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 ◇300646 侨源气体 更新日期:2021-12-21◇
★本栏包括【1.融资融券】【2.公司大事】
【1.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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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大事】
【2021-10-12】
侨源气体:实控人频繁涉案被质疑 内控不规范成最大风险
【出处】证券市场周刊【作者】本刊研究员
据深交所官网披露,8月25日,在创业板申请首发的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侨源气体”)通过会议审核。
侨源气体是一家专注于高纯度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气体供应商。公司已建立品类齐全、品质优异、布局合理、响应及时和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公司产品覆盖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氢气、各类电子气和混合气等多种气体,客户范围覆盖冶金、化工、军工、医疗、食品等传统行业以及新能源、半导体、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2017-2020年,侨源气体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7.34亿元、7.79亿元和7.33亿元,2018-2020年,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38.82%、6.23%和-5.92%;同期,侨源气体实现净利润1.18亿元、2.28亿元、2.62亿元和2.34亿元,2018-2020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93.03%、14.73%和-10.68%。2018-2020年,侨源气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均大幅下滑,尤其是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均已由正转负。
大概也正源于此,创业板上市委在审核会议上提出,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核心技术、产能利用率、运输半径、客户类型、销售区域市场空间、新项目开发计划等因素,说明发行人业务的成长性。请保荐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具备高成长性”的判断依据。
不过,从招股说明书及历次问询回复所披露的信息来看,相对于经营业绩增速持续下滑,侨源气体的内控问题更值得市场审慎对待。
侨源气体曾于2017年3月通过证监会审核并取得发行批文,2017年4月发行人向证监会申请暂停发行,2018年5月申请撤回首发申报材料,终止发行上市。
对于暂停发行的原因,侨源气体表示,主要是因为媒体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乔志涌作为黄学平受贿罪案件证人这一事项提出质疑,根据证监会要求,2017年4月15日,公司暂缓后续发行工作。之后,随着钢铁行业经济效益稳步回升,对气体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预计未来几年业绩将出现爆发式增长,综合考虑暂缓发行已逾1年、前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可能不满足发行人后续生产经营需求等因素,发行人于2018年5月决定申请撤回首发申报材料,终止发行上市。
可是,最新招股说明书显示,侨源气体实际控制人乔志涌作为刑事案件证人的事项在黄学平受贿罪案件外,又增加两宗类似案件,一宗是作为陈争鸣受贿罪案件证人,一宗是作为傅作勇受贿罪案件证人。
根据黄学平案件刑事判决书及乔志涌的说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因感谢黄学平为贷款提供帮助,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乔志涌送给黄学平“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5万元,美元2万元;根据陈争鸣案件刑事判决书及乔志涌的说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因感谢陈争鸣为项目提供帮助,乔志涌送给陈争鸣共计美元3万元;根据乔志涌的说明及傅作勇案件起诉书,2005年至2007年期间,因感谢傅作勇为贷款提供帮助,乔志涌送给傅作勇现金共计110万元,其中100万元款项是傅作勇以个人借款理由向乔志涌索取。
对于这种内控不规范情形,创业板审核委在首轮问询中要求侨源气体披露黄学平、陈争鸣、傅作勇案涉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涉及资金是否源于发行人,是否存在涉及行贿方式为发行人获取业务或其他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被追究相关责任的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如认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相关论证依据是否充分;发行人合法经营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披露傅作勇案的最新进展,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风险,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及其判断依据等。
侨源气体的回复显示,上述三宗案件中涉及的资金均为乔志涌自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形,乔志涌及发行人在该案中不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乔志涌作为证人,仅配合接受检察院问询,乔志涌没有因此被刑事立案。
不过,侨源气体的回复似乎并没有打消创业板上市委的疑虑。创业板上市委在审议会议上首个问题就提出: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傅作勇受贿案件最新判决情况、相关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说明乔志涌是否存在被刑事追责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结合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说明如何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除实际控制人乔志涌多次涉案的内控不规范情形外,2018-2020年,侨源气体还存在大额关联企业资金拆出及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侨源气体向关联方久源机械拆出资金8897.65万元、2319.35万元和600万元,2019年,侨源气体向关联方侨源电力拆出资金900万元。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侨源气体向关联方久源机械和侨源电力累计拆出资金12717万元,超出侨源气体2017年的净利润规模。
2020年1月,侨源气体子公司成都侨源因未能按期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按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12.5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乔志涌代成都侨源垫付款项12.50万元,在办理此事项时,以自有资金进行垫付后将相关资料交回成都侨源入账。
2018年末,侨源气体子公司福州侨源拆除备用空分设备,福州侨源副总经理(时任发行人监事)陈小东于2018年11月、2019年1月代福州侨源收取设备处置款合计26.60万元。上述款项收取后,陈小东代福州侨源支付了员工备用金、补贴及分配给发行人的股利等。
除此之外,侨源气体以存单质押方式为关联方久源机械先后提供两次11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侨源气体以存单质押方式为关联方侨源电力分别提供1468.12万元和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且在这两次担保中,关联方久源机械还以共同借款人身份成为被担保方。
尽管侨源气体一再表示,在黄学平受贿罪案件、陈争鸣受贿罪案件、傅作勇受贿罪案件中,乔志涌及发行人不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不构成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大额关联企业资金拆借及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后续影响和重大风险隐患,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且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构成对内控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但令人不解的是,侨源气体曾在2017年3月通过证监会审核并取得发行批文,后因实际控制人乔志勇作为黄学平受贿罪案件证人这一事项被质疑而终止,在这样的背景下,报告期内,侨源气体竟然再次出现多项内控不规范的情形,这不得不令人怀疑侨源气体的内控制度是否真的有效;同时,这也是侨源气体内控风险值得市场审慎对待的重要原因。
【2021-08-26】
侨源气体创业板IPO过会
【出处】智通财经【作者】陈筱亦
8月25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1次审议会议公告,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侨源气体)首发获通过。中信建投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10亿元。
侨源气体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纯度液态气体生产的高科技绿色环保型企业,公司目前有三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高品质液氧、高纯度液氮、高纯度液氩、医用氧及各类瓶装气体,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医药、电子等行业。
【2021-08-26】
四川全液态空分气体的“扛把子” 侨源气体IPO过会启新篇
【出处】全景网
全景网8月25日讯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1次审议会议通过。
图/侨源气体IPO已于8月25日获上会通过
侨源气体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的都江堰市,拥有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生产线,具备年产约44万吨液氧、21万吨液氮、1.5万吨液氩的生产能力。其产品包括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氢气、各类电子气和混合气等多种气体;客户覆盖了冶金、化工、军工、医疗、食品等传统行业以及新能源、半导体、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行业资料显示,空分气体市场增量需求旺盛,尤其在电子、食品、医药、新能源、煤化工等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增速将显著快于冶金、化工两大传统行业。
值得指出的是,空分气体生产具有非常显著的规模效应,单位生产成本随空分设备产能的提高而下降。出于经济性和专业分工的考虑,中小型空分气体企业开始陆续退出行业而规模化、智能化与集约化大型空分企业产能则稳步提升,行业市场集中度亦呈现向头部企业倾斜的态势。
据了解,侨源气体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将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据招股书显示,侨源气体本次拟募集10亿元用于30TPD高纯特气技改、1100TPD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综合智能管理平台、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事实上,川渝地区是我国西部发展潜力最大的优势区域,成渝经济圈建设更是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区域内新能源、半导体、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下游客户的用气需求亦持续增长,为公司募投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公司表示,将坚持“立足川渝,布局全国,零售和管道气并重,深入拓展特气市场”的战略发展理念,在发展过程中奋发作为,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全景网)
【2021-08-26】
侨源气体创业板IPO过会 系西南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专业供应商
【出处】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25日晚披露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侨源气体是一家专注于高纯度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气体供应商,产品覆盖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氢气、各类电子气和混合气等多种气体,已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专业供应商。公司深耕川渝地区和福建地区工业气体市场,客户所处行业覆盖 冶金、新能源等领域,核心客户包括三钢闽光、通威股份、东方电气等上市公司以及攀钢集团、宝钢德盛等国内知名企业。
公司在四川地区拥有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生产线,具备年产约44万吨液氧、21万吨液氮、1.5万吨液氩的生产能力,产品以液态气和瓶装气为主,满足以川渝经济圈为核心的西南地区客户群需求;在福建地区,公司拥有一套生产能力为25000Nm3 /h的空分气体生产线和一套40000Nm3 /h空分气体生产线,产品主要以管道气方式满足闽光钢铁、宝钢德盛等客户的气体需求,同时将富余液体产能在福建及周边地区进行销售。
数据显示,侨源气体2018年至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3357.95万元、77928.79万元和73316.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2837.84万元、26201.36万元和23403.08万元,各期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9.55%、59.50%和57.99%。冶金行业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643.19万元、34185.86万元和31205.37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59%、45.54%和45.65%,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公司来自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销售收入也呈增长态势。
今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11.37万元,同比增长21.87%,实现净利润11003.07万元,同比增长12.22%。
侨源气体拟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00万新股,预计发行募集资金10亿元,将投向30TPD高纯特气技改项目、1100TPD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 项目、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综合智能管理平台和补充流动资金。(田立民)
【2021-08-24】
曾距A股仅一步之遥 侨源气体“卷土重来”……
【出处】IPO日报【作者】邹煦晨
8月25日,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侨源气体”)将创业板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会,接受上市委的审议。
本次申请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30TPD 高纯特气技改项目、1100TPD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项目、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综合智能管理平台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需要指出的是,侨源气体的IPO之路较为坎坷。如今,再次冲击A股市场的侨源气体能否成功?
第二次上会
据了解,侨源气体主要从事高纯度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等。在四川地区,公司拥有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生产线,具备年产约44万吨液氧、21万吨液氮、1.5万吨液氩的生产能力,产品以液态气和瓶装气为主。
2017年3月,侨源气体通过证监会审核并取得发行批文。
然而,距离上市仅一步的侨源气体遭遇变故。2017年4月8日,一篇名为《董事长近30万元行贿案未披露 这家拟上市公司拿到IPO批文》的文章面世,文章内容主要是关于公司实控人乔志涌与受贿罪案件。
文章指出,2016年9月,黄学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判决文书中包括,乔志涌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为感谢黄学平帮助贷款,拿出感谢费人民币15万元和美元2万元。而侨源气体当时的申报稿并没披露有关事项。
因上述媒体质疑事项,根据证监会要求,侨源气体暂缓后续发行工作。
暂停了一年,侨源气体在2018年5月申请撤回首发申报材料,终止发行上市。关于撤回的原因,侨源气体在2021年8月的IPO上会稿中表示,随着钢铁行业经济效益稳步回升,对气体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预计未来几年业绩将出现爆发式增长,综合考虑暂缓发行已逾1年、前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可能不满足后续生产经营需求等因素,所以决定撤回申请。
放弃发行摘要,数据来源:2021年8月的IPO上会稿
需要指出的是,除黄学平案外,侨源气体上会稿还披露,乔志涌还涉及陈争鸣受贿罪案和傅作勇受贿罪案。比如,2018年9月判决的陈争鸣受贿罪案中,乔志涌因感谢陈争鸣为项目提供帮助共送了3万美元;在为傅作勇受贿罪案中,乔志涌因感谢傅作勇为贷款提供帮助共送了110万元。
对此,侨源气体在上会稿中表示,在上述三个案件中,乔志涌及公司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乔志涌及公司不存在因该三项案件被追究相关责任的风险,上述案件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除上会稿披露的三起案件外,IPO日报发现,2015年判决的封柯受贿案中,侨源气体销售总监付某某为感谢封柯对侨源气体业务发展的关照,以及希望封柯继续支持有关企业购买侨源气体的产品,付某某在封柯下榻的成都某宾馆房间内送给封柯2万元。
受贿案摘要,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额现金分红
财务数据方面,侨源气体2018年至2020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34亿元、7.79亿元、7.3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8亿元、2.62亿元、2.34亿元,这三年的合计归母净利润为7.24亿元。
侨源气体在上会稿中表示,为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并扩大竞争优势,公司亟需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而侨源气体此次IPO第二大的募投项目便是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
募投项目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但是,侨源气体在2018年-2020年的现金分红高达5.46亿元,相当于把四分之三的归母净利润分出。特别是在2020年,侨源气体一口气现金分红3.52亿元,相当于当期归母净利润的1.5倍。
而从流向来看,公司购买商铺和房产便花费了1.46亿元,购买贵金属花费了10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亿元购铺购房,侨源气体2018年至2020年研发费用合计才4.73万元,研发费用率最高也才0.0065%。
对此,侨源气体在问询回复函中表示,公司研发费用较少,主要原因系空分气体产品、生产技术及工艺相对成熟,进行技术创新的空间有限。可比公司虽确认较多研发费用,但相关研发活动主要集中在技术和产品更迭较快的细分领域(如尾气回收、特种气体和电子气体等),上述细分业务领域与公司当前业务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2021-08-18】
华兰疫苗、和顺科技、侨源气体8月25日创业板首发上会
【出处】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深交所网站今日晚间发布公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51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核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事项。
(责任编辑:马欣)
【2021-08-18】
创业板上市委:华兰疫苗等三公司首发8月25日上会
【出处】证券时报e公司
创业板上市委公告,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8月25日上会。
【2021-08-18】
创业板上市委:华兰疫苗等三公司首发8月25日上会
【出处】本站
创业板上市委公告,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8月25日上会。
【2021-07-19】
侨源气体招股书第三版更新: 负债率上升 董事长多次涉刑案影响IPO进程
【出处】和讯网
2021年7月,根据证监会IPO公告,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侨源气体”)发布了最新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侨源气体于2002年成立,是一家高纯度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氩气、氮气、氧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二氧化碳等。
据悉,侨源气体曾于2015年11月申报创业板IPO,并于2017年3月通过证监会审核并取得发行批文。而后,2017年4月,侨源气体向证监会申请暂停发行,2018年5月申请撤回首发申报材料,终止发行上市。2020年12月,侨源气体再次提交创业板IPO申请,现已经过证监会两轮问询。
多次股权结构变更
根据最新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度,侨源气体经历3次股权转让,1次增资。
第一次股权转让,2018年6月,付方涛等5人约定将所持共62万股,以转让价格共计310万元转让给侨源气体董事长乔志涌。同日,乔志刚将所持438万股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为0元,据悉,乔志刚与乔志涌系兄弟关系。
第二次股权转让,2019年8月,乔莉娜、乔鑫将所持公司共计1000万股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均为0元;同日,乔志涌将其所持90万股股份转让给乔坤,转让价格均为0元。副总经理乔莉娜系董事长乔志涌女儿,乔鑫系乔志涌、张丽蓉之女。
第三次股权转让,2020年6月,由张丽蓉将180.05万股股份转让给华拓至远,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048.01万元,华拓至远系其女乔莉娜参股公司。
一次增资,2020年6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股本至3.6亿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6亿元。
经过股权转让及增资,董事长乔志涌股权占比达到79%,为绝对控股人。尽管如此高的控股比例可以提高决策效率,但也可能造成绝对控股人过度介入公司管理,进而影响中小股东利益。
数据源自侨源气体2021年7月11日披露最新版招股书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业
根据招股书,侨源气体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34亿元、7.79亿元及7.33亿元;净利润为2.28亿元、2.62亿元及2.34亿元。报告期内,营收和净利润都相对平稳。
侨源气体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20年大幅下降,或说明短期偿债能力下降。
据侨源气体解释,2020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增加、与新项目建设相关的长期资产支出增多。
数据源自侨源气体2021年7月11日披露最新版招股书
报告期内,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其原因解释为:产品结构差异、电力成本差异及产能规模差异。
数据源自侨源气体2021年7月11日披露最新版招股书
由于侨源气体与可比公司经营的具体气体品种及占比存在一定差异,并且在占成本70%的电力成本方面,侨源气体用电成本仅为已披露可比公司的5-6成,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成本开支。
另外,氧气、氮气、氩气三种大宗工业气体均通过自有空分设备生产和外购取得两种方式,自产成本通常低于外购成本,侨源气体外购气体占比较低,进而导致毛利率差异,因此综合成本具有一定优势。
影响IPO历史涉案事件已决
自2015年侨源气体拟IPO预披露招股申请书后,侨源气体曾因3个刑事案件影响公司正常上市进程。
2016年9月,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作出黄学平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涉及某银行副行长黄学平收受侨源气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乔志涌“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5万元,美元2万元。法院认定黄学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8年9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陈争鸣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涉及某官员陈争鸣收受侨源气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乔志涌共计美元3万元。法院认定陈争鸣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2020年5月,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某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受贿一案,侨源气体实际控制人乔志涌涉及向傅作勇馈赠现金。
根据招股书公告,保荐机构及律师均认为,上述案件涉及资金均为乔志涌自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侨源气体的情形;乔志涌及侨源气体在黄学平受贿罪案件、陈争鸣受贿罪案件中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乔志涌送给傅作勇现金是感谢其为贷款提供帮助,相关贷款资金实际用于合法用途且已按期归还本息,乔志涌及侨源气体未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1-05-19】
以史为鉴!当前处于何种通胀阶段 将有何影响?
【出处】同顺-深研所
当前全球市场,通胀预期已成为投资者心目中的共识。国金证券今日发布研报表示,2000年以来我国一共经历了四次明显的通胀时期,对比来看,倾向于这次通胀是有需求支撑的全面通胀,但是持续时间或并不长。
2000年以来我国四次通胀时期的特征
通胀的类型主要分为成本推动型与需求推动型,具体来说:1)供给端变化引发的通胀主要表现为成本推动型通胀,无论是核心原料的供给端冲击导致的涨价(比如原油等),还是海外大宗商品涨价引发输入型通胀,都属于成本推动型通胀。在这个过程中,实体经济往往表现为类似滞涨特征;2)需求端变化引发的通胀在宏观经济上主要表现为经济扩张伴随着通胀上行,呈现出明显的经济过热的特征。
2000年以来我国一共经历过四次典型的通胀,如下所示:
(图片来源:国金证券)
流动性先于股价见顶
复盘历史阶段来看,通胀时期,流动性见顶一般领先于股价高点,股价高点一般领先于通胀高点,平均而言,股价见顶一般领先通胀高点半年左右,这实际上表明在通胀上行阶段股票市场隐含了对未来半年通胀见顶预期的定价。
(图片来源:国金证券)
此次通胀主要源于,自去年疫情以来,美联储进行无限量量化宽松,美元流动性异常充裕,尽管我国货币政策保持相对克制,但输入性通胀压力仍较为显著。此外,大宗商品价格屡创新高,原油和农产品价格也在明显回升,这都意味着后续通胀压力不小。
从数据来看,当前PPI以明显从底部快速回升,反映了大宗商品涨价正向PPI传导。而PPI向CPI的传导过程有所阻滞,一方面是因为CPI中权重较大的猪肉价格明显下跌,另一方面是因为居民消费仍相对较弱,后续PPI向CPI传导是否顺畅取决于终端需求的复苏强度。
总体来看,国金证券认为,倾向于这次通胀是有需求支撑的全面通胀,但是持续时间或并不长。本轮通胀和2011年滞涨式通胀的区别在于全球经济并没有见顶,与2017年结构性通胀的区别在于这次农产品价格也呈现普涨趋势,后续PPI和CPI或同步上行。
首先,这次通胀背后的核心原因是需求复苏之下供给端恢复滞后;其次,后续供给端将加速扩张,随着供需矛盾的缓和通胀压力将逐步见顶,通胀持续时间或并不长。
投资建议上,国金证券表示,当前资源品涨价行情可能已经处在顶部区域,有需求支撑的通胀阶段股票市场大概率呈现结构性行情。行业配置上聚焦价格传导链条,也就是那些下游需求有支撑,价格转嫁能力较强的行业。行业配置上,建议关注“锂电设备、半导体设备、光伏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等下游需求有支撑且行业格局相对较好的设备制造行业。
【2021-05-17】
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成上周问询重点
【出处】时代财经【作者】孙沐霖
一、上会企业审核概况
上周(5月10―14日),A股合计有6家企业首发上会,过会率100%,它们分别为高铁电气、中车电气、金房暖通、观想科技、力量钻石、聚赛龙。从板块分布看,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分别有3家、2家、1家。
时代商学院统计,发审委、上市委对上述6家企业共计提出9个问题,主要有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成长性、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客户结构变动大及交易合理性、核心竞争力、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经营独立性、利益输送及调节业绩、应收账款过高且逾期等问题。
时代商学院观察发现,上周创业板有3家企业上会,观想科技、力量钻石、聚赛龙这3家企业均被问询了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问题。而上交所也有3家企业上会,中车电气、高铁电气、金房暖通这3家企业均被问询了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问题。
拟IPO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向来是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关注度最高的敏感点,《创业板首发审核问答》共有32条,其中第4条是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列出了10种应重点关注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而关联交易极有可能涉及资产完整性、业务独立性、同业竞争、利益输送等导致中小股东利益受损,或人为调节业绩为上市后业绩变脸埋下“暗雷”等等。
二、注册制未上会企业审核问询概况
上周(5月10―14日),创业板、科创板分别有27家、12家IPO企业被问询与回复。据时代商学院整理,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收入、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金流水核查、实控人认定等多个方面。
拟IPO公司需要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而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时常通过关联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但关联交易的负面影响也颇多,容易出现关联方之间利益输送、内幕交易、人为调节业绩等嫌疑,对于同业竞争的认定和清理也是重点。无论是IPO还是新三板挂牌,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审查都非常严格。对于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问询要点,时代商学院结合具体企业案例进行了如下归纳。
1.深交所对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问询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吴斌控制的其他企业为Siam Tyirun,其于2019年3月在泰国设立,目前尚未实际经营。吴志敏曾经控制的宁波益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诺”)对外转让全部股权,其曾经担任董事长的宁波吉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销。发行人曾持有 10%股权的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东钱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对外转让全部股权。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曾经的董事等控制的多家公司注销。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Siam Tyirun设立的原因,目前拥有资产的情况及其来源,未来的经营方向和主营业务,会否与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产生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关联方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注销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后其资产、人员、业务的去向,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报告期内与益生诺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采购价格公允性的依据,发行人未来是否继续向其采购口罩相关生产设备及配件,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深交所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
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江苏海宇、宝应海宇、淮安海宇和海恒如东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建设采用分包模式进行,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龙腾机械、科赛尔从事机械加工相关业务,与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外协供应商存在重合的情况。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江苏海宇、宝应海宇、淮安海宇、海恒如东的主要财务数据,投资的具体风力发电项目,相关项目的主要分包商、与发行人客户是否重叠,相关项目的塔筒、桩基及导管架的主要供应商、是否采购发行人产品,如存在客户、供应商的重叠情形,请分析披露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及商业合理性,并结合上述事项,进一步分析披露江苏海宇等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龙腾机械、科赛尔向重叠供应商采购的产品类别、数量、价格以及公允性,龙腾机械、科赛尔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3.深交所对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问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乔志涌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侨源实业、侨源电力、压力容器厂、压力容器厂一分厂、久源机械。2019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乔志涌和副总经理乔莉娜均在侨源电力领取薪酬。
请发行人:(1)披露张丽蓉控制的经营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主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数据,发行人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完整。
(2)说明上述公司及张丽蓉控制的主体(如有)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有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在报告期内董监高等核心人员是否与发行人独立,上述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重合。
(3)除招股书已披露企业外,说明目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其他关联方是否控制、参股其他企业及其经营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无论是《科创板审核问答》,还是《创业板首发审核问答》,对于同业竞争的披露要求大体一致,侧重于同业竞争的不利影响。
如科创板要求拟IPO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竞争方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核查意见和认定依据等。
创业板要求则是:发行人应当结合目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未来对上述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业务的安排,以及避免上市后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措施。
此外,证监会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更侧重于同业竞争的认定。
【2017-04-20】
侨源气体产品降价毛利率增加 财务数据现四大悬疑
【出处】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4月15日早间,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侨源气体300646)发布了一份《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公告》,根据公告,侨源气体因遭媒体质疑而暂缓发行。实际上,侨源气体已经在4月13日完成初步询价,原计划于2017年4月18日进行网上路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集资金29068.46万元,分别用于“阿坝侨源二期环保节能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排空氮气回收再利用)”、“LNG替换燃油运输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侨源气体本次上市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2017年3月14日发布的最新招股书显示,侨源气体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372.37万元、35,181.02万元、38,241.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4,312.76万元。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517.17万元、8,504.77万元和7,001.65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1%、11.99%和9.67%;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0%、24.78%和9.33%。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6次、4.13次、4.93次。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3.93万元、1,286.16万元、1,352.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2%、8.97%、9.95%。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32次、14.35次、15.35次。
公司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3.14%、49.71%、51.57%;氮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44%、87.36%、111.82%;氩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4.61%、36.29%、22.98%。
报告期内,工业气体市场需求增加放缓,工业气体零售单价逐年下降。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分别41.41%、43.27%、44.33%。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为43.23%、31.88%。发审委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价格持续下降,毛利率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证券市场红周刊在报道中指出侨源气体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的条件下,净利润竟然同比下滑了20%;而2016年,在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0个百分点的条件下,净利润却同比大增6成以上。不排除该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毕竟通过人为压低费用支出可以虚增盈利水平。
此外,侨源气体在两版招股书中的营业收入存在差异是无法从相应的现金流量、赊销金额数据中找到合理的印证,令人怀疑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不仅是两版招股书对比中存在矛盾,详细分析侨源气体的经营数据,其中也存在着很多值得推敲之处。如涉嫌虚增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量及存货造假。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证券投资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遭媒体质疑侨源气体暂缓发行
据北京商报报道,由于侨源气体出现媒体质疑事项,侨源气体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原《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发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暂停原计划于2017年4月18日举行的网上路演。
公告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认真核查媒体质疑所涉事项。待媒体质疑所涉事项核查结束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此次发行的后续事宜。据了解,近日有媒体在报道中质疑侨源气体的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
侨源气体主营业务为氧气、氮气、氩气等空分气体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通过空分设备分离空气制取的氧气、氮气和氩气,在钢铁、石化、机械、电子信息、医疗、新能源与新材料等众多行业中有广泛的用途。
2017年3月14日发布的最新招股书显示,侨源气体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372.37万元、35,181.02万元、38,241.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4,312.76万元。
侨源气体股东乔志涌持有公司5,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3.33%,是侨源气体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乔志涌及其家庭成员张丽蓉、乔坤、乔莉娜、乔鑫、乔志刚、郑永萍合计持有侨源气体发行前99.43%的股份。按本次发行3,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乔志涌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持有公司74.57%的股份,仍对本公司拥有绝对控制能力。
乔志涌,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高中学历。乔志涌1986年在成都空军后勤部气体厂从事气体销售工作;1992年承包经营灌县氧气厂;2002年在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发园区投资设立侨源有限,担任侨源有限董事长。乔志涌现任侨源气体董事长。
侨源气体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集资金29068.46万元,分别用于“阿坝侨源二期环保节能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排空氮气回收再利用)”、“LNG替换燃油运输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来源:招股书)
发审委问询申请文件不一致、财务报表差异
2017年03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侨源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销售商品、关联采购(分为采购气体、采购储罐及辅助材料、接受运输和设计维修、接受劳务)、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场地、设备和车辆、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和场地、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请发行人:(1)逐笔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包括采购气体、采购储罐及辅助材料、接受运输和设计维修、接受劳务)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依据、结合同期类似产品的价格情况说明定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所履行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成本费用分担或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说明此类关联采购报告期内的变化趋势及原因、未来是否具有持续性;(2)逐笔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气体包装物、配件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依据、结合同期类似产品的价格情况说明定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所履行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成本费用分担或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说明此类关联销售报告期内的变化趋势及原因、未来是否具有持续性;(3)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既向关联方采购气体又向关联方销售气体的必要性、合理性;等。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完整披露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的关联方;(2)说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包括不限于购销业务、资金往来等交易;(3)说明发行人的职工(含离职员工)、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包括与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或上述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上下级单位、或上下级公司)任职或担任股东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关联方的完整性及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发行人子公司福州侨源曾受到罗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行政处罚的处罚事由及原因、处理结果、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报告期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或存在其他潜在处罚风险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部分书面申请文件与电子文档不一致、部分表述不适用。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提交修改说明。
发行人2013年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报表存在差异。请发行人说明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对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说明书等部分书面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文档不一致。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提交修改说明。请发行人将本次招股说明书与前次申报内容进行比较,列表说明差异及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2017年03月22日,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2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侨源气体提出如下问询: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以空分气体产品零售为主,同时将主营业务拓宽至现场制气。(1)闽光钢铁为发行人现场制气业务的主要客户,发行人与闽光钢铁签署的《供气合同》有限期为30年,报告期内上述项目产生的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36%、36.83%和34.4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闽光钢铁是否涉及钢铁行业产能调整,如涉及,相关调整对上述合同的影响,合同约定的补偿措施能否得以执行;(2)发行人主要收入来自于四川全液态空分气体生产线的零售制气收入,请发行人代表具体说明零售制气的生产模式、技术和装置门槛、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零售制气经销模式的核查过程,并结合电价、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等对零售制气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生产的各类空分气体,广泛应用于钢铁、化工、机械等目前整体处于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福州侨源与闽光钢铁(三金钢铁)签署供气合同,同时福州侨源生产用电全部由福建闽光钢铁提供,发行人供气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几经调整。(1)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在“三去一降一补”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2)请发行人代表对比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闽光钢铁供气价格与向其他客户供气价格的差异,购电价格与当地工业用电市场价格的差异,分析与闽光钢铁的交易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发行人阿坝侨源高纯度气体生产线于2014年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都江堰厂区的生产线作为备用系统不再需要维持较大的生产能力,公司拟将1#、2#生产线继续备用,3#生产线对外出租,氮液化装置搬迁至阿坝厂区继续投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备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折旧情况、3#生产线是否已经对外出租及其租金收益情况、氮液化装置的搬迁进展情况,同时说明对上述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和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氧气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足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517.17万元、8,504.77万元和7,001.65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1%、11.99%和9.67%;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0%、24.78%和9.33%。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6次、4.13次、4.93次。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01次和3.54次。
应收账款情况(来源:招股书)
侨源气体应收票据分别为526.89万元、1,971.42万元、2,733.3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8%、5.60%和7.15%。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3.93万元、1,286.16万元、1,352.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2%、8.97%、9.95%。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32次、14.35次、15.35次,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为22.84次、19.79次。
发审委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指出: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其中截止2016年6月30日,应收闽光钢铁货款1,329.44万元,应付闽光钢铁电费799.47万元,以抵消后净额529.97万元列示。请发行人:(1)结合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客户的财务状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客户的回款情况;(2)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及回收性;(3)以应收抵销闽光钢铁应付账款的原因、内部决策程序及合理性;(4)报告期其他抵销、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函证及回函比例并明确发表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44.07万元、1429万元、1286.16万元、1145.12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周转材料的内容、周转材料是否属于关联采购、采购成本,列入存货的原因;(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3)库存商品的内容、库龄、是否异地存放。(4)各类存货的盘点方式、盘点比例、盘点差异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式及比例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氧、氮、氩气体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63%、96.50%和97.05%,其中,氧气占比为59.11%、63.20%、60.74%。
报告期内,公司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3.14%、49.71%、51.57%;氮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44%、87.36%、111.82%;氩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4.61%、36.29%、22.98%。
报告期内,福州生产基地氧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08%、69.28%、91.86%;氮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7.23%、71.30%、80.40%。
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持续增加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形势大环境的影响,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的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影响,工业气体市场需求增加放缓,工业气体零售单价逐年下降。公司主要产品的零售市场主要分布在四川生产基地所处的川渝地区,福建生产基地仅有少量富余气体零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四川生产基地主要产品的零售市场价格如下: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分别41.41%、43.27%、44.33%。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为43.23%、31.88%。
毛利率比较情况(来源:招股书)
发审委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指出: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请发行人:(1)说明价格持续下降,毛利率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品种具体分析毛利率持续增长、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财务数据四大疑点
证券市场红周刊在报道中指出侨源气体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
疑点一:利用费用支出操纵利润?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2014年到2016年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3.14亿元、3.52亿元和3.82亿元,呈现出稳定的逐年增长趋势,然而可疑的是,净利润的波动却很大,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和4312.76万元。其中,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的条件下,净利润竟然同比下滑了20%;而2016年,在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0个百分点的条件下,净利润却同比大增6成以上。
更为可疑的是,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为44.39%,相比2015年的43.25%增幅并不明显,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源就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同比大幅减少,这样一来,不排除该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毕竟通过人为压低费用支出可以虚增盈利水平。
疑点二:两版招股书营业收入差异
在侨源气体2015年发布的首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为31600.53万元,但是该公司在2017年发布的最新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却只有31372.37万元,相比2015年半招股说明书略低,差额为200余万元。
客观来说,针对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可能在两期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一定差异,差异金额较小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容忍的。但是问题在于,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在2015版招股说明书中多出来的200余万元收入,是需要找一个对应科目的,要么是当年实际收到的款项、体现在现金流量数据中,要么尚未收到、体现在应收款项当中。这也就意味着,在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当年的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金额以及应收款项余额也应当存在一定差异,且差异金额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的差异金额应当匹配。
然而事实上,对比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201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完全一致,均为17738.03万元,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也完全一致,均为526.89万元;惟独存在差异的是应收账款科目,2014版招股书为7975.13万元,2017版招股书为7934.59万元,但是差异金额仅为40万元左右,这与两版招股书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之间的230万元左右的差异金额明显是无法匹配的。
疑点三:虚增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量?
招股书披露,侨源气体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产销率始终不足100%,其中各年度产量分别为15.87万吨、18.39万吨和19.08万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15.76万吨、18.08万吨和18.47万吨,累计差异量多达1万吨左右。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逻辑下,这就应当形成侨源气体在2016年底1万吨左右的氧气成品库存,那么这些多生产出来的氧气价值多少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该公司四川生产基地在2016年共销售氧气18.47万吨,由此产生销售收入22777.68万元,同时该公司液态氧业务线毛利率高达53.69%,这就对应着该公司2016年氧气销售所结转的生产成本为10548.34万元,折合每吨氧气的生产成本就是571.11元。
以此作为计算基础,则侨源气体最近3年累计下来的氧气产成品库存,就应当价值在570万元以上;进而意味着,即便假设该公司没有任何其他类型的产成品库存,仅仅是这1万吨氧气的存在,就应当导致该公司期末存货-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不少于570万元。
然而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的产成品库存余额仅为400余万元,就连最近三年多生产出来的氧气都不足以覆盖,这明显违背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理。这就令人怀疑,侨源气体是否人为虚增了四川生产基地的氧气产量?计算出来的1万吨氧气富余产品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
疑点四:存货造假?
与侨源气体的氧气产品表现恰恰相反,该公司的氮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却始终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其中各年度氮气产量分别为75579.59吨、94352.85吨和120760.73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80285.34吨、95157.32吨和122141.98吨,累计差异量多达6000吨左右。
这其中的奇怪之处便在于,在明知道氮气产品产不应销的状态,侨源气体为什么不增加氮气的产量用来补库存?同时,既然在最近3年中均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就必然对应着在2014年之前,该公司存在至少6000吨以上的氮气库存,但是这对于存货规模始终很少的侨源气体而言,却无法得到财务数据的印证。
更何况不仅是氮气产品存在这一问题,氩气产品也同样如此。2014年到2016年的产量分别为5735.03吨、5443.08吨和3447.26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7464.52吨、7238.83吨和7521.04吨,累计差异量多达7600吨。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在2016年销售氩气7521.04吨,藉此实现销售收入2571.01万元,同时获得毛利523.68万元,综合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出该公司的氩气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吨2722.14元,由此可推算出,7600吨氩气产品就对应着2000万元以上的库存产成品。
要知道,在2013年末时,侨源气体全部存货余额也不过才1244.07万元,其中包含的产成品存货更是只有300万元,完全不能覆盖7600吨氩气产品库存。这也进一步令人怀疑侨源气体存在存货造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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