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 ◇300169 天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10◇
★本栏包括【1.融资融券】【2.公司大事】
【1.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2.公司大事】
【2026-02-09】
或涉关联交易未披露被立案!300169股价下跌
【出处】大众证券报【作者】李彦
上周五盘后宣布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的天晟新材(300169)今日股价收跌4.60%。
公告显示,公司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于本次被立案的具体缘由,天晟新材于上述公告中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天晟新材此前就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2024年3月,天晟新材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明,2017年11月25日,公司为时任实控人吴海宙控制的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个人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2018年1月16日,天晟新材将4700万元定期存单进行质押,为江苏叁陆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前述担保分别于2020年6月、2019年1月解除,公司未在2017年至2019年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
2024年5月,深交所针对天晟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发出问询函。其中,截至2023年末,天晟新材对关联方青岛融实的应付账款余额为2.85亿元,较期初无变化,深交所要求说明未支付的原因及未来偿付安排;此外,深交所指出,天晟新材在《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列示与青岛融实的资金往来,要求公司核实披露是否完整。
2024年6月7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在公告中,公司表示,主要是考虑公司应付青岛融实的贸易款为经营性事项,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此经营性往来款项已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进行了披露。
鉴于天晟新材近年来屡次因信披问题被警示或问询,此次又因涉嫌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6年2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天晟新材股票,并在2026年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提起索赔诉讼挽回投资损失。
【2026-02-09】
天晟新材被证监会立案 上月刚公告拟定增迎尉立东入主
【出处】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9日讯天晟新材(300169.SZ)2月6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天晟新材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月15日晚间,天晟新材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
天晟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天晟新材本次发行的股票。融晟致瑞已与天晟新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前,天晟新材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本次特定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直接持有天晟新材50,000,000股股份,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为13.30%;同时融晟致瑞一致行动人融晟鑫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天晟新材20,489,484股股份,对应发行后股份比例为5.45%,因此在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股权激励),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合计为18.75%,显著高于其他股东,且天晟新材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足以对天晟新材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融晟致瑞将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尚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融控股”),尚融控股对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决策权,尉立东持有尚融控股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即尉立东实际控制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尉立东。
【2026-02-07】
证监会出手,一夜两家上市公司被调查,一家被罚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一夜之间,3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点名。亚辉龙、天晟新材被启动立案调查,ST福能则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亚辉龙被立案调查
2月6日晚间,亚辉龙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
同日,证监会官网披露,2026年1月7日,亚辉龙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近日,我会已对亚辉龙立案调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此次立案调查,亚辉龙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立案并非毫无预兆,早在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已对亚辉龙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出具监管警示决定,直指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问题。
据悉,亚辉龙于1月6日收盘后披露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合作方是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已开发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该公告引发市场关注,当日公司股价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交易日增长299%。但在交易所督促下,亚辉龙当晚发布的补充公告却改口称,合作方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有的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或临床前阶段。
上交所指出,“脑机接口”为市场热点概念,公司相关公告对合作方脑机星链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也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以及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自愿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责任。上交所已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深入排查合规隐患。
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月6日晚间,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天晟新材表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ST福能收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月6日晚间,ST福能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ST福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包括,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占福能东方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ST福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此外,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ST福能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致,涉及的是公司原子公司大宇精雕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判断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026-02-07】
一夜三家!证监会“零容忍”雷霆出击,涉误导性陈述、财务造假
【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一夜之间,3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点名。
亚辉龙、天晟新材被启动立案调查,ST福能则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亚辉龙被调查,源于一个月前公告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嫌误导性陈述。这份协议与“脑机接口”概念紧密相连,亚辉龙将合作方脑机星链描述为一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并称其已开发出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天晟新材被立案则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公告具体方向。
被正式给予行政处罚的ST福能,涉及原子公司深圳市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财务造假。该子公司于2020年虚构一笔并不存在的采购业务,导致ST福能当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亚辉龙、天晟新材被立案调查,截至2月6日,2026年以来已有8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被立案。
ST福能更是成为开年以来第11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
这意味着,2026年至今,平均不到5天即有一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被立案调查,平均约3天即有一家被行政处罚。
这一系列监管动作表明,以“零容忍”为基调、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新常态已全面确立。
一夜间2家公司被立案,涉脑机接口等
继2月5日上市公司倍轻松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2月6日晚间,又有两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一家是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另一家是亚辉龙,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误导性陈述。
同样是被立案调查,两者有不小的区别。天晟新材的立案调查消息由上市公司自行公告,其立案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也是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常见的情形之一。从既往案例来看,此类立案调查背后的问题可轻可重,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皆为常见原因。
与之相比,亚辉龙的立案调查则较为特殊。
一方面,其被立案消息由证监会官网发布,足见该案的重要性。
实际上,截至2月6日,2026年以来已有8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四家的立案调查消息由证监会发布。除亚辉龙外,其余三家为容百科技、向日葵、天普股份。
另一方面,亚辉龙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误导性陈述,这与1月14日被立案的向日葵以及1月18日被立案的容百科技相同。不到一个月,3家公司因误导性陈述被接连立案,意味着误导性陈述已成为证监会监管的重点。
具体来看,亚辉龙的误导性陈述源于2026年1月7日公告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这份协议中,亚辉龙宣布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亚辉龙将合作方脑机星链描述为一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并称其已开发出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然而,这份公告的描述在当天晚间便出现了关键性修正。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亚辉龙紧急发布补充公告,大幅修改了先前措辞。补充公告澄清,脑机星链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实际仅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其相关产品均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部分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或临床前阶段。亚辉龙同时坦承,合作方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且这份框架协议尚无实质性合作内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如今被证监立案调查,亚辉龙彼时的这一公告,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同样因涉嫌误导性陈述而被调查的容百科技,是因为1月14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向日葵则是由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重组预案中,重组标的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近期引发市场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从相关公告发布到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所涉时间均不长:亚辉龙用了1个月,容百科技仅用了4天。向日葵则因4个多月前的重组标的近期引发质疑,其被立案距离受质疑的时间同样很短。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在对某家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之前,通常已经掌握一定线索乃至证据。由于不同类型问题的取证难度存在差异,因此从公司问题发生到被立案调查的间隔时间有所不同。
从客观数据来看,证监会启动立案调查的速度确实在提升,从年内数据来看,被启动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也有所增加。按照截至2月6日已有8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新被立案来计算,平均不到5天即有一家公司被立案,监管之严可见一斑。
从立案调查原因来看,则较为多元,主要包括四大类型:一是如亚辉龙、容百科技、向日葵,涉嫌误导性陈述;二是如倍轻松实控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三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天晟新材、荃银高科、宝馨科技及其实控人均属此类;四是涉嫌重大遗漏,以天普股份为典型。
这一系列动作清晰表明,资本市场的“零容忍”监管态势正在全面升级并落到实处。监管的“颗粒度”正在不断细化,触角深入至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更具体、更隐蔽的信息披露瑕疵,同时加大对操纵市场等恶性行为的打击力度。ST福能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是年内第11家
就在亚辉龙、天晟新材被立案调查的当日,上市公司ST福能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ST福能的问题源于其已剥离的原子公司大宇精雕。2020年6月,大宇精雕与客户重庆中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串通,通过虚构一笔采购业务,将资金支付给重庆中光电。随后,重庆中光电再将资金作为“货款”转回给大宇精雕的供应商,从而完成资金闭环。通过这一系列操作,大宇精雕在账面上凭空确认了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这一操作对ST福能合并报表造成了重大扭曲:
2020年:共虚增利润总额约3579.8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虚增金额占ST福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意味着若剔除造假部分,ST福能当年实际业绩可能已为亏损。
2021年:其对前期虚增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又导致当年虚减利润总额约2265.0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64%。
受此影响,ST福能被处以650万元罚款,同时被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证监会向上市公司开出的罚单中,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罚款规模并不少见。ST福能650万元的罚款属于相对较低者。这与ST福能实际造假金额相对不高,以及涉事子公司已从上市公司剥离等因素相关。
ST福能所持有的涉事子公司大宇精雕全部股权,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部出售。目前ST福能的主业为新能源电池自动化装备,与大宇精雕已无关联。
而ST福能之所以被“戴帽”,即源于大宇精雕财务造假,ST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按照最新规定,涉及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ST时间不得低于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ST福能利润徘徊在亏损边缘。其曾在2021年、2022年连续每年亏损超3亿元;2023年扭亏,2024年保持盈利。然而,2025年前三季度,其再度出现2000万元亏损,经营压力再次显现。
另一个值得关注之处是,ST福能已是2026年以来第11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其余开年以来被正式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还包括*ST长药、ST尔雅、ST惠伦、聚石化学、朗进科技、江苏阳光、西藏珠峰、宝新能源,以及退市公司普利制药、元成环境。
这些公司暴露出的问题各有不同。其中,系统性财务造假是性质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一类。例如,*ST长药在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连续进行虚假记载,该行为已直接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已退市的元成环境不仅多年财务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最终公司和实控人合计被处以近8000万元的罚没款,实控人更是被采取了长达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类案件通常具有造假周期长、涉及金额大的特点,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资金占用与违规关联交易是另一类常见问题,直接反映了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核心缺陷。朗进科技、ST尔雅、江苏阳光等公司均存在大股东或实控人将上市公司资金挪作私用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对资金占用问题监管的持续收紧,此类情况已显著减少。许多此前占用资金的大股东已逐步归还相关款项。近期因此受罚的案例,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出清。
从发现线索立案调查,到最终作出行政处罚,监管的响应速度正在加快。这标志着监管正通过一项“系统性工程”,重塑市场整体生态。
【2026-02-07】
董事长、董秘,被罚500万,“1200亿大单”处罚来了!还有2家公司被立案
【出处】证券时报网
2月6日晚间,容百科技公告称,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公司于当日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拟被警告并罚款450万元,公司董事长白厚善、董秘俞济芸分别拟被警告并罚款300万元、200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此前在1月13日,容百科技公告与宁德时代签订超1200亿元的采购合作协议,被视为磷酸铁锂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订单,引发市场热议。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亚辉龙与天晟新材也分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容百科技拟被罚款450万元
2月6日晚间,容百科技公告,公司此前于2026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6年1月9日,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容百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
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2026年1月19日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
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四是《合作协议》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宁波证监局认为,容百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白厚善作为容百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审核并决定公告的内容,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俞济芸作为容百科技董事会秘书,参与公告的起草、讨论并发布,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宁波证监局拟对荣百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亚辉龙、天晟新材同日被证监会立案
今年以来,证监会展现出高强度、广覆盖、快节奏的监管执法态势,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晚间,亚辉龙、天晟新材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其中,天晟新材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经天晟新材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天晟新材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亚辉龙也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日,证监会官网显示,亚辉龙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近日,证监会已对亚辉龙立案调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1月6日收盘后,亚辉龙披露《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与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
此前在1月7日,亚辉龙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指出,经查明,亚辉龙相关公告对合作方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也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以及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上交所彼时表示,“脑机接口”为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亚辉龙的股价在1月6日收盘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个交易日增长299%。公司披露涉及热点相关信息尤其应当审慎,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2026-02-06】
今晚,5家公司发布利空!
【出处】证券之星【作者】证券之星
2月6
1,亚辉龙(688575.SH):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月6日,亚辉龙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
2,天晟新材(300169.SZ):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月6日,天晟新材公告称,公司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沪硅产业(688126.SH):第二大股东国家大基金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2月6日,沪硅产业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915.07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雪浪环境(300385.SZ):股东杨建平和许惠芬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2月6日,雪浪环境公告称,股东杨建平和许惠芬合计持有公司14.29%股份,因家庭资产规划,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994,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5,惠通科技(301601.SZ):董事钟明、杨健拟合计减持不超1.64%股份
2月6日,惠通科技公告称,公司董事钟明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董事、副总经理杨健计划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2026-02-06】
300169,被证监会立案!
【出处】证券时报e公司【作者】证券时报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晟新材立案。
天晟新材(300169)称,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天晟新材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高分子发泡材料及功能性应用产品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套解决方案。
据天晟新材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4亿元至4.58亿元,上年同期为5.31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至3100万元,上年同期为-5865.18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9亿元至 -1.29亿元,上年同期为-5937.72万元。
天晟新材表示,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板块经营稳定,但受本期征收搬迁影响,公司部分业务板块主动压缩订单规模,加上公司逐步落实经营战略调整,对部分长期亏损或盈利能力较弱的板块实施战略收缩,公司本期营收规模相较上年预计减少约8000万元。
公司本期扣非前净利润预计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本期征收事项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公司本期配合实施房屋征收,已将房屋全部腾空交出钥匙,取得了房屋征收部门的移交确认,该事项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约1.4亿元,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本期扣非后亏损额相比上年同期扩大,主要受本期毛利减少及计提减值损失的影响。本期营收规模相较上年预计减少约8000万元,毛利预计减少约1200 万元;本期部分应收款项尚在催收过程中,账龄进一步拉长,相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4000万元。
本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6亿元,其中本期征收事项预计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金额约1.4亿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约800万元,以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约700万元,列入非经常性损益;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72.54万元。
【2026-02-06】
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出处】本站7x24快讯
天晟新材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2026-01-30】
天晟新材: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2100万元至3100万元
【出处】本站7x24快讯
天晟新材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100万元至31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865.18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4.4亿元至4.58亿元,上年同期为5.31亿元。本期扣非前净利润预计扭亏为盈,但扣非后亏损额相比上年同期扩大。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6亿元,其中本期征收事项预计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金额约1.4亿元。
【2026-01-27】
天晟新材:公司自有集团总部办公大楼及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及建筑
【出处】证券日报网
证券日报网讯1月27日,天晟新材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自有集团总部办公大楼及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及建筑,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2026-01-27】
天晟新材:公司具备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的技术储备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本站01月27日讯,有投资者向天晟新材提问, 董秘你好,PI材料具有优异的保温、隔热、降噪功能,用于商业航天、军工潜艇等领域,请问公司是否生产有此类的PI泡沫相关产品?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具备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的技术储备,相关业务情况如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留意公司相关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2026-01-17】
天晟新材资本运作能救经营基本面?“定增式保壳”的游戏该停止了
【出处】时代周报
一向备受市场关注的上市公司保壳大戏,又添新剧情。
1月15日,天晟新材(300169.SZ)抛出一份定增预案,将向北京融晟致瑞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2.53亿元。与此同时,天晟新材还在筹划控制权变更,由现股东向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权。两项交易完成后,融晟致瑞背后的尉立东将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在A股市场,筹划控制权变更或者定增交易是家常便饭。不过天晟新材上述交易的真实意图,可能是通过资本运作达到保壳的目的,这难免引发外部质疑。
首先是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成立时间——它们今年1月初刚成立,并没有实际经营活动,仅是为交易而新设立。成立几天的公司要当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方,难免令人揣测。
如果再深挖一下,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尚融控股。笔者注意到,尚融控股专注于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组合覆盖科技、金融等多个领域,讲的是资本生态故事。而北京尚融控股背后的尉立东,个人履历也集中在资本领域,并未有实业相关经验。
其次是此次定增的价格。相比一致行动人受让股权的价格,融晟致瑞参与定增的价格要折让20%。作为整桩交易的两个关联方,却出现显著的定价差异,天晟新材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往上市公司重组相关交易中,并不乏低价定增的情形——低价入股对新股东自然更有吸引力,但低价利益输送也面临严格的监管。
在这场突击式入主的背后,天晟新材有强烈的保壳动机。
这家公司于2011年上市,主要从事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但上市之后,天晟新材的业绩长期深陷泥潭。从2019年至2024年,更是连续亏损,累计亏损超过11亿。2025年前三季度,天晟新材净利润同比降幅达到1093.28%,亏损超过8000万。截至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104.52%,已属资不抵债。
虽然暂未被ST,但可谓已在退市边缘挣扎了。
复盘天晟新材过去几年的情况,对资本运作并不陌生。早在2014年,天晟新材几名主要股东曾计划向PE机构转让股权,当时被市场认为是PE试图“租壳”上市。最终在交易所介入下,这项运作迅速流产。2016年,因在交易过程中违规签订“抽屉协议”(与交易对方的暗中约定),天晟新材的重组交易最终被否决。
频繁寄希望于“财技”的原因,根源或都在于主营业绩的惨淡。天晟新材需要通过此类手段“自救”,带给市场其他想象空间,但结局往往未能如愿。而此次交易,国资股东在董事会层面表示了强烈反对,前景同样充满变数。
上市公司花式保壳,一度是A股的一大特殊景观。为了留住“宝贵”的壳资源,一些上市公司往往采取多种方式规避退市情形,如调节营收、债务豁免、无偿赠与以及保壳式重组等。
表面上看,这些财技手段确实起到了效果,通过数据粉饰,让一些本来资质堪忧的上市公司继续维持上市地位。但这种现象所反映出的,是资本市场的一种畸形生态,影响了市场的“自净”能力。A股市场也长期面临“退市难”的治理顽疾。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过去多年,A股退市制度几经改革,退市生态也在发生深刻变化。进出有度,才可以抑制炒壳的不良风气,保持上市公司的活力。证监会2024年就曾发文表态,要进一步严格退市标准,大力削减“壳”资源价值,强调对收购交易和控制权交易的监管。这或许是杜绝保壳闹剧的关键所在。
说穿了,只有当“壳”资源并不意味着巨大的套利空间,保壳的动机自然消解。壳资源正常化,应该是追求的目标之一。就现阶段而言,随着退市制度趋严,维持劣质上市地位的成本越来越高,相信保壳买卖也会变得越来越不“划算”。
某种程度上,上市公司的“壳”之所以具备价值,根本在于上市公司自身。缺乏基本面支撑的所谓保壳,充其量是短期效应,只是把可能的暴雷时间推迟。因此对某些上市公司而言,与其使劲浑身解数保壳,不如花更多心思在改善经营基本面上。一个“好壳”才能得到投资者的真正认可。
正如天晟新材在公告里所描述的,交易完成之后,“能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希望这不要成为一句空话。毕竟,业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最好不要太指望“财务”。是时候收起短视,少玩这些资本游戏了。
【2026-01-16】
天晟新材控制权变更方案落地 新资本入局或赋能发展
【出处】证券日报网
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停牌多日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于1月15日晚间披露重大进展公告,股份转让与定向增发并行的控制权变更方案正式落地,公司股票自1月16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天晟新材第一大股东吴海宙此前筹划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股票自1月9日开市起停牌,后于1月13日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相关交易事项顺利推进。
公告显示,1月14日,天晟新材股东孙剑、吕泽伟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2048.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不考虑股票发行及股权激励影响)。同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持股比例将达13.30%。
本次权益变动后,融晟致瑞将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8.75%,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将成为天晟新材新实际控制人。
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天晟新材专注于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在高分子发泡材料及功能性应用产品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产品涵盖PE、EVA等软质发泡产品、PVC结构泡沫材料、功能性零部件及精密涂布产品等,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家电、汽车等多个领域。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值得注意的是,融晟鑫泰及融晟致瑞均为2026年1月新设企业,专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及定向发行而设立,暂无实际经营业务,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控制权变更为天晟新材引入了新的资本方与实际控制人,有望为公司带来全新的发展思路与资源支持。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背后的产业资源与资本运作经验,或将与天晟新材的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优化公司决策机制与经营策略,为长期发展注入新活力。不过,新设立的投资主体暂无实际经营背景,后续其对上市公司的具体赋能方式、战略规划调整等仍需持续跟踪观察。”
林先平进一步分析称:“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核心作用在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资金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对于处于发展阶段的上市公司而言,资金压力的缓解,也有助于提升公司授信水平与融资能力,为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等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改善整体经营基本面。”
此外,融晟致瑞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计算,通过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需遵守同等锁定期约定。林先平表示:“锁定期安排既体现了新控股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价,避免短期股份变动对公司治理造成冲击。”
“从行业来看,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契合新能源、轨道交通、3C电子等新兴产业及传统产业升级的需求,市场空间持续扩容,且政策对绿色环保、高性能材料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福州公孙策公关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詹军豪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天晟新材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形成一定优势,此次控制权变更后,新资本的注入有望助力公司加大高端产品研发投入、拓展非风电领域等新应用场景,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头部企业的资本运作也可能引发行业内资源整合加剧,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而天晟新材凭借控制权变更带来的发展机遇,有望在行业竞争中抢占更有利的市场份额。
【2026-01-16】
天晟新材拟定增尉立东入主 开盘价买入当天亏损9.3%
【出处】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天晟新材(300169.SZ)昨日晚间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
天晟新材今日开盘报7.82元,截至今日收盘,天晟新材报7.09元,涨幅8.58%。经计算,投资者若以今日开盘价买入天晟新材,今日约浮亏9.34%。
天晟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天晟新材本次发行的股票。融晟致瑞已与天晟新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天晟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天晟新材表示,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天晟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6.31元/股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天晟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认购股数5,000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天晟新材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对象为融晟致瑞。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直接持有天晟新材50,000,000股股份,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为13.30%;同时发行对象一致行动人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天晟新材20,489,484股股份,对应发行后股份比例为5.45%,因此在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股权激励),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合计为18.75%。
本次发行前,天晟新材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本次特定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直接持有天晟新材50,000,000股股份,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为13.30%;同时融晟致瑞一致行动人融晟鑫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天晟新材20,489,484股股份,对应发行后股份比例为5.45%,因此在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股权激励),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合计为18.75%,显著高于其他股东,且天晟新材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足以对天晟新材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融晟致瑞将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尚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融控股”),尚融控股对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决策权,尉立东持有尚融控股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即尉立东实际控制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尉立东。
天晟新材2026年1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吴海宙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2026年1月14日,孙剑、吕泽伟与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孙剑、吕泽伟持有的天晟新材20,489,484股股份。其中,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孙剑持有的天晟新材11,327,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7%);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吕泽伟持有的天晟新材9,162,4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81%)。不考虑股票发行及股权激励影响,协议转让完成后,融晟鑫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29%。
2026年1月14日,天晟新材与融晟致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天晟新材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融晟致瑞持股比例为13.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天晟新材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2026-01-16】
天晟新材01月16日主力大幅流入
【出处】本站AI资讯社【作者】资金大幅流入
天晟新材01月16日主力(dde大单净额)净流入3229.26万元,涨跌幅为8.58%,主力净量(dde大单净额/流通股)为1.46%,两市排名62/5184。投顾分析天晟新材今日主力净量为正,且值较大,表明主力大幅流入,主动买入明显多于主动卖出。天晟新材今日大涨8.58%,主力拉升明显。
【2026-01-16】
重要公告速递:利欧股份停牌核查
【出处】本站C闻【作者】C闻
热点事件>>>
志特新材:业务不涉及AI应用等领域股票复牌。
利欧股份: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5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达96.77% 股票停牌核查。
*ST铖昌:停牌核查工作已完成股票复牌。
航天发展: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减持1226.09万股后续筹划择机减持。
业绩>>>
天际股份预计2025年净利润7000万元–1.05亿元同比扭亏同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
洛阳钼业: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加48%-54%。
纳微科技: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54.51%-75.03%。
牧原股份:2025年净利同比预降12.20%-17.79%。
昆仑万维:预计2025年净利润亏损。
创世纪:2025年净利同比预降30.00%-45.00%。
正海磁材: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235.72%-311.52%。
广合科技: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44.95%-50.87% 算力供应链需求旺盛。
圣诺生物: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204%-281% 多肽原料药业务订单需求增长。
航天智造:预计2025年净利润7.92亿元-9.1亿元。
重庆钢铁:预计2025年净利润亏损25亿元-28亿元。
西南证券: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47%-57%。
新诺威:预计2025年净亏损1.70亿元-2.55亿元同比转亏。
景嘉微:预计2025年净亏损1.2亿元-1.8亿元。
中国东航:2025年12月客运运力投入同比上升4.93%。
富特科技:2025年净利同比预增121.98%-164.26%。
生产经营>>>
翰宇药业:签订1.8亿元GLP-1原料药销售订单订单金额占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50%。
龙蟠科技:预计2026年宁德时代将与公司发生不超过70亿元的采购交易。
和而泰: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人工智能领域未上市企业。
博菲电气: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海宁启源参与海昌商会的商务服务业务。
中稀有色:与先导科技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紫金矿业:与金钼股份签署合作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激智科技:受让1575万元投资基金份额并投资于AI大模型公司。
江西铜业:全资子公司与第一量子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股权变动>>>
德福科技:拟收购琥珀新材26.32%股权。
金钼股份:拟17.31亿元收购紫金矿业转让的金沙钼业24%股权。
天晟新材:实控人拟变更为尉立东股票复牌。
公告澄清>>>
华胜天成:目前涉及AI业务的相关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人民网:目前不涉及GEO业务。
减持>>>
沪硅产业:国家大基金1月9日至1月15日期间累计减持3201.13万股。
司南导航:董事翟传润拟减持不超0.18%股份。
其他>>>
格力电器: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每10股派10元股权登记日为1月22日。
嘉美包装:拟提前赎回“嘉美转债”。
洛阳钼业:使用不超过2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委托理财。
中国核电: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浇筑核岛第一罐混凝土。
【2026-01-16】
1月16日盘前停复牌汇总
【出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月16日,1家公司临停:利欧股份,3家公司复牌:天晟新材、志特新材、*ST铖昌。
【2026-01-16】
一家停牌,三家公司复牌!
【出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1月15日,GEO概念热门股利欧股份(002131)宣布将停牌核查,另有天晟新材(300169)、志特新材(300986)、*ST铖昌(001270)三家A股公司宣布将于16日复牌。
具体来看,利欧股份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5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达96.77%,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经申请,利欧股份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待核查结束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利欧股份表示,公司AI相关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对整体业绩影响不大。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复牌公司中,“六连板”牛股志特新材停牌期间核查工作已完成,公司股票将于1月16日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5日至12日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涨幅达198.57%,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志特新材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志特新材称,截至目前,公司业务不涉及AI应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机器人及商业航天领域,亦未形成相关收入。自上市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模、防护平台、装配式预制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未发生任何变化。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志特新材提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股价严重偏离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公司股票击鼓传花效应明显,存在短期大幅下跌的风险,交易风险极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同日,商业航天牛股*ST铖昌亦宣布,停牌核查工作已完成,公司股票将于1月16日复牌。公司核查后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ST铖昌提示,截至2026年1月12日收盘,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因“易主”方案出炉,天晟新材股票将于1月16日复牌。公司股东吕泽伟、孙剑与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公司2049万股股份。同时,公司拟向融晟致瑞发行5000万股股票,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协议转让完成后,融晟鑫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2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融晟致瑞将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尉立东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和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
【2026-01-15】
天晟新材拟易主 “75后”清华工科男将携3.84亿元入主
【出处】证券时报网
天晟新材(300169)新东家揭晓,若正在筹划中股权转让和定增能顺利完成,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尉立东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1月14日,天晟新材股东吕泽伟、孙剑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吕泽伟、孙剑持有的天晟新材2048.95万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款总计1.31亿元。
上述股权转让中,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孙剑持有的天晟新材1132.7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7%);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吕泽伟持有的天晟新材916.2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81%)。
同时,天晟新材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为5.06元/股,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融晟致瑞”)拟以不超过2.53亿元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5000万股股份,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融晟致瑞持股比例为13.30%。
通过上述交易,融晟致瑞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融晟鑫泰成立于2026年1月6日,注册资金1.9亿元,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新东家尉立东是何许人也,公告显示,出生于1975年的尉立东,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农业银行、中信金融资管、新天域资本。现任北京尚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尉立东看好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融晟致瑞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对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优化及未来发展提供赋能与支持,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权益变动报告书指出,尉立东暂无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未来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披露。
【2026-01-15】
天晟新材:融晟致瑞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1月16日起复牌
【出处】智通财经
天晟新材(300169.SZ)发布公告,2026年1月14日,孙剑、吕泽伟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孙剑、吕泽伟持有的公司2048.95万股股份。其中,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孙剑持有的公司1132.7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47%);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吕泽伟持有的公司916.2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81%)。不考虑股票发行及股权激励影响,协议转让完成后,融晟鑫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29%。
1月14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融晟致瑞持股比例为13.30%。
通过上述交易,融晟致瑞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2026-01-15】
天晟新材: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出处】证券日报网
证券日报网讯1月15日,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01-15】
天晟新材:实控人拟变更为尉立东 股票复牌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1月15日,天晟新材(300169.SZ)公告称,公司股东吕泽伟、孙剑与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公司2049万股股份。同时,公司拟向融晟致瑞发行5,000万股股票,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协议转让完成后,融晟鑫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2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融晟致瑞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尉立东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和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公司股票将于1月16日复牌。
【2026-01-15】
天晟新材: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股票复牌
【出处】本站7x24快讯
天晟新材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先生与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2026年1月14日,孙剑、吕泽伟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孙剑、吕泽伟持有的公司2048.95万股股份。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2026-01-15】
天晟新材: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53亿元
【出处】本站7x24快讯
天晟新材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5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价格为5.06元/股,拟认购股数5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尉立东。
【2026-01-14】
多家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
【出处】证券日报
进入2026年以来,陆续有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筹划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1月13日,今年已有13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公告。
梳理公告内容来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筹划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是这些上市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主要原因。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表示,出现这种现象,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信号。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刘有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一现象契合当前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趋势,有助于为企业引入资金、技术及管理资源,既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困境企业纾困脱困,也促进新兴产业整合发展,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反映出并购市场活力增强与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持续深化。”
据梳理,1月份以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皆发布了有关“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停牌”的公告。
刘有华告诉记者,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受政策、产业与资本三方面因素驱动。政策层面,“并购六条”等举措优化监管流程、提升审核效率,释放制度红利;产业层面,企业转型升级需求迫切,通过控制权整合产业链或切入新兴赛道;资金层面,国资与产业资本积极布局,为优质标的提供支持。此外,部分企业也借此引入新股东以突破经营或融资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
查阅公开信息可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通常有股份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接手控制权的新股东则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国有资本、热门赛道科技企业、产业龙头成为三大核心力量。
有鉴于此,在新的控股股东进入上市公司后,后续是否会有资金注入、技术赋能、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资源支持,也是中小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事项。
“控制权的变化也承载着中小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产业升级的期望。”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事项,投资者应当跳出短期股价波动的视角,重点聚焦上市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后的发展,尤其要关注新控制方入驻后,在产业协同整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核心业务提质增效等方面,能否取得实质性突破,并以此为价值判断的核心依据。
【2026-01-09】
1月9日盘前停复牌汇总
【出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月9日,2家公司临停:天晟新材、惠博普,2家公司复牌:格利尔、荃银高科。
【2026-01-09】
天晟新材于2026年1月9日停牌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天晟新材自2026年1月9日起连续停牌,公司停牌前的收盘价为6.53元。停牌原因为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近期其他停牌个股明细如下表所示: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停牌价(元)603828ST柯利达2026年1月5日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8.38002055ST得润2026年1月5日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6.74300091*ST金灵2026年1月5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18300658延江股份2026年1月5日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14.82300087荃银高科2026年1月6日公司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11.69000670盈方微2026年1月6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7.73603778国晟科技2026年1月7日股价异常波动。21.3002969嘉美包装2026年1月7日股价异常波动。15.07000608*ST阳光2026年1月8日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3.05
【2026-01-09】
连亏六年、资产负债率逼近105%!天晟新材控制权或生变
【出处】深圳商报【作者】付名妤
1月8日,天晟新材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的通知,获悉吴海宙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目前,各方主体正在就具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鉴于上述事项尚处于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晟新材,股票代码:300169)自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据公司2025年三季报,吴海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股数量为25,423,066股,持股比例为7.80%。
公司2024年年报显示,吴海宙,1969年5月出生,现任公司董事长。1991年至1993年,任职于常州兰和塑料化工有限公司,1993年至1998年,任职于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厂,1998年至2008年6月任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技术中心主任,2008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曾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天晟新材2011年1月上市,主要从事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公司深陷亏损泥潭,2019年至2024年已连续6年亏损,累计亏损逾11亿元。同时,营收也连续6年下滑,从2018年的9亿余元一路降至2024年的5.31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天晟新材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同比下降16.71%;归母净利润亏损8311.5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836.78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9145.4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802.88万元。
与此同时,近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大幅攀升,2020年末至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26%、71.54%、80.24%、90.42%、94.16%,至2025年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104.52%。
此外,2025年12月18日,天晟新材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司一审败诉。天晟新材近日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436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260050元由天晟新材负担。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438.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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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付名妤
【2026-01-08】
明起停牌!两家上市公司宣布筹划控制权变更
【出处】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8日晚,两家A股公司分别宣布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股票均自1月9日开市起停牌。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博普)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的通知,长沙水业集团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属于机械装备行业,为国有控股企业,本次转让的股权比例为总股本的25%-30%,该事项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目前,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惠博普是一家国际化的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及能源生产方式。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工程及服务(EPCC)、环境工程及服务、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
2025年前三季度惠博普实现营业收入16.08亿元,同比下降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67万元,同比增长113.73%。截至1月8日收盘,惠博普股价3.55元/股,上涨9.91%。
同日,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晟新材)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天晟新材成立于1998年,2008年6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25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天晟新材主要从事高分子发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软质发泡材料、结构泡沫材料以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
2025年前三季度天晟新材实现营业总收入3.34亿元,同比下降16.71%;归母净利润亏损8311.5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836.78万元。截至1月8日收盘,天晟新材股价6.53元/股,上涨5.49%。
【2026-01-08】
300169、002554!筹划控制权变更,明天停牌!
【出处】证券时报e公司【作者】证券时报
1月8日晚间,天晟新材(300169)、惠博普(002554)分别披露公告,公司大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两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均于1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天晟新材(300169)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目前,各方主体正在就具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天晟新材在高分子发泡材料及功能性应用产品方面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据了解,天晟新材功能性零部件产品主要有工程车内饰脚垫、顶棚、隔热棉,具有吸音、隔热、缓冲、减震等功能泡棉制品、无纺布毛毡类、管材高分子材料制品、聚氨酯模塑发泡制品和橡胶制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家电、汽车、轨道交通、医疗器械、新能源储能等领域。
天晟新材光学功能性胶带及精密涂布产品主要包括高净化保护膜、声学阻尼胶带、功能性净化胶带、EMI复合材料、泡棉胶带、光学防爆膜、OCA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3C电子、家电、汽车、医疗等行业。公司自主研发的结构泡沫材料Strucell系列产品,已成功跨入风力发电、轨道交通、房车营地车、船舶制造、节能建筑等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
2025年前三季度,天晟新材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同比下降16.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311.51万元。2025年下半年以来,天晟新材股价震荡走低,最新总市值为21.29亿元。
惠博普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的通知,水业集团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属于机械装备行业,为国有控股企业,本次转让的股权比例为总股本的25%—30%,该事项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目前,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惠博普是一家国际化的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及能源生产方式。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工程及服务(EPCC)、环境工程及服务、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8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73%。惠博普最新总市值为47.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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