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F10档案

海鸥股份(603269)公司概况 F1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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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3269 海鸥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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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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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Jiangsu Seagull Cooling Tower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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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证券代码|603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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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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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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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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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金敖大                |总 经 理|吴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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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刘立                  |独立董事|别锋锋,徐文学,沈世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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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19-68022018;86-519|传    真|86-519-68022028       |
|        |-680221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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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seagull-c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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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liuli@seagull-ct.com;jiangyueheng@seagull-c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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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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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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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
|        |试,销售自产产品;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从事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水质稳定|
|        |剂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
|        |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
|        |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        |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各类冷却塔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安装业务,并依托自身产品和|
|        |技术优势提供工业及民用冷却塔相关的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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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1997年6月冷却塔公司设立:                        |
|        |公司前身为1997年6月20日设立的冷却塔公司。冷却塔公司是由 |
|        |四达有限的出资人(徐祖根等8名自然人)以四达有限的净资产 |
|        |、冷却塔厂的出资人(江仁锡等5名自然人)以冷却塔厂的净资 |
|        |产、实业总公司代表镇政府以两宗土地的使用权共同投资组建设|
|        |立。1997年6月20日,冷却塔公司在武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
|        |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K1205862-7,注册资本 |
|        |为3,619万元,法定代表人徐祖根。                         |
|        |  2、1997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1997年9月15日,实业总公司、冷却塔公司工会、江仁锡、徐其 |
|        |华、许云南、张伟革、柏建新、徐祖根、吴祝平、宫浚泽、章宇|
|        |虹、张春智、沈泉森、潘元平、徐惠敏等十五位发起人签订《发|
|        |起人协议书》;1997年9月16日,冷却塔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 |
|        |股东一致确认冷却塔公司截至1997年6月30日净资产审计值和评 |
|        |估值为36,194,514.95元,并同意按原各自的投资比例以冷却塔 |
|        |公司全部净资产折股投入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
|        |1997年12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冷 |
|        |却塔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
|        |政复〔1997〕156号),同意冷却塔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并确 |
|        |认股份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                          |
|        |1997年12月11日,江苏京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
|        |京会字〔1997〕第431号),验证:截止1997年6月30日,海鸥股|
|        |份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36,194,514.95元,其中,股本3,619万|
|        |元,资本公积4,514.95元。                                |
|        |1997年12月1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
|        |照》(注册号:3200001104165)。                         |
|        |  3、海鸥股份设立后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股份转让:      |
|        |(1)因张伟革与其配偶徐秀华正式离婚,1998年2月8日,张伟 |
|        |革依据其与徐秀华签订的离婚协议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海鸥股份19|
|        |9万股股份及通过公司工会代持的82.0725万股股份权益,共计28|
|        |1.0725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秀华。                            |
|        |(2)1998年6月18日,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股份388.7万股 |
|        |股份转让予海鸥股份工会,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人民币。       |
|        |根据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以及当时的海鸥股份工会|
|        |主席殷其佩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实际为徐|
|        |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由海鸥股份工会代为持有该部|
|        |分股份。海鸥股份工会内部股权管理时,徐祖根、宫浚泽、殷其|
|        |佩、吴祝平名下各登记88.0783万股,剩余的36.3868万股计入四|
|        |人共有权益。                                            |
|        |2014年11月3日,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江 |
|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邹|
|        |政发〔2014〕75号),确认: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股份388.|
|        |7万股股份转让给海鸥股份工会,转让价格按评估值每股1元人民|
|        |币。该388.7万股股份实际系徐祖根等4名自然人出资购买,由工|
|        |会代持,实业总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388.7万元,该次股份 |
|        |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        |纠纷。                                                  |
|        |2014年12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武进区人|
|        |民政府关于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进|
|        |行确认的请示》(武政发〔2014〕249号),确认:1998年6月,|
|        |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股份388.7万股股份转让予海鸥股份工 |
|        |会(实际系徐祖根等4名企业高管出资,由工会代持。工会代18 |
|        |名自然人持有的股份变更为1,588.7万股),转让价格按评估值 |
|        |每股1元人民币。海鸥股份及其前身冷却塔公司历史沿革清晰, |
|        |所涉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股权退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
|        |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5年1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 |
|        |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
|        |请示》(常政发〔2015〕7号),确认:1998年6月,实业总公司|
|        |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388.7万股股份转让予海鸥股份工会,由海 |
|        |鸥股份工会代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等4名自然人持 |
|        |有,徐祖根等4名自然人支付了相关对价。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 |
|        |公司金鸥公司历史沿革清晰,所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及集体股权|
|        |转让相关事项履行了资产评估、有权部门批复、产权界定、对价|
|        |支付、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亦不|
|        |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真实合法有效。2015年3月3日,江苏省人|
|        |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
|        |2015〕13号),确认:1998年6月,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江苏海 |
|        |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        |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
|        |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
|        |法规和政策规定。                                        |
|        |(3)1998年6月18日,徐惠敏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海鸥股份21.7万|
|        |股股份及公司工会代持的17.2755万股股份权益,合计38.9755万|
|        |股股份转让予盖亚明。                                    |
|        |  4、1998年7月1日至2002年8月5日期间股份转让:         |
|        |(1)1998年7月,根据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海鸥股份|
|        |股东同意,公司工会下设职工持股会,由公司工会代持股份的股|
|        |东成为职工持股会会员,职工持股会对外作为海鸥股份股东,持|
|        |有原公司工会代持的海鸥股份1,588.70万股股份,对内登记管理|
|        |职工持股会会员的相关权益,海鸥股份职工持股会的设立及持股|
|        |情况详见本节“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情况”。      |
|        |1999年4月7日,职工持股会取得常州市总工会核发的《企业职工|
|        |持股会证书》(常工股字第2004号)。                      |
|        |(2)2000年2月24日,镇政府出具《关于更改股权的通知》,根|
|        |据武进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原礼河镇实业总公司参股的海|
|        |鸥股份438万股股权,由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管理并行使 |
|        |股东权利。                                              |
|        |(2)2001年1月1日,潘元平将其直接持有的海鸥股份25.3万股 |
|        |股份及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的20万股股份权益转让予吴小忠。  |
|        |(3)2002年4月20日,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出具《关于解散江苏|
|        |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武工字〔2002〕|
|        |18号),同意职工持股会解散。                            |
|        |2002年4月20日,职工持股会解散,其所持有的海鸥股份1,588.7|
|        |0万股股份转由剩余的职工持股会会员直接持有,同时根据徐祖 |
|        |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出具的《确认函》,原由明石育惠|
|        |、雨宫康弘、杨永平代持有的四人共有权益转由殷其佩、徐沁、|
|        |尤品玉、石宏藏代持。                                    |
|        |(4)2002年4月26日,钟灵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万股股份转 |
|        |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
|        |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5)2002年8月5日,海鸥股份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修改了公司 |
|        |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章程备案手续。            |
|        |  5、2003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3年3月3日,潘全方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5万股股份转|
|        |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该0.5万股股份计入四 |
|        |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2)2003年3月11日,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
|        |股份438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                           |
|        |根据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出具的《确认函》,本次|
|        |股份转让的实际受让人为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
|        |,受让的438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2014年11月3日,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江 |
|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邹|
|        |政发〔2014〕75号),确认:2003年3月,根据关于深化企业改 |
|        |制的有关要求,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将所持海鸥股份其余|
|        |438万股股份转让给徐祖根等4名自然人,同意转让价格按经审计|
|        |的每股净资产打78折折合每股0.8元人民币;至此,海鸥股份集 |
|        |体股权全部退出,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
|        |款350.4万元,该次股份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 |
|        |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4年12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武进区人|
|        |民政府关于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进|
|        |行确认的请示》(武政发〔2014〕249号),确认:2003年3月,|
|        |根据市、区关于深化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常州市武进邹|
|        |区实业总公司将所持海鸥股份其余438万股股份转让给徐祖根等4|
|        |名企业高管,转让价格按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打78折折合每股0.|
|        |8元人民币。海鸥股份及其前身冷却塔公司历史沿革清晰,所涉 |
|        |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股权退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集体|
|        |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5年1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 |
|        |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
|        |请示》(常政发〔2015〕7号),确认:2003年3月,常州市武进|
|        |邹区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38万股股份转让给徐祖根 |
|        |、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等4名自然人,受让方支付了相关对 |
|        |价,至此实业总公司完全退出海鸥股份。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公|
|        |司金鸥公司历史沿革清晰,所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及集体股权转|
|        |让相关事项履行了资产评估、有权部门批复、产权界定、对价支|
|        |付、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亦不存|
|        |在纠纷和潜在纠纷,真实合法有效。                        |
|        |2015年3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        |确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
|        |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5〕13号),确认:2003年3月,实 |
|        |业总公司将其持有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自|
|        |然人,至此集体股权完全退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江|
|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
|        |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        |(3)2003年5月8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将 |
|        |四人共有权益中的海鸥股份300万股股份转让予杨华。         |
|        |(4)2003年8月28日,李小舰高志兴、卞岩松、甄茂良分别将其|
|        |持有的海鸥股份0.2万股股份、0.2万股股份、1.2万股股份、0.2|
|        |万股股份共计1.8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 |
|        |祝平,该1.8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5)2003年,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四人共有权 |
|        |益对应的海鸥股份10万股股份转让予刘小平。                |
|        |(6)2003年,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四人共有权 |
|        |益对应的海鸥股份2万股股份转让予刘志正。                 |
|        |(7)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 |
|        |将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中的513.90万股股份分别明|
|        |确至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名下各128.475万股。   |
|        |(8)2003年9月,章宇虹将代其母亲殷其佩持有的海鸥股份144.|
|        |80万股股份转让予殷其佩,双方解除代持关系。              |
|        |  6、2004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4年,为鼓励主要技术、销售及管理人员为海鸥股份长 |
|        |期服务,作出更大贡献,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将各自持有的|
|        |海鸥股份123万股股份转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 |
|        |人持有的四人共有权益,同时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
|        |将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461万股股份无偿转让予海鸥股 |
|        |份24名主要技术、销售及管理人员。                        |
|        |该24名主要技术、销售及管理人员在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
|        |31日的期间,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 |
|        |海鸥股份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较大(2)严重失职,营 |
|        |私舞弊,给海鸥股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3)被劳动教养或追究 |
|        |刑事责任(4)提前违约离职,则该等无偿转让的股份自动无偿 |
|        |转回。                                                  |
|        |(2)2004年2月1日,冯建敏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万股股份转让|
|        |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
|        |海鸥股份股份。                                          |
|        |(3)2004年3月9日,张志坚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5万股股份转|
|        |让予张春智。                                            |
|        |(4)2004年7月9日,吴小忠、吴秋成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5.3 |
|        |万股股份、0.2万股股份转让予张舸。根据吴祝平、张舸出具的 |
|        |《确认函》,该等股份系张舸代吴祝平持有,该等股份实际由吴|
|        |祝平所有。                                              |
|        |(5)2004年10月17日,徐秀华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73万股股份|
|        |转让予钟凤杰。根据钟凤杰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份转让的|
|        |受让方实际为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由钟凤杰|
|        |代该四人持有该等股份,该273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 |
|        |的海鸥股份股份。                                        |
|        |(6)2004年11月7日、12月17日,许云南、柏建新分别将其持有|
|        |的海鸥股份273万股股份、136.3万股股份转让予黄铭。根据黄铭|
|        |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实际为徐祖根、宫浚|
|        |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由黄铭代该四人持有该等股份,该40|
|        |9.3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7)2004年11月25日,储斌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5万股股份转|
|        |让予殷其佩。                                            |
|        |(8)2004年12月20日,高云霞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万股股份以|
|        |转让予殷其佩。                                          |
|        |(9)2004年12月25日,徐明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7万股股份转让|
|        |予张春智。                                              |
|        |(10)2004年12月31日,沈泉森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5.30万股 |
|        |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该45.30万 |
|        |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11)2004年12月31日,因储斌、王志广触及了2004年无偿受让|
|        |股份时规定的“(4)提前违约离职”的情形,其于2004年分别 |
|        |无偿受让的海鸥股份30万股股份、20万股股份全部无偿退回给徐|
|        |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
|        |鸥股份股份。                                            |
|        |7、2005年度股份转让(1)2005年3月1日,徐其华将其持有的海|
|        |鸥股份273万股股份转让予杨华。                           |
|        |(2)2005年3月,因周国平、陈文伟、张振强、徐明触及了2004|
|        |年无偿受让股份时规定的“(4)提前违约离职”的情形,其于2|
|        |004年分别无偿受让的海鸥股份20万股股份、20万股股份、20万 |
|        |股股份、20万股股份全部无偿退回给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
|        |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3)2005年3月6日,海鸥股份就上述股份转让及退回事项修改 |
|        |了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章程备案手续。      |
|        |(4)2005年9月,姜驰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5万股股份转让予 |
|        |刘立。                                                  |
|        |(5)2005年10月11日,吴小刚、蒋亚娣分别将其持有的海鸥股 |
|        |份0.2万股股份、0.2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
|        |吴祝平,该0.4万股股份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 |
|        |份。                                                    |
|        |(6)2005年,因全伟平触及了2004年无偿受让股份时规定的“ |
|        |(4)提前违约离职”的情形,其于2004年无偿受让的海鸥股份2|
|        |0万股股份全部无偿退回给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 |
|        |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同时全伟平将其持有|
|        |的海鸥股份2.7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 |
|        |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7)2005年,杨国冠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万股股份转让予徐|
|        |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
|        |鸥股份股份。                                            |
|        |  8、2006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6年5月,为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徐祖根、宫|
|        |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同意按照公司全体股东截至2005年12月31|
|        |日的实际直接持股数每10股获得1.5股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 |
|        |,自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股份中向公司全体股东无偿转让合计35|
|        |7.3152万股股份。                                        |
|        |(2)2006年8月,因张春智去世,经其配偶王东太及其女儿张晓|
|        |沂的申请,张春智持有的海鸥股份75.9万股股份转让给王东太。|
|        |(3)2006年10月,盖亚明等17名股东因从海鸥股份离职而将其 |
|        |持有的海鸥股份共计88.665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
|        |其佩、吴祝平,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4)2006年12月14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其 |
|        |共同持有的四人共有权益中的海鸥股份202.955万股股份转让予 |
|        |刘立等18名股东;                                        |
|        |同时,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剩余的四人共有权益|
|        |对应的海鸥股份765.2948万股股份平均分配至徐祖根、宫浚泽、|
|        |殷其佩、吴祝平名下,四人各分得191.3237万股。截至2006年12|
|        |月14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不再共同持有四人共|
|        |有权益。                                                |
|        |(5)2006年12月14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共同将其持有 |
|        |的海鸥股份全部股份分别转让予金敖大750万股股份、吴祝平412|
|        |.135万股股份、杨华222.96万股股份。同日,吴祝平与张舸解除|
|        |代持关系,张舸代吴祝平持有的52.325万股股份全部转为由吴祝|
|        |平直接持有。                                            |
|        |  9、2006年12月第一次增资:                           |
|        |2006年12月,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张中协、闻建东以其所|
|        |持常减厂100%股权认购海鸥股份新发行的股份,海鸥股份股本增|
|        |至5,669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669万元,常减厂成为海鸥股份的|
|        |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        |(1)2006年12月15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6 |
|        |年10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常州减速机总厂有限公司截止20|
|        |06年10月31日净资产审计报告》(宁永会审字〔2006〕第0447号|
|        |),常减厂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0,250,757.98元,负债总额为|
|        |153,319,504.10元,净资产总额为36,931,253.88元。         |
|        |(2)2006年12月20日,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张中协、闻 |
|        |建东与海鸥股份签订《增资协议书》,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
|        |、张中协、闻建东以其所持常减厂100%股权认购海鸥股份2,050 |
|        |万股。其中,金敖大以其持有的常减厂55%的股权认购海鸥股份1|
|        |,127.50万股股份,于志华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5%的股权认购海鸥|
|        |股份307.50万股股份,蒋伯余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0%的股权认购 |
|        |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张中协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0%的股权认购|
|        |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闻建东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0%的股权认购|
|        |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上述增资完成后,海鸥股份股本总额增 |
|        |加至5,669万股,常减厂成为海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
|        |(3)2006年12月2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
|        |6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常州减速机总厂有限公司资产 |
|        |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6〕第323号) |
|        |,常减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24,267.82万元,总负债为15,331.95|
|        |万元,净资产为8,935.87万元。                            |
|        |(4)2006年12月30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
|        |验资报告》(宁永会验字〔2006〕第0082号)对海鸥股份新增股|
|        |本予以审验。根据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2月30日,|
|        |海鸥股份已收到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张中协和闻建东5人 |
|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50万元整,各 |
|        |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常减厂的股权出资。                      |
|        |(5)2006年12月31日,海鸥股份办理了上述增资及股份转让事 |
|        |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颁发了《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1104760)。             |
|        |  10、2007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7年3月5日,奚国防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3万股股份转|
|        |让予刘立。                                              |
|        |(2)2007年11月15日,张健达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3万股股 |
|        |份转让予刘立。                                          |
|        |(3)2007年11月30日,苏和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15万股股份 |
|        |转让予刘立。                                            |
|        |  11、2008年度股份转让:                              |
|        |2008年12月1日,金敖大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25万股股份转让予|
|        |吴祝平。                                                |
|        |  12、2010年度股份转让:                              |
|        |(1)2010年2月10日,张丽琴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575万股股 |
|        |份转让予刘立。                                          |
|        |(2)2010年9月30日,吴剑武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3万股股份 |
|        |转让予杜国平。                                          |
|        |(3)2010年10月8日,蒋立民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3万股股份 |
|        |转让予杜国平。                                          |
|        |(4)2010年11月9日,蒋伯余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 |
|        |转让予张中协。                                          |
|        |  13、2011年度股份转让:                              |
|        |2011年3月16日,范进忠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3万股股份转让 |
|        |予陈剑                                                  |
|        |14、2012年8月第二次增资2012年8月,高晋创投、南部投资及赵|
|        |峥嵘等11名自然人以现金认购海鸥股份新发行的931万股股份, |
|        |海鸥股份的总股本增至6,6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6,600万元。具|
|        |体过程如下:                                            |
|        |(1)2012年7月30日,海鸥股份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鸥股份新增931万元注册资本的决议, |
|        |新增的注册资本由高晋创投、南部投资及赵峥嵘等11名自然人以|
|        |5.926元/股的价格认购。                                  |
|        |(2)2012年8月8日,高晋创投、南部投资与海鸥股份及金敖大 |
|        |、吴祝平等36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
|        |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        |(3)2012年8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
|        |会师报字〔2012〕第510377号),验证截至2012年8月10日,海 |
|        |鸥股份已收到高晋创投、南部投资及赵峥嵘等11名自然人缴纳的|
|        |出资款合计人民币5,517.106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931万元,|
|        |其余4,586.10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4)2012年9月17日,海鸥股份领取了常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03794)。           |
|        |15、2013年12月第三次增资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12月,台湾居民许智钧、杨智杰以现金认购海鸥股份新增|
|        |股份260万股,海鸥股份的总股本增至6,86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        |6,860万元,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过程如下: |
|        |(1)2013年12月13日,海鸥股份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
|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
|        |本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海鸥股份新增股份260万股,由台湾 |
|        |居民许智钧、杨智杰各认购130万股,认购完成后,海鸥股份总 |
|        |股本增加至6,86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6,860万元。          |
|        |(2)2013年12月16日,海鸥股份及全体股东与台湾居民许智钧 |
|        |、杨智杰签署《股权并购协议》,海鸥股份增资至人民币6,860 |
|        |万元,增资额为人民币260万元,新增股份由许智钧、杨智杰两 |
|        |位新增股东以人民币6.5元/股的价格共同认购,其中,许智钧认|
|        |购130万股,杨智杰认购130万股。                          |
|        |(3)2013年12月20日,常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股权并购 |
|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常商资批〔2013〕32号),同意台湾省居民许智钧、杨智杰|
|        |股权并购海鸥股份,海鸥股份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增加至6,860|
|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台湾省居民许智钧、杨智杰投入,增资完|
|        |成后,海鸥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4)2013年12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3〕98804 |
|        |号)。                                                  |
|        |(5)2013年12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
|        |信会师报字(2013)第510418号)对海鸥股份新增股本予以审验。|
|        |根据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2月26日,海鸥股份已收|
|        |到许智钧、杨智杰缴纳的本次出资款278万美元,按收到当日汇 |
|        |率折合人民币17,001,36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
|        |计人民币260万元,其余合计人民币14,401,368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
|        |(6)2013年12月31日,海鸥股份取得常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03794),公司类型变 |
|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
|        |公司原股本为68,600,000.00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
|        |017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
|        |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
|        |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870,000.00股|
|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76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货|
|        |币资金出资。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12,518,866.00元,实收|
|        |股本为112,518,866.00元。                                |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57,526,412.00元,实收股本 |
|        |为157,526,412.00元。                                    |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57,526,412.00元,实收股本|
|        |为157,526,412.00元。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
|        |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        |,销售自产产品;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技|
|        |术服务;从事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
|        |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服|
|        |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20,536,977.00元,实收股本|
|        |为220,536,977.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05-05|上市日期            |2017-05-1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287.0000 |每股发行价(元)      |8.76      |
├──────────┼─────┼──────────┼─────┤
|发行费用(万元)      |3337.79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20034.1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6696.3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2.6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2.6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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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TRUWATER COOLING TOWERS          |     孙公司     |    100.00|
├──────────────────┼────────┼─────┤
|TRU-V LOGISTIC SDN.BHD.             |     孙公司     |     51.00|
├──────────────────┼────────┼─────┤
|TRUWATER ASSETS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TRUWATER COOLING TOWERS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TRUWATER FILLEX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TRUWATER SINGAPORE PTE.LTD.         |     孙公司     |     70.00|
├──────────────────┼────────┼─────┤
|TRUWATER (THAILAND) CO.,LTD.        |     孙公司     |     49.00|
├──────────────────┼────────┼─────┤
|TS COMPOSITES SDN.BHD.              |     孙公司     |     80.00|
├──────────────────┼────────┼─────┤
|TS TRUTECH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华盟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47.40|
├──────────────────┼────────┼─────┤
|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6.33|
├──────────────────┼────────┼─────┤
|太丞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1.82|
├──────────────────┼────────┼─────┤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常州金鸥水处理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扬州欧讯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泰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美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韩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苏州布鲁埃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苏州绿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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