有限股权数增至100万元,占吉华有限注册 |
| |资本的0.67%。即其通过陈美芬代其持有30万元股权,通过邵辉 |
| |代其持有70万元股权。 |
| |(3)2007年10月至2011年5月,邵辉受让隐名股东股权情况2007|
| |年10月,徐江勇名下的隐名股东杨凤梅将其30万元股权进行了转|
| |让。 |
| | 邵辉受让上述股权后仍由徐江勇代持。 |
| |2008年8月,陈美芬名下的隐名股东樊军将其30万元股权进行了 |
| |转让。邵辉受让上述股权后仍由陈美芬代持。 |
| |2009年2月,因邵佰万名下的隐名股东滕志林发生交通事故去世 |
| |,其继承人滕国莹将其父滕志林原在邵佰万名下的30万元股权进|
| |行了转让。邵辉受让上述股权后仍由邵佰万代持。 |
| |2009年7月,陈美芬名下的隐名股东张明省将其5万元股权进行了|
| |转让。 |
| | 邵辉受让上述股权后仍由陈美芬代持。 |
| |2010年9月,杨国友名下的隐名股东王勤伟将其30万元股权进行 |
| |了转让。 |
| | 邵辉受让上述股权后仍由杨国友代持。 |
| |2011年5月,周火良名下的隐名股东孙苗兴将其30万元股权进行 |
| |了转让。 |
| | 邵辉受让上述股权后仍由周火良代持。 |
|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邵辉实际持有的吉华有限股权数增至185 |
| |万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1.23%。即其通过徐远程代其持有3|
| |0万元股权,通过徐江勇代其持有30万元股权,通过邵佰万代其 |
| |持有30万元股权,通过陈美芬代其持有35万元股权,通过杨国友|
| |代其持有30万元股权,通过周火良代其持有30万元股权。 |
| | 5、2011年11月,吉华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11年11月21日,吉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91|
| |3.738万元。其中,锦辉机电出资3,057.67872万元认购其中的94|
| |3.728万元注册资本,萧工集团出资2,666.5524万元认购其中的8|
| |23.01万元注册资本,朱建龙、戴洪刚、陈小勇、茅伯先分别出 |
| |资97.2万元认购其中的30万元注册资本,邵辉出资87.48万元认 |
| |购其中的27万元注册资本。上述增资均为各股东的真实出资。本|
| |次增资价格为每股3.24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吉华有限注册资本|
| |变更为人民币16,947万元。 |
| |2011年11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 |出具立信锡验(2011)字第000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
| |了验证。 |
| | 2011年11月25日,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 6、2011年11月,吉华有限委托持股的清理。 |
| |为了清理公司既有的委托持股情形、规范公司的股权管理,2011|
| |年11月26日,吉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将现有全部自然人股东|
| |所持股权以每股3.24元的价格转让给吉泉投资、吉创投资。 |
| |吉华有限原所有自然人股东(含隐名股东)均根据其原实际持有|
| |的吉华有限的股权数额及出资比例通过吉创投资、吉泉投资间接|
| |持有吉华有限股权。 |
| | 本次工商登记的全部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
| |(1)杨泉明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660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
| |资本的3.8945%)以2,138.4万元的价格、朱国祥将其持有的吉华|
| |有限370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2.1833%)以1,198.8 |
| |万元的价格、陈才良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360万元股权(占吉华 |
| |有限注册资本的2.1243%)以1,166.4万元的价格、应海军将其持|
| |有的吉华有限285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1.6817%)以|
| |923.4万元的价格、戴洪刚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30万元股权(占 |
| |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0.1770%)以97.2万元的价格、朱建龙将其 |
| |持有的吉华有限30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0.1770%) |
| |以97.2万元的价格、茅伯先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30万元股权(占|
| |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0.1770%)以97.2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吉 |
| |泉投资,吉华有限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
| |(2)邵佰万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580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
| |资本的3.4224%)以1,879.2万元的价格、徐远程将其持有的吉华|
| |有限560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3.3044%)以1,814.4 |
| |万元的价格、周火良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490万元股权(占吉华 |
| |有限注册资本的2.8914%)以1,587.6万元的价格、杨国友将其持|
| |有的吉华有限490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914%)以1,58|
| |7.6万元的价格、徐江勇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370万元股权(占吉|
| |华有限注册资本的2.1833%)以1,198.8万元的价格、陈美芬将其|
| |持有的吉华有限285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1.6817%)|
| |以923.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邵辉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239万元股|
| |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4103%)以774.36万元的价格、陈小勇 |
| |将其持有的吉华有限30万元股权(占吉华有限注册资本的0.1770|
| |%)以97.2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吉创投资,吉华有限其他股东 |
| |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
| |2011年11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后,吉华有限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吉华有限原所|
| |有自然人股东(含隐名股东)均根据其原实际持有的吉华有限的|
| |股权数额及出资比例通过吉创投资、吉泉投资间接持有吉华有限|
| |股权。 |
| | 7、2012年2月,吉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1年12月15日,吉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 |将吉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一致同意以2011年11月|
| |30日为基准日对吉华有限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审计结果|
| |作为吉华有限整体变更的依据。 |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
| |12)第110117号《审计报告》,全体发起人以吉华有限截至2011|
| |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96,782,035.96元为基础,按照1:0.|
| |6739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
| |本200,000,000元投入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本200|
| |,000,000元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持有,其余96,782,035.96 |
| |元作为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 |
| |2012年2月18日,吉华有限各股东签署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 |
|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2年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
| |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0234号《验资报告》,|
| |证明股东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201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 |
| |大会,宣告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
| |2012年2月28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的变更登 |
| |记,吉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发行人领取了注册号|
| |为33000000006086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8、2014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 |(1)2014年12月4日,萧工集团与杭州辽通鼎能股权投资合伙企|
| |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400万股(占总股 |
| |本的7.0000%)以每股28元的价格,转让给辽通投资。 |
| |(2)2014年12月10日,吉创投资与徐远程等45名自然人签订《 |
| |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吉华集团股份转让给徐远程等45名|
| |吉创投资的合伙人,通过本次转让上述45名自然人从间接持有吉|
| |华集团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吉华集团股份。2014年12月10日,吉|
| |泉投资与杨泉明等28名自然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 |的吉华集团股份转让给杨泉明等28名名吉泉投资的合伙人,通过|
| |本次转让上述28名自然人从间接持有吉华集团股份变更为直接持|
| |有吉华集团股份。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吉创投资和吉泉投资合计|
| |73名合伙人由间接持有吉华集团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故其转让|
| |价格根据股改前73名股东由直接持股变更为间接持股时的价格,|
| |确定为每股2.7454元。(3)2014年12月28日,锦辉机电与邵辉 |
|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决定将其持有的公司651.0534万股(占|
| |总股本的3.2553%)以每股4.29元的价格转让给邵辉。本次转让 |
| |系实际控制人之一邵伯金控制的锦辉机电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其|
| |子邵辉,考虑到本次转让系家庭成员之间股份的再分配,故转让|
| |价格参考对应时点每股净资产确定。 |
| | 9、2015年3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3月26日,萧工集团分别与陈柳瑛、徐辉、周奕晓、上海 |
| |大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
| |3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730万股(占总股本的3.6500%)转让|
| |给陈柳瑛;将其持有的公司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000%)转让|
| |给徐辉,将其持有的公司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000%)转让给|
| |周奕晓;将其持有的公司70万股(占总股本的0.3500%)转让给 |
| |上海大见。 |
| | 10、2015年5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 |2015年5月21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截至201|
| |5年4月30日的股份公司股本总额20,000万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
|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6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 |
|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
| |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合计送转20,000万股,送转完 |
| |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2015年5月21日,立信 |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742号《验资报告》对|
| |本次增资予以了验证。2015年5月26日,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 |
| |变更登记。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8号”文核准, |
| |本公司于2017年6月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与网下向配 |
| |售对象询价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1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份)变更|
| |为50,000万元。 |
| |2017年6月15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
| |股票简称:吉华集团,股票代码:603980。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530435745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67,683.34万元,股份总数67,683.34万股(每股面值|
| |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5日在|
|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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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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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17-06-05|上市日期 |2017-06-1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0000.0000|每股发行价(元) |17.20 |
├──────────┼─────┼──────────┼─────┤
|发行费用(万元) |8751.76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7200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63248.24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0.64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4.7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6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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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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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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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优化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1.99|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8.89|
├──────────────────┼────────┼─────┤
|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江苏吉兆精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吉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吉华吉智染化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2.59|
├──────────────────┼────────┼─────┤
|广州妥乐舒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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