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0733 西菱动力 更新日期:2025-05-21◇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 &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
| |ompany |
├────┼───────────┬────┬───────────┤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证券代码|300733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18-01-16 |
├────┼───────────┼────┼───────────┤
|法人代表|魏晓林 |总 经 理|魏晓林 |
├────┼───────────┼────┼───────────┤
|公司董秘|杨浩 |独立董事|赵勇,吴传华,贺立龙 |
├────┼───────────┼────┼───────────┤
|联系电话|86-28-87078355 |传 真|86-28-87072857 |
├────┼───────────┴────┴───────────┤
|公司网址|www.xlqp.com |
├────┼────────────────────────────┤
|电子信箱|yanghao@xlqp.com;hexinzhu@xlqp.com |
├────┼────────────────────────────┤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
├────┼────────────────────────────┤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
├────┼────────────────────────────┤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涡|
| |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
| |货物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航空器零件、部件、地面设备|
| |、航海装备零部件、橡胶塑料制品、其他机械零部件及模具的研|
| |发、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的设|
| |计、制造、销售;技术及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军品航空零部件加|
| |工。 |
├────┼────────────────────────────┤
|历史沿革| (一)西菱有限。 |
| |西菱有限成立于1999年9月30日,由魏晓林、喻英莲出资设立, |
|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1999年9月9日,魏晓林、喻英莲签|
| |署了《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1999年|
| |9月29日,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 |
| |正大验[99]五字第719号),截至1999年9月29日,西菱有限收到|
| |其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万元,实物资产4|
| |5万元。2013年12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 |具《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资产价值复核报告书|
| |》(编号:国融兴华评核字(2013)第1-002号),确认本次以 |
| |实物出资的资产的复核价值为48.36万元,复核结果与原出资资 |
| |产的价值相当。1999年9月3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 |
| |注册号为成工商法字510100200546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西菱有限注册成立。 |
| |西菱有限成立时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系魏晓林、喻英莲夫妇购买|
| |,发票开具日为1999年8月26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在未投入|
| |西菱有限前所有权归魏晓林、喻英莲夫妇所有。根据发行人出具|
| |说明,西菱有限设立时,其主要生产产品为机油尺及涨紧器。设|
| |立时出资的实物资产系生产原料及机床设备材料,系生产经营所|
| |必需品。其中,钢材为生产原料,立铣、铣床、车床为生产设备|
| |。 |
| |2013年12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 |
| |兴华评核字(2013)第1-002号《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 |
| |公司出资资产复核意见》,对西菱有限设立时用以出资的非货币|
| |资产价值进行了复核,复核价值为48.36万元,高于原出资价值 |
| |。西菱有限设立时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
| | 1、西菱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03年10月9日,西菱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 |
| |将西菱有限的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200万元,增加的1,150万元由|
| |未分配利润转增;本次增资完成后,魏晓林的出资为720万元, |
| |占注册资本的60%;喻英莲的出资为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 |
| |2003年12月1日,四川中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 |编号:川中宇验字(2003)第12-41号)。该验资报告记载,截 |
| |至2003年10月31日,西菱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
| |民币1,150万元,全部为西菱有限的未分配利润。 |
|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注册|
| |资本。本次增资为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出资,按|
| |照每投入一元货币增加一元注册资本定价,不涉及定价依据。股|
| |东出资的来源系西菱有限的未分配利润。 |
| |魏晓林及喻英莲已经依法缴纳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个人所|
| |得税。 |
| | 2、西菱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11年4月29日,蜀祥投资、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签订《 |
| |四川蜀祥投资有限公司对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之投|
| |资协议书》,约定蜀祥投资出资5,0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133.33 |
|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0%,新 |
| |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
| |限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5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 |
| |分所(当时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
| |”)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为XYZH/2010CDA6046-1)。根据|
| |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5月12日,西菱有限已收到蜀祥投资缴 |
| |纳的5,000万元投资款,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万元,新增 |
| |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成都西菱|
| |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5月16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西菱有限的注 |
| |册资本增至1,333.33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133.33万元由新股东|
| |蜀祥投资以货币认缴。 |
| |蜀祥投资对西菱有限增资的原因为看好西菱有限的发展前景,西|
| |菱有限同意蜀祥投资入股的原因为拟改造凸轮轴生产线、连杆生|
| |产线、皮带轮生产线。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为按照西菱有限2010|
|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1,870万元为基准,以26.7倍市盈率计算。 |
| | 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来为自有资金。 |
| | 3、西菱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11年11月8日,国信弘盛与西菱有限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 |
| |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国信弘盛出资1,80|
| |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45.9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
| |成后注册资本的3%,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
| |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11月14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西菱有限的|
| |注册资本增至1,532.2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198.87万元由尚鼎 |
| |源、成都金昆、国信弘盛、成都锐达4家法人以及涂鹏等41名自 |
| |然人股东以货币认缴。 |
| |2011年11月16日,尚鼎源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
| |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
| |》,约定尚鼎源出资2,7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68.95万元新增注册|
| |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4.5%,新增出资的认购|
| |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
| |2011年11月16日,成都金昆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
| |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
| |同》,约定成都金昆出资1,8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45.97万元新增|
| |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3%,新增出资的认|
| |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
| |积。 |
| |2011年11月26日,成都锐达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
| |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
| |同》,约定成都锐达出资1,0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25.54万元新增|
| |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67%,新增出资 |
| |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
| |本公积。 |
| |2011年11月26日,王子亮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
| |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
| |》,约定王子亮出资8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2.043万元新增注册资 |
| |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0.13%,新增出资的认购 |
| |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
| |2011年11月26日,涂鹏、陈文华、龙汉平等40名自然人与西菱有|
| |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
| |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涂鹏、陈文华、龙汉平等|
| |40人出资407万元认购西菱有限10.3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占|
| |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0.68%,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 |
| |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12月1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
| |分所(当时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
| |”)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 |
| |XYZH/2010CDA6046-2)。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3|
| |日,西菱有限已经收到上述新增股东缴纳的7,787.00万投资款,|
| |折算新增注册资本198.87万元,西菱有限的注册资本和累计实收|
| |资本为人民币1,532.20万元。 |
| |公司进行本次增资的原因为拟改造凸轮轴生产线、连杆生产线、|
| |皮带轮生产线及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增资的股东|
| |对西菱有限增资的原因为看好西菱有限的发展前景。本次增资定|
| |价依据系按照西菱有限2010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1,870.00万元为|
| |基准协商确定,对应32.09倍市盈率。成都锐达投资资金来源系 |
| |通过其向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借款,成都锐达以该笔借款投|
| |资西菱有限系自主决策,不违反成都锐达与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
| |公司的约定,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委托成都锐达代持|
| |公司股份的情况。其他股东投资资金来源来为自有资金。 |
| | 4、西菱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3月6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股东田岗|
| |将其持有的西菱有限的0.077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005%) |
| |转让给自然人股东魏永春。 |
| |2012年3月13日,田岗和魏永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 |
| |权转让协议书》,将田岗所持有的西菱有限0.005%的股权以30,00|
| |0元的价格转让给魏永春。 |
| |2012年4月2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登记。 |
| |田岗原为公司员工,因离职拟创业的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
| |魏永春受让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
| |依据系以田岗对公司的增资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魏|
| |永春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本次股权转让田岗系按照实际投入金额平价转让,未产生个人所|
| |得税纳税义务。 |
| | (二)西菱动力。 |
| |2012年7月25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议由西菱有限的 |
|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西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11月27日,发起人全体股东签署《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并于同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
| |次股东大会,决议将西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
| |照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84,797,345.40元以1:0.42|
| |13的折股比例将西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
| |资本为1.20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 |》(编号: |
| |XYZH/2012CDA4097-1号),截至2013年11月27日,发行人已收到|
| |全体发起人实际缴纳的284,797,345.40元,其中120,000,000.00|
| |元计入实收资本,超过部分164,797,345.40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3年12月26日,发行人依法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
| |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5101000000887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发行人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所有自然人股东应|
|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已经实际缴纳。 |
| | 1、西菱动力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月,成都锐达和自然人王乐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约定成都锐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 |股本的1.667%)转让给王乐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40.00万元|
| |(每股价格6.20元)。2015年2月3日,发行人向王乐亮出具股份|
| |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都锐达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王乐亮持有发行人2,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67|
| |%)。 |
| |成都锐达因需向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故转让其持|
| |有的公司的股份,借款期限为2011年12月7日至2014年12月6日。|
| |王乐亮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
| |价依据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基准协商确|
| |定,对应17.64倍市盈率。王乐亮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本次转让系发行人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
| |缴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
| | 2、西菱动力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月,成都金昆与其实际控制人王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 |
| |议》,约定成都金昆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600,313股股份(占发 |
| |行人总股本的3.000%)转让给王锡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00.|
| |00万元(每股价格为5.28元)。2015年2月6日,发行人向王锡华|
| |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都金昆不再持有发行|
| |人的股份,王锡华持有发行人3,600,31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
| |本的3.000%)。 |
| |成都金昆因拟注销需向其实际控制人王锡华转让其持有公司的股|
| |份。王锡华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
| |让定价依据系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基准,对|
| |应15.01倍市盈率。王锡华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成都金昆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 3、西菱动力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月,自然人张宝财和自然人马思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书》,约定张宝财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9,97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股本的0.017%)转让给马思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20万元( |
| |每股价格为5.61元)。2015年1月30日,发行人向马思齐出具股 |
| |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张宝财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马思齐持有发行人19,97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17%)|
| |。 |
| |张宝财原为公司员工,因退休后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马思|
| |齐为公司员工,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
| |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基|
| |准协商确定,对应15.95倍市盈率。马思齐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 |
| |考虑到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张宝财已经就未分配利润|
| |及盈余公积部分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缴纳,本次股权转让没|
| |有产生增值。张宝财本次股权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 4、西菱动力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3月,自然人魏晓林和自然人王晓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约定魏晓林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 |
| |总股本的1.667%)转让给王晓东,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83.50万|
| |元(每股价格为5.42元)。2015年4月24日,发行人向王晓东出 |
| |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魏晓林持有发行人54,389|
| |,245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5.324%),王晓东持有发行人2|
| |,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67%)。 |
| |魏晓林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拟通过出售股份所得的现金支付其|
| |在公司2003年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应当缴|
| |纳的个人所得税。王晓东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其看好公司发展前|
| |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
| |8.24万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对应15.41倍市盈率。王晓东的出资 |
| |来源系自有资金。 |
| | 魏晓林已经依法缴纳上述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
| | 5、西菱动力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4月,尚鼎源、浚信工业、昆山睿德信、发行人签署《股 |
| |份转让协议》,约定尚鼎源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225,852股股份 |
| |(占总股本的2.688%)转让给浚信工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
| |0.00万元,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174,22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
| |12%)转让给昆山睿德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48.00万元,每 |
| |股价格均为6.20元。 |
| |2015年4月27日,发行人向浚信工业出具股份证明书;2015年4月|
| |28日,发行人向昆山睿德信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 |后,尚鼎源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浚信工业持有发行人3,225,85|
| |2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688%)、昆山睿德信持有发行人2|
| |,174,226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812%)。 |
| |尚鼎源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资金紧张,拟通过出售持有公司股|
| |份补充运营资金。 |
| |睿德信、浚信工业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
| |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
| |基准协商确定,对应17.64倍市盈率。浚信工业及昆山睿德信的 |
| |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尚鼎源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
| |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 |。 |
| | 6、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7月28日,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 |
| |为川衡立泰资评字[201507]第025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股东拟转让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 |
| |法评估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73,907.87万元,该报告已经四川发 |
| |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备案编号:川发展备2015-5号)。蜀祥投资将所持公司10,4|
| |42,240股股份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 |2015年10月15日,蜀祥投资和万丰锦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
| |权类)》,约定蜀祥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0,442,240股股份(|
| |占总股本的8.70%)转让给万丰锦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00.0|
| |0万元(每股价格为6.51元)。2015年10月16日,发行人向万丰 |
| |锦源出具股份证明书。 |
| |2015年10月19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产权交易鉴证书|
| |》(西南联交鉴[2015]第290号),对本次产权转让的程序合法 |
| |性进行了鉴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蜀祥投资不再持有发行人|
| |的股份,万丰锦源持有发行人10,442,24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 |本的8.70%)。 |
| |蜀祥投资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因蜀祥投资系由于内部管理层变|
| |化,重点投资行业变更,拟出售公司股份以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
| |。万丰锦源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
| |让定价依据为以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
| |为川衡立泰资评字[201507]第025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股东拟转让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确定挂牌价格,公开挂牌确定。万|
| |丰锦源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本次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的法定程序|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
| |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
| |法律法规的规定。 |
| |蜀祥投资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 7、西菱动力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1月,自然人朱昌权和自然人周荃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约定朱昌权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9,971股股份转让给周荃,转|
| |让价格为人民币12.58万元(每股价格为6.30元)。2015年12月1|
| |5日,发行人向周荃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朱 |
| |昌权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周荃持有发行人19,971股股份(占|
| |发行人总股本的0.017%)。 |
| |朱昌权原为公司员工,因离职后个人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
| |周荃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
| |依据系参考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协商确定。周荃的出资|
| |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
| |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8、西菱动力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1月,自然人罗朝金和自然人刘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 |》,约定罗朝金将其持有的发行人6,000股股份转让给刘梅,转 |
| |让价格为人民币3.78万元(每股价格为6.30元)。2016年1月8日|
| |,发行人向刘梅出具股份证明书,向罗朝金换发了股份证明书。|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罗朝金持有发行人10,995股股份(占发行|
| |人总股本的0.009%),刘梅持有发行人6,000股股份(占发行人 |
| |总股本的0.005%)。 |
| |罗朝金为公司员工,转让公司股份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刘梅为|
| |公司员工(现已退休),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协|
| |商确定。刘梅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
| |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9、西菱动力第九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1月,万丰锦源和自然人庄广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约定万丰锦源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4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 |股本的1.700%)转让给庄广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66.80万元|
| |(每股价格为6.70元)。2016年1月28日,发行人向庄广生出具 |
| |股份证明书,向万丰锦源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 |后,万丰锦源持有发行人8,402,24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
| |.002%),庄广生持有发行人2,04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 |的1.700%)。 |
| |万丰锦源转让公司股份原因为资金紧张,拟通过出售持有公司股|
| |份补充营运资金庄广生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万丰锦源初始受让发行人股权的成|
| |本价协商确定。庄广生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万丰锦源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 10、西菱动力第十及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3月,自然人庄广生和王乐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 |约定庄广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750,000股股份转让给王乐亮,转 |
| |让价格为人民币517.50万元(每股价格为6.9元)。2016年5月3 |
| |日,发行人向王乐亮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 |庄广生持有发行人1,29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75% |
| |),王乐亮持有发行人2,75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2|
| |92%)。 |
| |2016年3月,自然人庄广生和王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 |约定庄广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0,000股股份转让给王锡华,转 |
| |让价格为人民币172.50万元(每股价格为6.90元)。2016年5月4|
| |日,发行人向庄广生、王锡华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
| |完成后,庄广生持有发行人1,04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
| |的0.867%),王锡华持有发行人3,850,31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 |股本的3.209%)。 |
| |王乐亮、王锡华增持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向庄广|
| |生求购,庄广生同意转让的原因为其个人资金需求。本次股权转|
| |让定价依据系以庄广生初始受让发行人股权的成本价协商确定。|
| |王乐亮、王锡华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
| |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11、西菱动力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2月13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 |公司出具编号为大学评估[2015]GD0045号《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
| |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股权 |
| |项目涉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 |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 |
| |估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80,014.00万元,该报告已经深圳市投资 |
| |控股有限公司备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
| |号:深投控许备[2016]001号)。国信弘盛将所持公司3,600,313|
| |股股份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 |2016年4月15日,国信弘盛和郭进勇签署《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 |
| |同》,约定国信弘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600,313股股份(占总 |
| |股本的3.0003%)转让给郭进勇,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26万元(|
| |每股价格为8.1271元)。2016年5月4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
| |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GZ20160504001),对本次产权转让 |
| |的程序合法性进行了鉴证。 |
| |2016年5月5日,发行人向郭进勇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
| |完成后,国信弘盛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郭进勇持有发行人3,|
| |600,31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0003%)。 |
| |国信弘盛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国信弘盛资金紧张。郭进勇受让|
| |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
| |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
| |为大学评估[2015]GD0045号《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
| |有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股权项目涉及的成都|
| |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书》中|
| |的评估值确定挂牌价格,公开挂牌确定。 |
| | 郭进勇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国信弘盛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本次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的法定程序|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
| |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
| |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12、西菱动力利润分配。 |
| |西菱动力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对|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 |为3,000万元(含税)。上述分红金额来自于发行人税后利润, |
| |因此分红过程中相关法人股东无需再重复交纳企业所得税。分红|
| |过程中公司已依法对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代扣代缴。|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
| |准,本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 |
| |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0元/股,股票发行募|
|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 |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
| |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新|
| |增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32,366,664.2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 |
| |月10日汇入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 |
| |资报告。 |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审核通过、中国证券|
|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号)核准。 |
| |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11,399,371.00股,每 |
| |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99,37|
| |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71,399,371.|
| |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汇入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
| |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 |出具XYZH/2021CDAA90185号验资报告。 |
| |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 |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156人,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3,6|
| |48股,行权价格调整为8.55元/股。截至2021年12月14日止,本 |
| |公司已收到15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6|
| |,187,190.40元,其中人民币723,648.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 |
| |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90372号验资报告|
| |。 |
| |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 |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152人,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8|
| |96股,行权价格调整为8.55元/股。截至2023年1月6日止,本公 |
| |司已收到15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7,3|
| |94,860.80元,其中人民币864,896.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
| |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归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90,17|
| |4,615股。上述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验,并出具XYZH/2023CDAA9B0001号验资报告。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05,676,280股 |
| |,注册资本为305,676,280.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8-01-04|上市日期 |2018-01-1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2.90 |
├──────────┼─────┼──────────┼─────┤
|发行费用(万元) |4363.3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160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7236.67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5.48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8.5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0.00|
├──────────────────┼────────┼─────┤
|成都西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5.00|
├──────────────────┼────────┼─────┤
|成都西菱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西菱鸿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0.00|
├──────────────────┼────────┼─────┤
|成都鑫三合机电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8.50|
├──────────────────┼────────┼─────┤
|成都鑫三合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 孙公司 | 68.50|
|司 | | |
├──────────────────┼────────┼─────┤
|芜湖西菱电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83.00|
├──────────────────┼────────┼─────┤
|芜湖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0.00|
├──────────────────┼────────┼─────┤
|四川嘉益嘉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