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990 盛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1◇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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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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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Maxvision Technology Co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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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证券代码|002990 |
├────┼───────────┴────┴───────────┤
|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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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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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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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瞿磊 |总 经 理|蒋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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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秦操 |独立董事|黄新,曹玮,张雪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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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755-83849249 |传 真|86-755-83849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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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maxvision.com.cn |
├────┼────────────────────────────┤
|电子信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
├────┼────────────────────────────┤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
| |都A4201-4206(整层)、43整层、45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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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
| |都A4201-4206(整层)、43整层、45整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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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机器视|
| |觉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智能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产品、智慧系统|
| |、计算机软件、网络及数据库、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与办公自|
| |动化设备、通讯信息设备、安防产品、警用器材、第一类医疗器|
| |械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
| |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
| |维护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机房及消防工程、建|
| |筑装饰和装修及防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事以上内容的技术咨|
| |询;软硬件技术检测与评价、技术转让及服务;国内贸易,货物|
|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 |另行申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许可|
| |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生产|
| |、销售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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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为用户提供|
| |符合未来发展的智能产品及“AI+行业”解决方案,服务智慧社 |
| |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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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1997年1月,盛视实业成立 |
| |1997年1月2日,瞿磊与沈伟文、魏清、黄进光签署《公司章程》|
| |,拟出资设立深圳市盛视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1997年1月7日,深圳市公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
| |(深公会所验字(1997)第N23号)对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
| |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到1997年1月7日止,盛视实业已收到|
| |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资金为货币资金。 |
| | (二)1999年2月,第一次增资 |
| |1999年1月6日,盛视实业股东会通过决议增加注册资本,由100.|
| |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增资部分由瞿磊、沈伟文投入。1999|
| |年1月22日,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财 |
| |验字〔1999〕第096号)对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 |
| |审验,经审验,截至1999年1月21日止,盛视实业已收到股东投 |
| |入的增加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均系现金投入。 |
| | (三)2001年4月,第二次增资 |
| |2001年3月1日,盛视实业股东会通过决议增加投资200.00万元,|
| |其中,瞿磊增加90.00万元,沈伟文增加90.00万元,魏清增加15|
| |.00万元,黄进光增加5.00万元。2001年3月30日,深圳光明会计|
| |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光明验资报字〔2000〕第036号 |
| |)对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
| |01年3月30日止,盛视实业增加投入资本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
| |,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相关股东均以相|
| |应现金缴入公司。 |
| | (四)2002年7月,第三次增资 |
| |2002年7月15日,盛视实业股东会通过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510|
| |.00万元,其中税后利润增资400.00万元,货币增资110.00万元 |
| |,注册资本由原500.00万元增加为1,010.00万元,货币增资部分|
| |由瞿磊、沈伟文二人各自以55.00万元现金方式缴存公司账户; |
| |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盛视科技有限公司”。 |
| |2002年7月22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 |
| |资报告》(深中洲〔2002〕验字第187号)对截至2002年7月19日|
| |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02年7月1|
| |9日止,盛视实业已将未分配利润4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已 |
| |收到瞿磊、沈伟文以货币出资110.00万元。 |
| | (五)2005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7月26日,盛视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股东魏清将其 |
| |占公司4.45%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原股东瞿磊,2.67%的|
| |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原股东沈伟文,股东黄进光将其占公|
| |司1.78%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原股东沈伟文。 |
| |2005年7月27日,魏清、黄进光、瞿磊、沈伟文签订《股权转让 |
| |协议书》,魏清将其持有公司4.45%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 |
| |给瞿磊,另2.67%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沈伟文,黄进光 |
| |将其持有公司1.78%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沈伟文。同日 |
| |,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了见|
| |证,并出具了《股权转让见证书》(深高交所见〔2005〕字第23|
| |60号)。 |
| |自盛视实业设立至本次股权转让期间,魏清、黄进光所持有的股|
| |权实际由瞿磊、沈伟文履行了出资义务。 |
| |(1)黄进光持股系代持关系:根据盛视实业设立时有效的《深 |
| |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该条例于1993年7月1日实施,|
| |2006年11月28日废止)第15条规定,公司应当由二人以上五十人|
| |以下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至少应有一人在特区有住所,且公司设|
| |立时深圳市工商局的《填报说明》第三条要求“自然人作为股东|
| |的至少有一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但在公司设立时,瞿磊、|
| |沈伟文及魏清均尚未取得深圳户口,故请持有深圳户口的黄进光|
| |通过代持股权的方式协助设立盛视实业。随着经营达到稳定状态|
| |,公司对股权情况进行了清理,黄进光将其占公司1.78%的股权 |
| |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沈伟文,黄进光与公司股东的股权代持关|
| |系得以终止。 |
| |(2)魏清持股系为其预留股权:魏清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 |制人瞿磊的前同事,瞿磊邀请魏清参与设立公司,负责市场信息|
| |业务,并为其预留了股权、实缴了出资,但魏清直至本次股权转|
| |让前未实际在盛视实业入职。随着经营达到稳定状态,公司对股|
| |权情况进行了清理,收回了对魏清的预留股权。 |
| | (六)2005年9月,第四次增资 |
| |2005年8月15日,盛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将原注册 |
| |资本1,010.00万元变更为2,010.00万元,增资1,000.00万元,其|
| |中现金投入450.00万元,各股东分别投入225.00万元;未分配利|
| |润转增550.00万元,各股东各转增275.00万元。 |
| |2005年8月29日,深圳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
| |验资报告》(光明验资报字〔2005〕第186号)对盛视有限截至2|
| |005年8月26日止的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 |2005年8月26日止,盛视有限增加投入资本总额1,000.00万元, |
| |变更后的实收资本2,010.00万元;瞿磊增加投入资本人民币500.|
| |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转增275.00万元,其余225.00万元以|
| |现金投入,于2005年8月26日缴存于盛视有限账户;沈伟文增加 |
| |投入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转增275.00万元|
| |,其余225.00万元以现金投入,于2005年8月26日缴存于盛视有 |
| |限账户。 |
| |2005年9月6日,盛视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手续。 |
| | (七)2009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5月11日,盛视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股东沈伟文将 |
| |其占公司50.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瞿磊。 |
| |2009年5月11日,沈伟文、瞿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沈伟 |
| |文将其占公司50.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瞿磊。同日,|
| |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了见证|
| |,并出具了《股权转让见证书》(深高交所见〔2009〕字第0365|
| |3号)。 |
| | 本次股权转让实际转让价格为636.00万元。 |
| |2009年5月20日,盛视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
| | (八)2009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6月9日,盛视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股东瞿磊将其持|
| |有公司5.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彭维超 |
| |。 |
| |2009年6月9日,瞿磊、彭维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瞿磊将|
| |其占公司5.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彭维超。同日,深 |
| |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了见证,|
| |并出具了《股权转让见证书》(深高交所见〔2009〕字第04702 |
| |号)。 |
| |2009年5月,公司原股东沈伟文退出后,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 |
| |司,为避免《公司法》所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制与要求,|
| |瞿磊将5%股权转让给其妹夫彭维超代持。2015年9月,公司引入 |
| |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实际已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遂彭维超将持|
| |有的5.00%股权还原给瞿磊,终止了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 (九)2011年5月,第五次增资 |
| |2011年4月6日,盛视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盛视有限|
| |注册资本增加2,0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原2,010.00万元增加至|
| |4,010.00万元,新增的2,0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公司税后利润转|
| |增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2011年5月5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深联创立信所(内)验字〔2011〕24号)对截至2011年3月31 |
|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11年3月3|
| |1日止,盛视有限以2011年3月3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人民|
| |币2,000.00万元。 |
| | (十)2012年4月,第六次增资 |
| |2012年1月30日,盛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公司2011年12月3|
| |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1,00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
| |2012年4月13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 |》(深联创立信所(内)验字〔2012〕21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实|
|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12年1月1日止,盛视有限以|
| |2011年12月3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 | (十一)2014年6月,第七次增资 |
| |2014年6月24日,盛视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公司2013年12月3|
| |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3,10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
| |2014年5月31日,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 |》(深联创立信所(内)验字〔2014〕7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实 |
|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14年1月1日止,盛视有限以|
| |2013年12月3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
| | (十二)2015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第八次增资 |
| |2015年9月9日,盛视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股东彭维超将其|
| |占公司5.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瞿磊;公司注册资本 |
| |由8,110.00万元变更为9,000.00万元,股东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890.00万元。 |
| |2015年9月9日,彭维超、瞿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彭维超|
| |将其占公司5.0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瞿磊。同日。 |
| |本次云智慧增资为认缴出资额,在完成工商变更前,尚未足额缴|
| |纳其认缴的出资额,故未执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验资事宜。|
| | (十三)2015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第九次增资 |
| |2015年10月,盛视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股东云智慧将其占|
| |公司3.33%的认缴出资额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深圳市智能人投 |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注册|
| |资本由9,000.00万元变更为9,300.00万元,股东智能人增资300.|
| |00万元。 |
| |2015年10月15日,云智慧、智能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云|
| |智慧将其占公司3.33%的股权以人民币1.00元转让给智能人。同 |
| |日,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对《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了见证|
| |,并出具了《公证书》(2015深前证字第007217号)。 |
| |本次股权转让是认缴份额的转让,其后,云智慧、智能人按照1.|
| |25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了实缴出资。 |
| |2015年10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 |第31100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
| |云智慧、智能人缴纳的货币资金1,487.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 |本1,190.00万元,余下29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
|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9,300.00万元。 |
| |2015年10月16日,盛视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
| | (十四)2016年6月,股份公司设立 |
| |2016年6月1日,深圳市盛视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
| |深圳市盛视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 |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各方确认并同意,深圳市盛视科技|
| |有限公司按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
| |142,936,387.98元折为普通股9,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 |1.00元,余额人民币49,936,387.98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 |
| |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协议各方一致通过《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并将该章程作为发起人协议的附件提交创立大会审议。|
| |2016年6月16日,盛视科技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 |
| |《关于设立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盛视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及第|
| |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2016年6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 |
| |报字〔2016〕第310641号),审验截至2016年6月16日止,盛视 |
| |科技(筹)已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按1:|
| |0.6506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9,300.00万股。 |
| |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变更 |
| |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19年2月28日,天健会计师就公司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编号为 |
| |〔2019〕7-30号的申报《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公司母|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2016年1月1日)余额为143,530,763.|
| |03元,较原改制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净资产略高|
| |594,375.05元。改制基准日净资产值的调整没有对公司整体变更|
| |时的注册资本造成影响,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
| |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
| |通过了《关于对追溯调整导致折股所有者权益增加事宜予以确认|
| |的议案》,确认本次审计所做的调整高于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净资|
| |产值,不会导致公司整体变更时的注册资本减少,即公司的注册|
| |资本不变,仍为9,300万元,股本数量仍为9,300万股。 |
| |2019年4月10日,天健会计师就公司实收资本情况出具了编号为 |
| |天健验〔2019〕7-29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认为,截至2016|
| |年6月16日止,盛视科技公司已收到经审计净资产缴纳的股本9,3|
| |00.00万元,资本公积4,993.64万元。 |
| | (十五)2016年6月,股份公司增资 |
| |2016年6月24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进|
| |行增资的议案》:分别向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发股份129.50万|
| |股、38.50万股。本次双方认购的新增股本合计168.00万股,新 |
| |股本以现金方式认缴,增资价格为2.00元/股。本次增资后,公 |
| |司的总股本为9,468.00万股。 |
| |2016年6月29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656 |
|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云智慧和 |
| |智能人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336.00万元,其中确认新增注册资本|
| |168.00万元,余下16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累计|
| |注册资本为9,468.00万元,股本9,468.00万股。 |
| |2019年4月10日,天健会计师就公司实收资本情况出具了编号为 |
| |天健验〔2019〕7-29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认为,截至2016|
| |年6月29日止,盛视科技公司实收资本从9,300.00万元增加到9,4|
| |68.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
|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 |
| |简称“盛视科技”,股票代码“002990”。 |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3071563的营业执|
| |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25,603.1688万元,股份总2|
| |5,603.168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
| |2,225.366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377.802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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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0-05-14|上市日期 |2020-05-2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156.0000 |每股发行价(元) |36.81 |
├──────────┼─────┼──────────┼─────┤
|发行费用(万元) |12496.36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16172.36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03676.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44.17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3.0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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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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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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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深圳市盛视智慧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珠海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视区域总部 | 孙公司 | 100.00|
├──────────────────┼────────┼─────┤
|盛视技术(柬埔寨)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盛视技术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盛视技术阿联酋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盛视(澳门)技术一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视高科技尼日利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香港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武汉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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