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988 豪美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1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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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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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Guangdong Haomei New Materials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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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证券代码|002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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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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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有色金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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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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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董卫峰 |总 经 理|董卫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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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兰兰 |独立董事|黄继武,卫建国,郑德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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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763-3699509 |传 真|86-763-3699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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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haomei-al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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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haomei-db@haomei-al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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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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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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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轻合金材料、建筑智能系统产品、汽车零部|
|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 |
| |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
|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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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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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2004年8月,清远美高设立 |
| | (1)设立情况 |
| |2004年8月10日,清远豪美与南金贸易共同签署《中外合资经营 |
| |企业合同》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共同投资设立清远美|
| |高。根据合同和章程的约定,清远美高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
| |1,000.00万美元,其中清远豪美以现金认缴出资600.00万美元,|
| |占注册资本的60%,南金贸易认缴出资400.00万美元(以进口设 |
| |备作价400.00万美元投入),占注册资本的40%。 |
| |2004年8月16日,清远市清城区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设立合资 |
| |企业清远市美高新型合金型材有限公司的批复》(城区经贸外字|
| |[2004]30号),同意清远豪美和南金贸易合资设立清远美高,同|
| |意清远豪美和南金贸易签订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
| |2004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清远美高核发《中华人民共 |
|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清合资证字[2004]|
| |0006号)。 |
| |2004年8月20日,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清远美高核发注册号 |
| |为企合粤清总副字第00140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 |本为1,000.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0美元。 |
| | (2)清远美高成立时认缴出资的后续出资 |
| |①2005年1月17日,清远市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
| |(清建会验字[2005]04号),审验确认截至2005年1月14日止, |
| |清远美高已收到豪美控股以等值人民币出资的907,539.84美元。|
| |2005年1月19日,清远美高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上述清建会验字[2005]04号《验资报告》中,实收资本金额在“|
| |验资报告正文”与“验资事项说明”中不一致,分别为907,539.|
| |84美元及909,539.84美元,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验资事项|
| |说明”中的数据(909,539.84美元)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与实际出资金额(907,539.84美元)存在差异,该等差异在|
| |后续实缴注册资本及变更登记的过程中得到了纠正。 |
| |②2005年10月13日,清远美高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清远美高中|
| |方股东清远豪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47.23亩及地上建筑物面|
| |积70,943平方米一次性作价600万美元作为出资投入清远美高。2|
| |005年10月17日,清远豪美与南金贸易签订了《协议》与《补充 |
| |合同》,确认上述出资变更事项。 |
| |2005年10月21日,清远市清城区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变更出资|
| |方式的批复》(城区经贸外字[2005]60号),同意清远豪美变更|
| |出资方式,以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47.23亩及地上建筑物面积70|
| |,943平方米一次性作价600万美元作为出资投入清远美高;同意 |
| |清远豪美与南金贸易于2005年10月17日就上述变更事项签订的《|
| |协议》和《补充合同》。 |
| |③2006年6月13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 |
| |资报告》(穗大师外验字[2006]第032号),审验确认截至2006 |
| |年6月13日,清远美高已收到南金贸易以机器设备缴纳的注册资 |
| |本合计2,530,197.50美元,以上设备价值已经编号441800105000|
| |197A~F《价值鉴定书》确认。2006年6月20日,清远美高取得清 |
| |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④2006年12月7日,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价值鉴定证书 |
| |》(编号:441800106000331A~B),对清远美高于2006年6月14 |
| |日至2006年8月7日分两批进口的设备进行了价值鉴定,经鉴定上|
| |述设备的公平市场价值为80万美元。 |
| |⑤2007年2月7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
| |报告》(穗大师外验字[2007]第004号),审验确认截至2006年7|
| |月30日,清远美高已收到南金贸易以机器设备缴纳的出资80万美|
| |元。 |
| |⑥2007年12月26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出具《|
| |验资报告》(穗大师外验字[2007]第069号),审验确认截至200|
| |7年12月17日,清远美高已收到南金贸易以美元现汇缴纳的出资6|
| |69,802.50美元。 |
| |⑦2008年1月8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
| |报告》(穗大师外验字(2007)第071号),审验确认截至2007 |
| |年12月31日,清远美高已收到豪美控股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
| |物缴纳的注册资本5,092,460.16美元。本次投入的房产已经广州|
| |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穗大师评|
| |字[2007]第079号),评估值为人民币58,398,966.00元。2008年|
| |3月18日,清远美高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至此,清远美高的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实缴到位|
| |。 |
| | 2、清远美高设立后出资过程中的程序瑕疵 |
|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清远美|
| |高设立后的出资过程中,存在以下程序瑕疵: |
| |(1)在清远美高实缴出资过程中,各股东存在未按照商务主管 |
| |部门的批准 |
| |及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的情形。 |
| |①各股东首期出资晚于清远美高首张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 |
| |根据清城区经贸局作出的《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清远市美高新型合|
| |金型材有限公司的批复》(城区经贸外字[2004]30号),及当时|
| |有效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清远美|
| |高各股东应在清远美高首张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2004年8月20 |
| |日)起3个月内投入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
| |记资料及发行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豪美控股于2005年1月14日以 |
| |货币缴纳第一笔出资额907,539.84美元,南金贸易于2006年6月1|
| |3日以机器设备缴纳其第一笔出资额2,530,197.50美元,均晚于 |
| |清远美高首张营业执照签发之日3个月。 |
| | ②各股东未按规定时间缴足出资 |
| |根据清城区经贸局作出《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清远市美高新型合金|
| |型材有限公司的批复》(城区经贸外字[2004]30号),及《中外|
| |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清远美高各股东应在|
| |清远美高首张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2004年8月20日)起2年内缴|
| |足出资。 |
|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历经清城|
| |区经贸局2006年8月25日作出的《关于延长出资期限的批复》( |
| |城区经贸外字[2006]77号),清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分别于|
| |2007年1月5日作出的清外经贸[2007]002号、于2007年7月30日作|
| |出的清外经贸[2007]103号《关于清远市美高新型合金型材有限 |
| |公司延长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批复》,清远市清城区经济贸易局|
| |于2007年12月28日作出的《关于延长出资期限的批复》(城区经|
| |贸外字[2007]103号)批准,清远美高缴足出资的期限延长至200|
| |8年7月31日。 |
| |根据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1月8日出具的《验|
| |资报告》(穗大师外验字(2007)第071号),截至2007年12月3|
| |1日,清远美高已收到最后一期实缴出资,即豪美控股以土地使 |
|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缴纳的注册资本5,092,460.16美元。至2007年|
| |12月31日,豪美控股与清远美高尚未办妥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
| |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过户手续,但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6个月 |
| |内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经核查,豪美|
| |控股并未按照上述承诺办理用于出资的土地和房产的过户手续,|
| |直至2011年5月底,上述土地及房产方过户至豪美有限名下。 |
| |(2)清远美高2007年2月7日第三期、2007年12月26日第四期实 |
| |缴出资 |
| |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2007年2月7日第三期实缴出|
| |资的《验资报告》,在2006年度年检时方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 |。 |
| |(3)2005年10月,2007年9月、2007年12月变更股东出资形式,|
| |2006 |
| |年8月至2007年12月四次延长出资期限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后 |
| |,未就相关事项的变更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
| |(4)2005年11月30日清远外经贸局以《关于中外合资美高新型 |
| |合金型材 |
| |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清外经贸[2005]99号)同意清远美高投|
| |资总额、注册资本均增加2,000万美元。清远美高取得该等批复 |
| |后,并未实际实施增资,2006年12月28日清远外经贸局又以《关|
| |于合资经营清远市美高新型合金型材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清|
| |外经贸[2006]179号),同意合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均由3|
| |,000万美元减至1,000万美元。清远美高上述增资、减资经外经 |
| |贸主管部门批准后,均未实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综上,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
| |性文件,清远美高上述工商登记事项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 |备案登记,未予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情形存在程序瑕疵。 |
| |上述瑕疵情形并未造成清远美高出资不实的客观结果;且清远外|
| |经贸局、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认定发行人前身清远|
| |美高的上述不规范行为已主动纠正,未出现出资不实、抽逃出资|
| |及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
| |行人及其股东、负责人员予以处罚。 |
| | 3、2009年8月,清远美高更名 |
| |①2009年6月25日,清远美高与当时的“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 |
| |”(后更名为“佛山豪美铝业有限公司”)签署《企业名称转让|
| |合同》,“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转让给清远美高|
| |。 |
| |②2009年8月3日,清远美高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名称由“清远|
| |市美高新型合金型材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
| |”。 |
| |③2009年8月19日,豪美有限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④2009年8月31日,豪美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台港 |
|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 4、2011年12月,豪美有限增资至1,065万美元 |
| |2011年11月22日,豪美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由1,000万美元增加至1,065万美元,本|
| |次增资额65万美元全部由外方股东南金贸易认缴,中方股东豪美|
| |控股放弃对本次增资额的优先认购权;同意公司章程据此修改相|
| |关内容。同日,南金贸易与豪美控股签署《增资协议》、《中外|
|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之补充合同》及《章程修正案》。 |
| |2011年11月30日,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
| |意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清开管[2011]|
| |91号),同意豪美有限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增加至1,065万美元 |
| |,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由南金贸易以现汇在变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 |起一年内完成入资,并批准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合资合同修正案|
| |。 |
| |2011年12月1日,豪美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 |
| |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清合|
| |资证字[2004]0006号)。 |
| |2011年12月8日,华普天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1]012|
| |8号),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12月8日止,豪美有限已收到南金贸|
| |易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65万美元。 |
| |2011年12月26日,豪美有限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5、2011年12月,豪美有限股权转让 |
| |2011年12月27日,豪美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 |股东豪美控股将其持有的64.82万美元出资额(对应注册资本比 |
| |例为6.09%)转让给合力富,南金贸易对本次转让的股权放弃优 |
| |先认购权;同意就此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豪美控股与合力富签|
| |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以豪美铝业2011年9月30日 |
| |为基准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1,230 |
| |万元。豪美控股、南金贸易与合力富据此于当日签署《中外合资|
| |经营企业合同之补充合同》。 |
| |2011年12月27日,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
| |意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清开管[2011]104 |
| |号),同意豪美控股向合力富转让其持有的豪美铝业6.09%的股 |
| |权(对应64.82万美元出资额)。同日,豪美有限取得广东省人 |
| |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批准号:商外资粤清合资证字[2004]0006号)。 |
| |2011年12月29日,豪美有限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6、2012年1月,豪美有限增资至13,070,692.19美元 |
| |2012年1月4日,豪美有限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投资总额及|
| |注册资本由10,650,000美元增加至13,070,692.19美元,本次增 |
| |资额由中银投资、海亮盘古、凤凰源深分别认缴,其中:中银投|
| |资出资2亿元,认缴1,613,794.79美元增资额;海亮盘古出资7,0|
| |00万元,认缴564,828.18美元增资额;凤凰源深出资3,000万元 |
| |,认缴242,069.22美元增资额;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
| |股东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合力富对此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
| |改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相关内容。 |
| |同日,豪美控股、南金贸易、中银投资、合力富、海亮盘古、凤|
| |凰源深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 |
| |2012年1月9日,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
| |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清开管[2012]4号 |
| |),同意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由10,650,000美元增加至13,070,6|
| |92.19美元,由中银投资、海亮盘古、凤凰源深分别认缴,并批 |
| |准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合资合同修正案。 |
| |同日,豪美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清合资证字[200|
| |4]0006号)。 |
| |2012年1月13日,华普天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2]000|
| |9号),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1月12日止,豪美有限已收到中银投|
| |资、海亮盘古、凤凰源深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合计2,420,692.19美元。其中,中银投资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
| |613,794.79美元,海亮盘古缴纳新增注册资本564,828.18美元,|
| |凤凰源深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42,069.22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
| |同日,豪美有限取得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 |业执照》。 |
| | (二)2012年9月,豪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2年8月22日,豪美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豪美有限整体 |
|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豪美有限六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豪美有|
| |限截至2012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52,565,655.23元折股, |
| |按照1:0.29860705的比例折为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其中16,5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其余折股余额387,565,|
| |655.23元作为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豪美有限|
| |六名股东持有的出资相应转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依法变更为|
| |股份有限公司后,豪美有限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变更后的|
| |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
| |2012年8月22日,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合力富、中银投资、海 |
| |亮盘古、凤凰源深六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豪美有|
|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2年8月29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广东省外经 |
| |贸厅关于合资企业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
| |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426号),同意豪美有限 |
| |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
| |公司。转制后,公司总股本为1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
| |。 |
| |2012年8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新的《中华人民 |
|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粤外资粤股份证字[2012]|
| |0009号)。 |
| |2012年9月20日,华普天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2]185|
| |8号),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9月20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出资|
| |已全部足额缴纳。 |
| |2012年9月26日,公司在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 |
| |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1800400002643的《企业法人 |
| |营业执照》。 |
| | (三)公司整体变更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
| | 1、2017年4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4月12日,在中银投资入股时其与豪美铝业、豪美控股、 |
| |南金贸易、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签署的《业绩备忘录》的基|
| |础上,各方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豪美控股回购中银投|
| |资持有的全部豪美铝业的股份。 |
| | 2、2017年6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6月30日,在海亮正茂入股时其与豪美铝业、豪美控股、 |
| |南金贸易、董卫峰、董卫东、李雪琴签署的《业绩备忘录》的基|
| |础上,海亮正茂、豪美铝业、豪美控股、南金贸易、董卫峰、董|
| |卫东、李雪琴、泰禾投资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由泰禾投资依|
| |据回购协议,收购海亮正茂持有的全部豪美铝业的股份。 |
| | 3、2017年7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7月12日,凤凰源深、江西恒茂、豪美铝业签署《股权转 |
| |让协议》,约定凤凰源深将其持有的全部豪美铝业股份转让给江|
| |西恒茂。 |
| |4、2017年9月,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豪美新材、第一次增加股本|
| |总额 |
| |2017年8月30日,豪美铝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 |
| |体股东一致决定增加股本9,555.585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7|
| |4,555,858元。新增股本由粤科泓润、粤科纵横、柳州盛东认购 |
| |,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修改|
| |公司章程。 |
| |2017年9月13日,豪美铝业原股东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合力富 |
| |、泰禾投资、江西恒茂分别与粤科泓润、粤科纵横、柳州盛东签|
| |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其中约定柳州盛东认购434.30万股,粤|
| |科泓润认购156.3858万股,粤科纵横认购364.90万股。 |
| |2017年9月20日,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增资及名称 |
| |变更事项,并向豪美新材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
| |2017年11月24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5346号),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9 |
| |月29日,发行人已收到9,555,858.00元人民币的新增股本。实收|
| |资本变更为17,455.5858万元。 |
| | 5、2017年9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9月23日,泰禾投资分别与恒裕联创、汇天泽签署《股份 |
| |转让协议》,约定泰禾投资向恒裕联创转让434.4049万股股份,|
| |向汇天泽转让86.881万股股份。 |
| | 本次变更至今,发行人股本未发生变化。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许可[2020]606号”文核准, |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21.4142万股 |
| |,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277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
| |77万元,该变更事项于2020年7月8日在广东省清远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
|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
|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12|
| |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1,907.699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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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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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0-05-07|上市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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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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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5821.4142 |每股发行价(元) |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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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4696.9213 |发行总市值(万元) |63686.2713|
| |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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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8989.35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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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5.7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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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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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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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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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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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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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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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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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科建智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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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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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豪美精美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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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禧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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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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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禧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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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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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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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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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禾安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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