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269 海鸥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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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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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Jiangsu Seagull Cooling Tower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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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证券代码|603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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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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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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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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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金敖大 |总 经 理|吴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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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刘立 |独立董事|别锋锋,徐文学,沈世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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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19-68022018;86-519|传 真|86-519-68022028 |
| |-680221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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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seagull-c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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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liuli@seagull-ct.com;jiangyueheng@seagull-c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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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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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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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
| |试,销售自产产品;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从事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水质稳定|
| |剂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
| |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
| |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 |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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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各类冷却塔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安装业务,并依托自身产品和|
| |技术优势提供工业及民用冷却塔相关的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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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1997年6月冷却塔公司设立: |
| |公司前身为1997年6月20日设立的冷却塔公司。冷却塔公司是由 |
| |四达有限的出资人(徐祖根等8名自然人)以四达有限的净资产 |
| |、冷却塔厂的出资人(江仁锡等5名自然人)以冷却塔厂的净资 |
| |产、实业总公司代表镇政府以两宗土地的使用权共同投资组建设|
| |立。1997年6月20日,冷却塔公司在武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
| |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K1205862-7,注册资本 |
| |为3,619万元,法定代表人徐祖根。 |
| | 2、1997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1997年9月15日,实业总公司、冷却塔公司工会、江仁锡、徐其 |
| |华、许云南、张伟革、柏建新、徐祖根、吴祝平、宫浚泽、章宇|
| |虹、张春智、沈泉森、潘元平、徐惠敏等十五位发起人签订《发|
| |起人协议书》;1997年9月16日,冷却塔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 |
| |股东一致确认冷却塔公司截至1997年6月30日净资产审计值和评 |
| |估值为36,194,514.95元,并同意按原各自的投资比例以冷却塔 |
| |公司全部净资产折股投入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
| |1997年12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冷 |
| |却塔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
| |政复〔1997〕156号),同意冷却塔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并确 |
| |认股份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 |
| |1997年12月11日,江苏京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
| |京会字〔1997〕第431号),验证:截止1997年6月30日,海鸥股|
| |份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36,194,514.95元,其中,股本3,619万|
| |元,资本公积4,514.95元。 |
| |1997年12月1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
| |照》(注册号:3200001104165)。 |
| | 3、海鸥股份设立后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股份转让: |
| |(1)因张伟革与其配偶徐秀华正式离婚,1998年2月8日,张伟 |
| |革依据其与徐秀华签订的离婚协议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海鸥股份19|
| |9万股股份及通过公司工会代持的82.0725万股股份权益,共计28|
| |1.0725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秀华。 |
| |(2)1998年6月18日,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股份388.7万股 |
| |股份转让予海鸥股份工会,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人民币。 |
| |根据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以及当时的海鸥股份工会|
| |主席殷其佩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实际为徐|
| |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由海鸥股份工会代为持有该部|
| |分股份。海鸥股份工会内部股权管理时,徐祖根、宫浚泽、殷其|
| |佩、吴祝平名下各登记88.0783万股,剩余的36.3868万股计入四|
| |人共有权益。 |
| |2014年11月3日,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江 |
|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邹|
| |政发〔2014〕75号),确认: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股份388.|
| |7万股股份转让给海鸥股份工会,转让价格按评估值每股1元人民|
| |币。该388.7万股股份实际系徐祖根等4名自然人出资购买,由工|
| |会代持,实业总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388.7万元,该次股份 |
| |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 |纠纷。 |
| |2014年12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武进区人|
| |民政府关于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进|
| |行确认的请示》(武政发〔2014〕249号),确认:1998年6月,|
| |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股份388.7万股股份转让予海鸥股份工 |
| |会(实际系徐祖根等4名企业高管出资,由工会代持。工会代18 |
| |名自然人持有的股份变更为1,588.7万股),转让价格按评估值 |
| |每股1元人民币。海鸥股份及其前身冷却塔公司历史沿革清晰, |
| |所涉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股权退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
| |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5年1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 |
| |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
| |请示》(常政发〔2015〕7号),确认:1998年6月,实业总公司|
| |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388.7万股股份转让予海鸥股份工会,由海 |
| |鸥股份工会代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等4名自然人持 |
| |有,徐祖根等4名自然人支付了相关对价。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 |
| |公司金鸥公司历史沿革清晰,所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及集体股权|
| |转让相关事项履行了资产评估、有权部门批复、产权界定、对价|
| |支付、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亦不|
| |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真实合法有效。2015年3月3日,江苏省人|
| |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
| |2015〕13号),确认:1998年6月,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江苏海 |
| |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 |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
| |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
| |法规和政策规定。 |
| |(3)1998年6月18日,徐惠敏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海鸥股份21.7万|
| |股股份及公司工会代持的17.2755万股股份权益,合计38.9755万|
| |股股份转让予盖亚明。 |
| | 4、1998年7月1日至2002年8月5日期间股份转让: |
| |(1)1998年7月,根据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海鸥股份|
| |股东同意,公司工会下设职工持股会,由公司工会代持股份的股|
| |东成为职工持股会会员,职工持股会对外作为海鸥股份股东,持|
| |有原公司工会代持的海鸥股份1,588.70万股股份,对内登记管理|
| |职工持股会会员的相关权益,海鸥股份职工持股会的设立及持股|
| |情况详见本节“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情况”。 |
| |1999年4月7日,职工持股会取得常州市总工会核发的《企业职工|
| |持股会证书》(常工股字第2004号)。 |
| |(2)2000年2月24日,镇政府出具《关于更改股权的通知》,根|
| |据武进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原礼河镇实业总公司参股的海|
| |鸥股份438万股股权,由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管理并行使 |
| |股东权利。 |
| |(2)2001年1月1日,潘元平将其直接持有的海鸥股份25.3万股 |
| |股份及通过职工持股会持有的20万股股份权益转让予吴小忠。 |
| |(3)2002年4月20日,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出具《关于解散江苏|
| |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武工字〔2002〕|
| |18号),同意职工持股会解散。 |
| |2002年4月20日,职工持股会解散,其所持有的海鸥股份1,588.7|
| |0万股股份转由剩余的职工持股会会员直接持有,同时根据徐祖 |
| |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出具的《确认函》,原由明石育惠|
| |、雨宫康弘、杨永平代持有的四人共有权益转由殷其佩、徐沁、|
| |尤品玉、石宏藏代持。 |
| |(4)2002年4月26日,钟灵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万股股份转 |
| |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
| |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5)2002年8月5日,海鸥股份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修改了公司 |
| |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章程备案手续。 |
| | 5、2003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3年3月3日,潘全方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5万股股份转|
| |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该0.5万股股份计入四 |
| |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2)2003年3月11日,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将其所持海鸥|
| |股份438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 |
| |根据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出具的《确认函》,本次|
| |股份转让的实际受让人为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
| |,受让的438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2014年11月3日,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江 |
|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邹|
| |政发〔2014〕75号),确认:2003年3月,根据关于深化企业改 |
| |制的有关要求,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将所持海鸥股份其余|
| |438万股股份转让给徐祖根等4名自然人,同意转让价格按经审计|
| |的每股净资产打78折折合每股0.8元人民币;至此,海鸥股份集 |
| |体股权全部退出,常州市武进邹区实业总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
| |款350.4万元,该次股份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 |
| |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4年12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武进区人|
| |民政府关于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进|
| |行确认的请示》(武政发〔2014〕249号),确认:2003年3月,|
| |根据市、区关于深化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常州市武进邹|
| |区实业总公司将所持海鸥股份其余438万股股份转让给徐祖根等4|
| |名企业高管,转让价格按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打78折折合每股0.|
| |8元人民币。海鸥股份及其前身冷却塔公司历史沿革清晰,所涉 |
| |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股权退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集体|
| |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5年1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 |
| |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
| |请示》(常政发〔2015〕7号),确认:2003年3月,常州市武进|
| |邹区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38万股股份转让给徐祖根 |
| |、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等4名自然人,受让方支付了相关对 |
| |价,至此实业总公司完全退出海鸥股份。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公|
| |司金鸥公司历史沿革清晰,所涉及的集体企业改制及集体股权转|
| |让相关事项履行了资产评估、有权部门批复、产权界定、对价支|
| |付、变更登记等必要程序,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亦不存|
| |在纠纷和潜在纠纷,真实合法有效。 |
| |2015年3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 |确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
| |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5〕13号),确认:2003年3月,实 |
| |业总公司将其持有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自|
| |然人,至此集体股权完全退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江|
| |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
| |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 |(3)2003年5月8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将 |
| |四人共有权益中的海鸥股份300万股股份转让予杨华。 |
| |(4)2003年8月28日,李小舰高志兴、卞岩松、甄茂良分别将其|
| |持有的海鸥股份0.2万股股份、0.2万股股份、1.2万股股份、0.2|
| |万股股份共计1.8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 |
| |祝平,该1.8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5)2003年,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四人共有权 |
| |益对应的海鸥股份10万股股份转让予刘小平。 |
| |(6)2003年,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四人共有权 |
| |益对应的海鸥股份2万股股份转让予刘志正。 |
| |(7)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 |
| |将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中的513.90万股股份分别明|
| |确至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名下各128.475万股。 |
| |(8)2003年9月,章宇虹将代其母亲殷其佩持有的海鸥股份144.|
| |80万股股份转让予殷其佩,双方解除代持关系。 |
| | 6、2004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4年,为鼓励主要技术、销售及管理人员为海鸥股份长 |
| |期服务,作出更大贡献,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将各自持有的|
| |海鸥股份123万股股份转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 |
| |人持有的四人共有权益,同时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
| |将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461万股股份无偿转让予海鸥股 |
| |份24名主要技术、销售及管理人员。 |
| |该24名主要技术、销售及管理人员在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
| |31日的期间,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 |
| |海鸥股份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较大(2)严重失职,营 |
| |私舞弊,给海鸥股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3)被劳动教养或追究 |
| |刑事责任(4)提前违约离职,则该等无偿转让的股份自动无偿 |
| |转回。 |
| |(2)2004年2月1日,冯建敏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万股股份转让|
| |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
| |海鸥股份股份。 |
| |(3)2004年3月9日,张志坚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5万股股份转|
| |让予张春智。 |
| |(4)2004年7月9日,吴小忠、吴秋成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5.3 |
| |万股股份、0.2万股股份转让予张舸。根据吴祝平、张舸出具的 |
| |《确认函》,该等股份系张舸代吴祝平持有,该等股份实际由吴|
| |祝平所有。 |
| |(5)2004年10月17日,徐秀华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73万股股份|
| |转让予钟凤杰。根据钟凤杰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份转让的|
| |受让方实际为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由钟凤杰|
| |代该四人持有该等股份,该273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 |
| |的海鸥股份股份。 |
| |(6)2004年11月7日、12月17日,许云南、柏建新分别将其持有|
| |的海鸥股份273万股股份、136.3万股股份转让予黄铭。根据黄铭|
| |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实际为徐祖根、宫浚|
| |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由黄铭代该四人持有该等股份,该40|
| |9.3万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7)2004年11月25日,储斌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5万股股份转|
| |让予殷其佩。 |
| |(8)2004年12月20日,高云霞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万股股份以|
| |转让予殷其佩。 |
| |(9)2004年12月25日,徐明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7万股股份转让|
| |予张春智。 |
| |(10)2004年12月31日,沈泉森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45.30万股 |
| |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四人,该45.30万 |
| |股股份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11)2004年12月31日,因储斌、王志广触及了2004年无偿受让|
| |股份时规定的“(4)提前违约离职”的情形,其于2004年分别 |
| |无偿受让的海鸥股份30万股股份、20万股股份全部无偿退回给徐|
| |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
| |鸥股份股份。 |
| |7、2005年度股份转让(1)2005年3月1日,徐其华将其持有的海|
| |鸥股份273万股股份转让予杨华。 |
| |(2)2005年3月,因周国平、陈文伟、张振强、徐明触及了2004|
| |年无偿受让股份时规定的“(4)提前违约离职”的情形,其于2|
| |004年分别无偿受让的海鸥股份20万股股份、20万股股份、20万 |
| |股股份、20万股股份全部无偿退回给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
| |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3)2005年3月6日,海鸥股份就上述股份转让及退回事项修改 |
| |了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章程备案手续。 |
| |(4)2005年9月,姜驰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5万股股份转让予 |
| |刘立。 |
| |(5)2005年10月11日,吴小刚、蒋亚娣分别将其持有的海鸥股 |
| |份0.2万股股份、0.2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
| |吴祝平,该0.4万股股份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 |
| |份。 |
| |(6)2005年,因全伟平触及了2004年无偿受让股份时规定的“ |
| |(4)提前违约离职”的情形,其于2004年无偿受让的海鸥股份2|
| |0万股股份全部无偿退回给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 |
| |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同时全伟平将其持有|
| |的海鸥股份2.7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 |
| |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7)2005年,杨国冠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万股股份转让予徐|
| |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并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
| |鸥股份股份。 |
| | 8、2006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6年5月,为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徐祖根、宫|
| |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同意按照公司全体股东截至2005年12月31|
| |日的实际直接持股数每10股获得1.5股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 |
| |,自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股份中向公司全体股东无偿转让合计35|
| |7.3152万股股份。 |
| |(2)2006年8月,因张春智去世,经其配偶王东太及其女儿张晓|
| |沂的申请,张春智持有的海鸥股份75.9万股股份转让给王东太。|
| |(3)2006年10月,盖亚明等17名股东因从海鸥股份离职而将其 |
| |持有的海鸥股份共计88.665万股股份转让予徐祖根、宫浚泽、殷|
| |其佩、吴祝平,计入四人共有权益对应的海鸥股份股份。 |
| |(4)2006年12月14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其 |
| |共同持有的四人共有权益中的海鸥股份202.955万股股份转让予 |
| |刘立等18名股东; |
| |同时,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将剩余的四人共有权益|
| |对应的海鸥股份765.2948万股股份平均分配至徐祖根、宫浚泽、|
| |殷其佩、吴祝平名下,四人各分得191.3237万股。截至2006年12|
| |月14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吴祝平不再共同持有四人共|
| |有权益。 |
| |(5)2006年12月14日,徐祖根、宫浚泽、殷其佩共同将其持有 |
| |的海鸥股份全部股份分别转让予金敖大750万股股份、吴祝平412|
| |.135万股股份、杨华222.96万股股份。同日,吴祝平与张舸解除|
| |代持关系,张舸代吴祝平持有的52.325万股股份全部转为由吴祝|
| |平直接持有。 |
| | 9、2006年12月第一次增资: |
| |2006年12月,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张中协、闻建东以其所|
| |持常减厂100%股权认购海鸥股份新发行的股份,海鸥股份股本增|
| |至5,669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669万元,常减厂成为海鸥股份的|
| |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 |(1)2006年12月15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6 |
| |年10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常州减速机总厂有限公司截止20|
| |06年10月31日净资产审计报告》(宁永会审字〔2006〕第0447号|
| |),常减厂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0,250,757.98元,负债总额为|
| |153,319,504.10元,净资产总额为36,931,253.88元。 |
| |(2)2006年12月20日,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张中协、闻 |
| |建东与海鸥股份签订《增资协议书》,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
| |、张中协、闻建东以其所持常减厂100%股权认购海鸥股份2,050 |
| |万股。其中,金敖大以其持有的常减厂55%的股权认购海鸥股份1|
| |,127.50万股股份,于志华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5%的股权认购海鸥|
| |股份307.50万股股份,蒋伯余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0%的股权认购 |
| |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张中协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0%的股权认购|
| |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闻建东以其持有的常减厂10%的股权认购|
| |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上述增资完成后,海鸥股份股本总额增 |
| |加至5,669万股,常减厂成为海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
| |(3)2006年12月2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
| |6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常州减速机总厂有限公司资产 |
| |重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6〕第323号) |
| |,常减厂经评估的总资产为24,267.82万元,总负债为15,331.95|
| |万元,净资产为8,935.87万元。 |
| |(4)2006年12月30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
| |验资报告》(宁永会验字〔2006〕第0082号)对海鸥股份新增股|
| |本予以审验。根据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2月30日,|
| |海鸥股份已收到金敖大、于志华、蒋伯余、张中协和闻建东5人 |
|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50万元整,各 |
| |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常减厂的股权出资。 |
| |(5)2006年12月31日,海鸥股份办理了上述增资及股份转让事 |
| |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颁发了《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1104760)。 |
| | 10、2007年度股份转让: |
| |(1)2007年3月5日,奚国防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3万股股份转|
| |让予刘立。 |
| |(2)2007年11月15日,张健达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3万股股 |
| |份转让予刘立。 |
| |(3)2007年11月30日,苏和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15万股股份 |
| |转让予刘立。 |
| | 11、2008年度股份转让: |
| |2008年12月1日,金敖大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125万股股份转让予|
| |吴祝平。 |
| | 12、2010年度股份转让: |
| |(1)2010年2月10日,张丽琴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575万股股 |
| |份转让予刘立。 |
| |(2)2010年9月30日,吴剑武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3万股股份 |
| |转让予杜国平。 |
| |(3)2010年10月8日,蒋立民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3万股股份 |
| |转让予杜国平。 |
| |(4)2010年11月9日,蒋伯余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205万股股份 |
| |转让予张中协。 |
| | 13、2011年度股份转让: |
| |2011年3月16日,范进忠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0.23万股股份转让 |
| |予陈剑 |
| |14、2012年8月第二次增资2012年8月,高晋创投、南部投资及赵|
| |峥嵘等11名自然人以现金认购海鸥股份新发行的931万股股份, |
| |海鸥股份的总股本增至6,6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6,600万元。具|
| |体过程如下: |
| |(1)2012年7月30日,海鸥股份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鸥股份新增931万元注册资本的决议, |
| |新增的注册资本由高晋创投、南部投资及赵峥嵘等11名自然人以|
| |5.926元/股的价格认购。 |
| |(2)2012年8月8日,高晋创投、南部投资与海鸥股份及金敖大 |
| |、吴祝平等36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
| |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 |(3)2012年8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
| |会师报字〔2012〕第510377号),验证截至2012年8月10日,海 |
| |鸥股份已收到高晋创投、南部投资及赵峥嵘等11名自然人缴纳的|
| |出资款合计人民币5,517.106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931万元,|
| |其余4,586.10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4)2012年9月17日,海鸥股份领取了常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03794)。 |
| |15、2013年12月第三次增资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12月,台湾居民许智钧、杨智杰以现金认购海鸥股份新增|
| |股份260万股,海鸥股份的总股本增至6,86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 |6,860万元,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过程如下: |
| |(1)2013年12月13日,海鸥股份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
|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
| |本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海鸥股份新增股份260万股,由台湾 |
| |居民许智钧、杨智杰各认购130万股,认购完成后,海鸥股份总 |
| |股本增加至6,86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6,860万元。 |
| |(2)2013年12月16日,海鸥股份及全体股东与台湾居民许智钧 |
| |、杨智杰签署《股权并购协议》,海鸥股份增资至人民币6,860 |
| |万元,增资额为人民币260万元,新增股份由许智钧、杨智杰两 |
| |位新增股东以人民币6.5元/股的价格共同认购,其中,许智钧认|
| |购130万股,杨智杰认购130万股。 |
| |(3)2013年12月20日,常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股权并购 |
|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常商资批〔2013〕32号),同意台湾省居民许智钧、杨智杰|
| |股权并购海鸥股份,海鸥股份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增加至6,860|
|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台湾省居民许智钧、杨智杰投入,增资完|
| |成后,海鸥股份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4)2013年12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3〕98804 |
| |号)。 |
| |(5)2013年12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
| |信会师报字(2013)第510418号)对海鸥股份新增股本予以审验。|
| |根据该《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2月26日,海鸥股份已收|
| |到许智钧、杨智杰缴纳的本次出资款278万美元,按收到当日汇 |
| |率折合人民币17,001,36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
| |计人民币260万元,其余合计人民币14,401,368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
| |(6)2013年12月31日,海鸥股份取得常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03794),公司类型变 |
|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
| |公司原股本为68,600,000.00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
| |017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
| |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
| |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870,000.00股|
|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76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货|
| |币资金出资。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12,518,866.00元,实收|
| |股本为112,518,866.00元。 |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57,526,412.00元,实收股本 |
| |为157,526,412.00元。 |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57,526,412.00元,实收股本|
| |为157,526,412.00元。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
| |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 |,销售自产产品;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的研发、技术咨询、技|
| |术服务;从事工业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水质稳定剂|
| |的国内采购、批发和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组装、加工、技术服|
| |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20,536,977.00元,实收股本|
| |为220,536,977.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05-05|上市日期 |2017-05-1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287.0000 |每股发行价(元) |8.76 |
├──────────┼─────┼──────────┼─────┤
|发行费用(万元) |3337.79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20034.1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6696.3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2.6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2.6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PT TRUWATER COOLING TOWERS | 孙公司 | 100.00|
├──────────────────┼────────┼─────┤
|TRU-V LOGISTIC SDN.BHD. | 孙公司 | 51.00|
├──────────────────┼────────┼─────┤
|TRUWATER ASSETS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TRUWATER COOLING TOWERS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TRUWATER FILLEX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TRUWATER SINGAPORE PTE.LTD. | 孙公司 | 70.00|
├──────────────────┼────────┼─────┤
|TRUWATER (THAILAND) CO.,LTD. | 孙公司 | 49.00|
├──────────────────┼────────┼─────┤
|TS COMPOSITES SDN.BHD. | 孙公司 | 80.00|
├──────────────────┼────────┼─────┤
|TS TRUTECH SDN.BHD. | 孙公司 | 100.00|
├──────────────────┼────────┼─────┤
|华盟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47.40|
├──────────────────┼────────┼─────┤
|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6.33|
├──────────────────┼────────┼─────┤
|太丞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1.82|
├──────────────────┼────────┼─────┤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常州金鸥水处理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扬州欧讯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泰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美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鸥冷却技术(韩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苏州布鲁埃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苏州绿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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