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767 中马传动 更新日期:2025-05-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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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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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Zhejiang Zomax Transmission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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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证券代码|603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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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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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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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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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梁小瑞 |总 经 理|刘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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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林常春 |独立董事|倪一帆,吴文芳,徐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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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6-86146517 |传 真|86-576-86146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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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zomaxc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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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info@zomaxc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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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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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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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齿轮、传动部件、汽车变速器、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太阳能|
| |光伏发电、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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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汽车变速器及车辆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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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 | 1、2005年12月,公司前身中马有限设立。 |
| |中马有限系由中马机械(中马集团前身)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
| |关于本次存续分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1)存续分立履行的法律程序。 |
| |2005年9月8日,中马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将中马机械存续|
| |分立出一家新公司“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
| |2005年9月10日、2005年9月13日、2005年9月14日,中马机械在 |
| |当地主要报纸《温岭日报》进行了三次公告。 |
| |2005年11月27日,中马机械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存续分立|
| |的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各股东对中马有限的出资比 |
| |例与在中马机械的持股比例相同。 |
| |2005年12月6日,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和审﹝2|
| |005﹞第192号《浙江中马机械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对中马|
| |机械截至2005年11月30日(存续分立基准日)的财务情况及本次|
| |存续分立情况进行了审计。 |
| |2005年12月6日,中马机械出具《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的说明》 |
| |并经中马机械股东会和中马有限(筹)股东会决议确认。 |
| |2005年12月6日,中马机械与中马有限(筹)签订《分立协议》 |
| |。 |
| |2005年12月6日,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和验﹝200|
| |5﹞210号《验资报告》,对中马有限(筹)的出资进行了审验。|
| |2005年12月15日,中马有限设立,注册资本2,500万元。同日, |
| |存续公司中马机械办理减少注册资本2,500万元的变更登记。 |
| | (2)存续分立的详细过程。 |
| | ①存续分立原因。 |
| |中马机械本次分立前基本形成了以摩托车齿轮、汽车齿轮及汽车|
| |变速器为主要产品的业务格局,其中摩托车齿轮、汽车齿轮及汽|
| |车变速器的生产分别以独立车间的形式进行管理,分别有各自的|
| |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和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相对独立。|
| |经过前期的发展,中马机械逐渐形成了业务分块管理、专业化发|
| |展的战略定位。为了检验和探索上述战略定位的可行性,中马机|
| |械的决策层通过审慎研究、反复论证决定在业务整合初期首先将|
| |汽车变速器业务进行分拆。 |
| |中马机械汽车变速器业务分拆采取存续分立新设公司的方式,主|
| |要是因为此次分拆的部分与汽车变速器业务相关的技术改造国产|
| |设备仍处于企业所得税抵免期,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
| |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浙地税|
| |二〔2000〕236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分立方式设立企 |
| |业后,分立双方可按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分割情况继续享受技术改|
| |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
| | ②存续分立方案。 |
| | 第一,业务分立。 |
| |中马机械原主营摩托车齿轮、汽车齿轮、汽车变速器的研发、生|
| |产与销售,本次存续分立根据业务不同进行分拆,新设公司中马|
| |有限主营汽车变速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摩托车齿轮和汽车齿|
| |轮业务留在存续公司。 |
| | 第二,资产和负债分立。 |
| |根据分立协议,全部房地产仍旧归属存续公司中马机械,设备等|
| |其他固定资产按生产制造和工作需要进行分割。 |
| |存续分立后,存续公司中马机械资产总额356,331,329.88元,负|
| |债总额250,815,400.73元,净资产105,515,929.15元;新设公司|
| |中马有限资产总额68,913,393.94元,负债总额43,913,393.94元|
| |,净资产25,000,000元。 |
| |中马机械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双方按照债务划分情况承担|
| |,直至归还;涉及汽车变速器相关业务的所欠供货款及尚未收回|
| |的销货款由新设公司中马有限偿还和收回。 |
| |进入新设公司中马有限的资产及负债的价值以截至2005年11月30|
| |日(分立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准。 |
| | 第三,人员分立。 |
| |根据分立前后的业务不同,与变速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的员|
| |工进入新设公司中马有限工作,其他人员都留在存续的中马机械|
| |。 |
| |③中马机械实施减资。2005年11月27日,中马机械召开股东会,|
| |决议通过本次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2005 |
| |年12月15日,中马机械注册资本由8,196万元变更至5,696万元。|
| |④新设公司—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成立。2005年12月6 |
| |日,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和验﹝2005﹞210号《 |
| |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
| |2005年12月15日,中马有限在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 |取得注册号为33108120126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 |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 |
| |为吴江,经营范围为汽车变速器制造、销售。 |
| |2、2005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以完成工商登记变 |
| |更为准,下同)及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3,200万元)。 |
| |2005年12月23日,中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吴良行、吴江|
| |、吴晨、吴小薇将其所持中马有限2,000万元出资以每份1元的价|
| |格转让给中马机械,同时中马有限增加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 |
| |中马机械以现金增资280万元,张春明以现金增资42.80万元,梁|
| |小瑞以现金增资40.00万元,刘青林以现金增资27.40万元,牛瑞|
| |春以现金增资27.40万元,齐子坤以现金增资27.40万元,袁建国|
| |以现金增资27.40万元,栾奥天以现金增资23.00万元,卢景科以|
| |现金增资23.00万元,范巨兴以现金增资23.00万元,魏栋梁以现|
| |金增资23.00万元,李艳辉以现金增资23.00万元,李顺以现金增|
| |资23.00万元,李立平以现金增资23.00万元,邹立森以现金增资|
| |23.00万元,张贺民以现金增资21.80万元,刘艳青以现金增资21|
| |.80万元,增资价格参照每份净资产确定为每份1元。 |
| |2005年12月24日,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和验﹝|
| |2005﹞22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
| |2005年12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 |
| |3、2007年9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41.5683万元。|
| |2007年8月15日,中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原有18名股东 |
| |及新增陈刚、任宇红等24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增加投资2,400万 |
| |元,其中1,841.5683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溢价部分558.4317万|
|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参考中马有限2007年7月31日的每份 |
| |净资产1.6395元/出资额,经协商确定为1.3032元/出资额。 |
| |2007年9月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浙天会验﹝2007﹞第86|
|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
| | 2007年9月17日,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4、2007年12月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07年10月18日,中马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中马有限整体变更设|
| |立股份公司,同意以2007年9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浙天 |
| |会审﹝2007﹞第1827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80,598,328|
| |.38元为依据,折合股份76,8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溢价|
| |部分3,798,328.38元计入资本公积。2007年10月30日,天健会计|
| |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天会验|
| |﹝2007﹞第119号《验资报告》。 |
| |2007年11月12日,中马变速器召开创立大会。2007年12月6日, |
| |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31081100004880 |
|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680万元。5、2009年3月 |
| |,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9,030万元2009年2月22日,中马|
| |变速器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增注册资本1,350万元,其中 |
| |新增法人股东温岭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1,315.2万股, |
| |梁小瑞以现金认购10.8万股,张友清以现金认购24万股,增资价|
| |格参照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193元/股,经协 |
| |商确定为1.5元/股,溢价部分6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09年3月2日,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和验﹝20|
| |09﹞2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
| | 2009年3月30日,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
| |6、2009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的第一次转回(1) |
| |第二次股权转让①2009年2月,诸葛振华将持有的公司584,442股|
| |全部转让,其中321,180股转让给林卫国,转让价款为305,000元|
| |;263,262股转让给张钦报,转让价款为250,000元。 |
| |2009年7月,林卫国将持有的公司321,180股转让给任宇红,转让|
| |价款为321,180元;张钦报将持有的公司263,262股转让给任宇红|
| |,转让价款为263,262元。由于诸葛振华将股权转让给林卫国、 |
| |张钦报时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因而在2009年9月办理工商 |
| |登记变更时,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股东由诸葛振华直接变更为任宇|
| |红。 |
| |②2009年8月,公司股东金晓玲、周志茹、齐景仙、汪新、陶玮5|
| |人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任宇红、莫美云、胡忠,具体如下: |
| |金晓玲将其所持公司全部58,445股转让给任宇红,转让价格为每|
| |股1元;周志茹、齐景仙分别将其所持公司全部175,333股、58,4|
| |45股转让给胡忠,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汪新、陶玮分别将其所 |
| |持公司全部58,445股、58,445股转让给莫美云,转让价格为每股|
| |1元;③2009年9月,盛桂英与中泰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 |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12,000,001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 |
| |中泰投资。 |
| |(2)委托持股的第一次转回2009年8月进行了委托持股的第一次|
| |转回,李顺将代莫美云持有的70,000股、陈希斌将代胡忠持有的|
| |58,445股、张贺民将代李立平持有的58,445股无偿转回给相应的|
| |实际出资人。 |
| | 7、2010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9月4日,张春明与邵小杨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张春明|
| |将其所持公司全部1,255,133股转让给邵小杨,转让价款为1,255|
| |,133元。因为张春明原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管,其辞职后半年内不|
| |能转让其所持股份,因而转让时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
|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10年5月25日办理完毕。 |
| |8、2010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委托持股的第二次转回及第四|
| |次增资。 |
| |(1)第四次股权转让2009年9月25日,栾奥天与周志茹签订《股|
| |份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13万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 |
| |周志茹。 |
| |(2)委托持股的第二次转回2010年5月进行了委托持股的第二次|
| |转回,陈宇、邵小杨、陈希斌、邹立森、陈刚等5人将代王建军 |
| |等21人持有的920,774股无偿转回给相应的实际出资人。 |
| |(3)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1,000万元2010年5月29日,|
| |中马变速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 |1,970万元,本次增资以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 |
| |净资产2.1139元/股为基础,参考2010年1-5月经营情况,经协商|
| |确定每股增资价格为2.30元,其中,吴良行以现金认购1,500万 |
| |股,吴江以现金认购390万股,陈建兴以现金认购80万股。本次 |
| |增资溢价部分2,561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
| |2010年6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0﹞189号|
| |《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
| |2010年7月16日,上述股权转让、委托持股转回、增资的工商变 |
| |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
| | 9、2010年12月,委托持股的第三次转回。 |
| |2010年12月进行了委托持股的第三次转回,张松将代陈刚持有的|
| |1,753,329股无偿转回给陈刚。 |
| |2010年12月28日,上述委托持股转回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
| |毕。 |
| | 10、2011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12月21日,邵小杨等14名自然人与中马集团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书》,决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中马集团,转让价|
| |格以中马变速器2010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3.0201元/股为依 |
| |据,参考2011年经营业绩,经各方协商,确定为3.9元/股。具体|
| |情况如下:(1)邵小杨将其持有的1,430,46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
| |;(2)陈刚将其持有的2,922,213股转让给中马集团;(3)牛 |
| |瑞春将其持有的657,6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4)齐子坤将其持|
| |有的657,6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5)李立平将其持有的610,44|
| |5股转让给中马集团;(6)刘卫敏将其持有的584,442股转让给 |
| |中马集团;(7)范巨兴将其持有的552,0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
| |(8)魏栋梁将其持有的552,0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9)任宇 |
| |红将其持有的365,276股转让给中马集团;(10)梁小瑞将其持 |
| |有的267,0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11)张友清将其持有的235,3|
| |32股转让给中马集团;(12)陈建兴将其持有的200,000股转让 |
| |给中马集团;(13)袁建国将其持有的164,400股转让给中马集 |
| |团;(14)刘青林将其持有的164,4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 |
| |2011年12月21日,李艳辉等44名自然人与中泰投资签订《股权转|
| |让协议书》,决定以每股3.90元的价格(定价依据同上)将其持|
| |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中泰投资,具体情况如下:(1)李艳辉将 |
| |其持有的552,000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陈希斌将其持有的52|
| |5,994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刘艳青将其持有的523,200股转 |
| |让给中泰投资;(4)李顺将其持有的482,000股转让给中泰投资|
| |;(5)黄军辉将其持有的467,552股转让给中泰投资;(6)卢 |
| |景科将其持有的467,256股转让给中泰投资;(7)张贺民将其持|
| |有的464,75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8)栾奥天将其持有的422,00|
| |0股转让给中泰投资;(9)邹立森将其持有的350,367股转让给 |
| |中泰投资;(10)胡忠将其持有的292,223股转让给中泰投资; |
| |(11)杨佩玲将其持有的233,778股转让给中泰投资;(12)林 |
| |正夫将其持有的233,778股转让给中泰投资;(13)梁瑞林将其 |
| |持有的233,778股转让给中泰投资;(14)郭志斌将其持有的233|
| |,778股转让给中泰投资;(15)莫美云将其持有的186,890股转 |
| |让给中泰投资;(16)王依利将其持有的175,333股转让给中泰 |
| |投资;(17)金传信将其持有的175,333股转让给中泰投资;(1|
| |8)周志茹将其持有的130,000股转让给中泰投资;(19)麻云芳|
| |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0)孙裕昌将其持有的|
| |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1)徐晨华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
| |让给中泰投资;(22)杨美昌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
| |资;(23)陈志斌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4)|
| |陈米富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5)盛剑晨将其|
| |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6)盛宗泉将其持有的58,4|
| |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27)王文兴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
| |中泰投资;(28)王飚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
| |29)罗行东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0)郭永正|
| |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1)盛建永将其持有的|
| |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2)梁善文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
| |让给中泰投资;(33)王细继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
| |资;(34)李丽平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5)|
| |吕向华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6)付庆兵将其|
| |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7)王建军将其持有的58,4|
| |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38)吴学军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
| |中泰投资;(39)冯强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
| |40)叶吉明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41)陈丽慧|
| |将其持有的58,445股转让给中泰投资;(42)陈宇将其持有的58|
| |,437股转让给中泰投资;(43)陈芳将其持有的116,889股转让 |
| |给中泰投资;(44)谢昂洋将其持有的116,889股转让给中泰投 |
| |资。 |
| | 11、2012年7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7月9日,任宇红等6名自然人与中马集团签订《股权转让 |
| |协议书》,经协商一致,决定以每股3.90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
| |公司股份转让给中马集团,具体情况如下:(1)任宇红将其持 |
| |有的1,095,831股转让给中马集团;(2)梁小瑞将其持有的801,|
| |0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3)张友清将其持有的705,999股转让 |
| |给中马集团;(4)陈建兴将其持有的600,0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
| |;(5)袁建国将其持有的493,2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6)刘 |
| |青林将其持有的493,200股转让给中马集团。 |
| | 12、2014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及第五次增资。 |
| |(1)第七次股权转让2014年11月30日,中马集团与中泰投资签 |
| |订《股权转让协议》,中马集团将其持有的33,887,590股转让给|
| |中泰投资,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中马传动2014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
| |4.9064元/股,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66,267,186.17元,即每股4.9|
| |1元。 |
| |(2)第五次增资2014年12月18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
| |坤元评报(2014)522号《中马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涉及的 |
| |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的工业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 |告》,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马集团有限公司拟对|
| |外投资涉及的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 |建筑物整体评估价值为246,526,140元。 |
| |2014年12月22日,中马传动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 |议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9,990,000元,全部由中马集团认购。|
| |同日,中马传动全体股东与中马集团签订了《增资协议书》,中|
| |马集团以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认购中马传动49,990,000|
| |股,经双方协商,增资价格参考中马传动2014年10月31日的每股|
| |净资产4.9064元/股,确定为4.9315元/股。2014年7月14日,天 |
| |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5﹞311号《验资报告》,对 |
| |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
| | 13、2015年6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6月5日,中马集团与吴江等7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 |
| |议》,中马集团决定以每股4.50元的价格(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中|
| |马传动2015年5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4.3851元/股,经协商确定)|
| |:(1)将其持有的中马传动310万股转让给吴江;(2)将其持 |
| |有的中马传动210万股转让给张春生;(3)将其持有的中马传动|
| |160万股转让给刘青林;(4)将其持有的中马传动160万股转让 |
| |给梁小瑞;(5)将其持有的中马传动120万股转让给齐子坤;(|
| |6)将其持有的中马传动110万股转让给黄军辉;(7)将其持有 |
| |的中马传动80万股转让给高奇。 |
| |2015年6月23日,中马集团与中卓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中马集团决定以每股4.40元的价格(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中马传动|
| |2015年5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4.3851元/股,经协商确定)将其持|
| |有的中马传动594万股转让给中卓投资。中卓投资系员工持股平 |
| |台,全部合伙人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782935301K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0,744.50万元,股份总数30,744.50万股(每股面值|
| |1元),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3|
|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782935301K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0,863.15万元,股份总数30,863.15万股(每股面值|
| |1元),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3|
|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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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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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17-06-01|上市日期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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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5333.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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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3994.17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967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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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5682.1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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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6.1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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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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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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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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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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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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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元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0.00|
├──────────────────┼────────┼─────┤
|中马传动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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